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3 15:20:08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实现经营目标、防范风险,对内部机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牵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结构和要求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在全公司建立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具体如下:

  一、保证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保证全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四、保证会计记录、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条全公司要按照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完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二、完整性原则。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所有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及时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并遵循效率性原则,外简内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审慎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五、有效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全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六、独立性原则。

  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第五条内部控制系统的结构。全公司内部控制纵向结构由决策控制、执行控制、监督控制组成。横向结构由组织结构控制、计划财务控制、资金营运控制、会计管理控制等组成。纵横结构相互交叉,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共同构成对全公司经营活动具有全面控制功能的综合网络体系。

  第六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公司要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及业务特点,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明确、具体、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

  在各项业务经营中,坚持“授权有限,相互制约,事后复核”原则,切实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的约束和监督。各项业务的开展要制定相应的岗位工作手册和业务指导书,明确操作规则、程序和各项具体要求,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岗位和人员都必须严格照章操作业务,不允许违反程序或省略程序操作。

  二、必须建立三道控制防线:

  (一)自控防线。

  各业务部门应根据防范本部门所辖业务范围内各类经营风险的需要,组织开展管辖业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控制,并对控制效果承担控制责任。

  (二)互控防线。

  应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建立业务文件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工作程序,明确签字责任。

  (三)监控防线。

  应建立以内部监督部门对各机构、部门及岗位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督反馈的监控防线。内部监督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业务监督,并及时将检查、评价结果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三、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对以下业务及人员应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度

  (一)部门责任分离。

  1、资金计划业务的管理和其会计的核算;资金调拨、授权和账户调剂;

  2、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管理和贷款业务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和现金出纳。

  4、固定资产及内部财产的登记、保管、领发与账务核算。

  5、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与核算。

  6、各项资金(含信贷、财务)及财产损失的确认与核销。

  7、开证申请人资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审查与开证。

  8、其他有必要实行责任分离的部门。

  (二)岗位责任分离。

  1、各项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

  2、资信调查、风险评估与贷款审批发放。

  3、市场开拓与业务处理。

  4、负责账务处理的人员与负责资金划转(含审批)人员。

  5、其他有必要实行责任分离的岗位。

  四、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建立健金信息资料

  (一)完整性。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料管理制度,按部门分类积累、整理和管理全面完整的信息资料。

  (二)真实性。

  各类信息资料应真实准确。

  (三)保密性。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信息资料实行严格的密级管理,对重要的信息资料必须双重以上备份。

  (四)安全性。

  务必保证各类信息资料在采集、加工、处理、网络传输、输出过程中的安全、准确和完整;重要信息资料必须妥善存放在有保密设施和安全措施的库房内,防毁防盗。对信息资料的存取、复制、更正、调阅、使用,必须实施严格的操作、授权及责任制度,保证信息资料安全。

  五、要对各重要部位和岗位建立实施完备有效的'应急应变计划。

  (一)对意外灾害及人为原因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须制订严格的、可操作的、责任落实的、公开的应急预案。加强灾害性事故防范和应对演练,确保资金和人员安全,并建立实体保护的保险制度。

  (二)对重要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具备适当的人员备份。

  六、要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建立各项业务风险评价、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机制和对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堵塞漏洞,有效防止内部侵吞、挪用和外部盗窃、诈骗。

  凡违反规章制度的,必须做出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经营部门负责人应牢固树立内控风险意识,对管辖部门及分管业务的内部控制状况负责,对由于内控不严所形成的风险损失承担领导责任。

  第三章组织结构内部控制

  第七条组织决策控制。

  一、制衡系统。

  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及部门。

  二、决策程序。

  制定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全部经营管理决策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保留可核实的记录。切实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防止个人独断专行、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

  三、关系协调。

  (一)纵向协调。

  应保证指标指令自上而下地完整执行和经营责任自下而上逐级

  负责,在系统内部形成有效的命令链和报告链。

  (二)横向协调。

  建立健全标准的协调程序,明确各部门的协调职能、义务及协

  调方法和措施,并建立健全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制度,及时消除各种不协调因素。

  第八条人事制度控制。

  一、岗位职责。

  按照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任务,并赋予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对重点岗位、重点业务、重点凭证及财物要加强监控和管理。任何一项业务,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或授权。

  二、调配任用。

  (一)录用调配。

  严格扰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录用调配工作的政策及规定,制定明确的人员招聘录用条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原则。坚持近亲回避制度,重要管理岗位和重要业务岗位轮换制度。

  (二)选拔任用。

  制定明确的用人标准,坚持任职资格审查。建立严格的组织程厅。明确领导管理权限,严禁任何越权行为。

  三、培训开发。

  应制定职工教育与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入公司教育、岗前培训、各类专业培训和定期离岗培训制度。坚持每年对从业人员进一定期限的离岗业务培训和内控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员工熟悉岗位工作要求,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考核机制。

  建立并完善员工考评制度,促进员工积极进取。

  第九条领导职权控制。

  一、权力监督。

  加强对领导权力的监督制约,增加权力透明度。在不涉及失泄密的条件下,公开办事规则。公开的内容应包括办事职责、纪律、程序、时限及结果等。

  二、任期责任。

  在领导的任期内,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检查,对任期中演变为不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整。

  第四章计划财务内部控制

  第十条计划目标控制。

  一、目标设计。

  计划目标应根据全公司统一的经营思想及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计划目标应具有预见性、先进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二、运作程序。

  充分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评价、选定方案,拟定经营计划,编制报告。

  三、组织执行。

  按部门有机分解目标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对目标实行系统监测。

  四、目标调整。

  计划目标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时应及时进行调整,目标调整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以公司政策规定为依据,纠正偏差,使计划目标切实可行。

  第十一条资产负债比例控制。

  一、组织决策。

  应成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并对决议事项建立系统、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执行反馈的内控制度。

  二、计划监测。

  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资产负债比例或限额,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和分析。

  三、利率执行。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利率政策、制度及规定。合理制定内部资金利率。加强对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财务核算管理控制。

  一、组织决策。

  应成立财务审查委员会,作为财务开支审查机构,负责审议、分析、监督全公司重要财务事项,决议事项应保留系统、完整的书面记录。

  二、管理及授权。

  (一)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财务核算,依法建账,严禁搞“两本账”或弄虚作假。

  (二)财务管理尤其是对各项支出的管理必须实行严格的授权控制和管理,根据制定合理的财务审批权限,对大额支出必须严格实行授权控制。未经批准超限额审批及越权审批的,要追究签批人的责任。

  (三)财务指标的分配、所有财务资金的上划与下、筹集与使用等,必须归财务审查委员会和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开口子、下指标的,财务部门均有权拒绝执行;财务账户必须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

  三、各项收入应及时、足额、完整入账。

  严防跑、冒、滴、漏,任何部门及个人都不得少计、少收、转移甚至截留任何收入。

  四、成本费用。

  (一)严格执行公司利率政策,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负债成本。

  (二)加强对各项成本支出的管理。严禁乱划、乱挤、乱冲、乱摊、乱支及虚列支出,各项准备金应按规定提取、使用。

  (三)制定并严格遵循费用支出控制办法,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禁止任何部门及个人滥用职权乱用多支。各项费用支出不得以拨代支。

  五、损益核算。

  确保损益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所有应计、应提、应列、应摊、应并的各项财务收支必须按制度规定进行,严防损益失实,严禁隐瞒或编造损益,严禁截留利润。

  六、分析预测。

  建立健全财务分析制度,完善财务考核和激励机制;依据管理会计理论,建立成本、利润责任中心,强化成本控制,推行部门成本核算,建立预决算分析模型,加强对本公司及各项业务的本、量、利分析。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控制。

  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严格遵守公司核定的固定资产控制标准,严格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折旧等账务核算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领用、改造、维修、报废及实物管理、残值入账等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购建的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纳入账内核算;租赁性资产要视同本公司资产登记管理;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确保账卡齐全、账实相符;实行检查制度。

  第五章资金营运内部控制

  第十四条计划管理控制。要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月编制资金营运计划,做好资金头寸预测工作,加强资金头寸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监测。

  第十五条资金调度控制。

  资金的调出调入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进行审批,并及时划拨资金,登记相应台账。对大额资金调拨,资金汇出管理部门必须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汇出资金及时汇达指定行、指定单位,以减少在途损失;对当天未入账的在途资金,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章贷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十六条组织控制。贷款审批机构必须建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贷款的审查和贷款企业的资信评估。上述两个委员会都要制定工作规则,并对决议事项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第十七条政策控制。

  一、贷款投向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经济、金融政策和全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信贷制度规定。

  二、贷款投量要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在授权授信范围以内。

  三、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坚持贷款基本条件,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

  第十八条贷款程序控制。

  一、责任分离。

  建立健全审贷分离责任制度,严禁由单人或单个部门单独完成贷款金过程。任何人不得超越职权或违反程序发放贷款。

  二、操作程序。

  应针对贷款业务调查、(项目贷款)评估、审查、审批、签约、发放、检查、监测、收回、不良贷款催收等各环节制定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制度。

  三、分级审批。

  应根据信贷政策、贷款种类、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抵(质)押物、保证人及贷款风险度等情况,在授权审批权限内确定是否贷款。

  第十九条安全保障控制。

  一、各部门领导在授权范围内对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负全部责任。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合法有效的担保制度,不良贷款的监管、清收制度,信贷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加强信贷风险考核指标体系以及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建立并完善信贷管理台账,对信贷风险和借款企业经营风险进行监测,对每笔贷款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清收责任。

  四、信贷部门对贷款的分析、考核、检查必须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五、发放贷款应使用公司统一的借款合同文本,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必须经过法务部门审查。

  六、住房信贷业务应抓好以下控制部位及环节:住房开发贷款的建设项目评定、项目工程保险、有效抵押和第三者保证;个人住房贷款期房和现房的价值评估、有效抵(质)押、房屋财产保险、第三者保证。

  第七章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各部进行内部审计。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制订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2、负责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向集团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工作;

  3、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财经法规、公司的财经制度、董事会决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投资及资产安全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5、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公司及各所属单位经济核算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计;

  7、负责对下属单位经理离任的经济责任等有关审计事项;

  8、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经济合同的进行审计监督;

  9、负责后续审计工作,督办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10、负责对内审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者有特性的事项进行审计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集团领导;

  11、负责集团公司审计咨询工作,为被审计单位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2、负责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审计工作。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

  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循序渐进与顺势而为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一、学校合同管理的目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合同行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风险运行,高起点定位,高效率管理,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运行,责任到人,全面监督的合同管理体制。

  三、学校可根据合同承办部门的需要,联系法律专家参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核重大合同,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并根据具体法律服务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费用。

  四、校长负责学校合同综合管理,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3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学校经费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特制订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1、学校依据国家规定的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任免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2、财务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国家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办理会计事务遵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3、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规范地建立帐册,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财务人员应将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定期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销毁会计档案中的有关资料要按《档案法》的'规定执行。

  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反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并纠正。

  6、会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或离职,应按规定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4

  对于一个学校或单位的财务管理,都会制定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某学校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仅供参考。

  为了规范学校会计行为,保证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全面提高学校财务运行质量,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稽核制度”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和原则

  安徽农业大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是: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本单位内部制度,保证学校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及时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第三,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符合效益原则并在法定范围内进行。

  安徽农业大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原则是:

  在既定目标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原则。即:制定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财务管理的要求,合乎财务规范,针对学校的特点,便于操作和执行,有利于控制和检查。

  二、基本内容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1)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权行事。

  (2)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并相互制约。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1)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2)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和执行人员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防止权限失控、决策失误和徇私舞弊。

  3.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通过财产清查,确定各项财产的实存数,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和责任。对帐实不符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做到帐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三、内部控制的具体办法

  对财务负责人的稽核

  1.是否支持、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对单位重要经济业务是否编制详细的预算或计划,是否及时或定期反馈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3.会计岗位的设置和分工是否合理、是否定期轮岗,对二级财务机构是否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会计人员实行会计委派制。

  4.是否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5.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作出处理。

  对二级财务的稽核

  1.会计核算是否按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2.会计指标是否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3.会计核算是否及时,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是否清晰明了。

  4.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处理基础,收入与相关的费用支出是否相互配比。

  5.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6.以下内容对二级财务同样有效。

  对现金出纳业务的稽核

  1.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2.现金日记数字准确,逐笔记帐。

  3.是否有现金坐支、白条抵库现象,现金存量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是否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帐目的登记工作。

  对银行出纳业务的稽核

  1.根据经济业务内容正确填开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等银行票据,不得根据他人要求将应转帐支付和电汇支付改现金支付或银行汇票支付。

  2.银行存款日记帐日清月结,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总帐核对相符。

  3.各帐户余额真实、准确,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4.及时办理银行票据的结算与交换,发现问题及时查找。

  5.妥善保管银行票据及相关印章,做到票据和印章分开放置。

  对审核、制单业务的稽核

  1.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报销手续是否完备、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与经费项目相符。

  3.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4.记帐凭证是否摘要清楚、数字准确、科目正确,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

  对复核业务的稽核

  1.记帐凭证编号是否连续、对记帐凭证的改正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及时复核和传递记帐凭证。

  3.记帐凭证未传递前是否妥善保管。

  4.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对记帐业务的稽核

  1.帐户设置是否合理、有序。

  2.是否根据记帐凭证及时、准确地登录入帐,登录是否有疏漏。

  3.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时,是否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

  4.月末是否及时结帐、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是否根据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编报有关报表。是否将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所要数字及时反馈。

  6.是否及时帮助对帐目有疑问的单位和员工核查清楚、不推诿。

  对工资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月准确、及时地发放工资、代扣相关款项。

  2.是否按月做好工资数字备份,并将工资册及相关资料装订存档。

  3.是否及时做好工资统计表并交制单人员填制记帐凭证。

  4.是否按照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及时汇缴税务机关。

  学生收费及助学金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年级、专业分别核实、准确收费。

  2.对学生缴费系统是否定期维护。

  3.对收取的学费是否及时缴存专户并定期核对,如有差错是否及时处理。

  4.是否定期清理学生欠费。

  5.是否及时发放助学金,并根据相关部门书面通知及时对助学金作出调整。

  对专控业务的稽核

  1.是否定期报送专控及社会集团购买力报表。

  2.是否建立专控及社会集团购买力统计台帐。

  对公积金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在编人数准确计算及时调整职工公积金并按月交纳。

  2.是否按规定支取和返还职工公积金。

  3.是否定期核对公积金存款,做到帐帐相符。

  对医疗保险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规定准确计算并扣缴职工医疗保险金。

  2.是否随人员变动和工资增加及时调整医疗保险金。

  对票证管理的稽核

  1.是否按规定及时购入财政发票并进行编号登记。

  2.是否建立和完善发票领用审批、登记手续。

  3.发票存根交还时,是否及时查验,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4.是否定期核对库存发票,催交长期领用未交发票。

  5.是否按时整理发票存根并送财政厅核销。

  6.是否按期办理收费年检及妥善保管收费证可证和发票准购证。

  对财务文档、财务档案管理的稽核

  1.是否对会计资料及时装订、归类整理并编号立卷。

  2.是否建立查档借阅登记、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

  3.是否按照规定定期移交学校档案室。

  4.收发文是否登记编号并送阅及催办,是否及时归类整理并移交学校档案室。

  对外汇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规定办理外汇审批手续。

  2.是否及时合法地办理结汇用汇手续和外币转换业务。

  3.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及时登记入帐。

  4.月末是否结帐、对帐,做到帐帐相符。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xx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营养餐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营养餐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第三条营养餐食堂财务管理工作应认真总结和把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规律,切实推行制度管理、绩效管理和问责管理,实现财务管理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食堂财务管理体制及岗位设置内控制度

  第四条制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本制度制订符合本校食堂财务管理实际的财务制度。

  第五条财务管理体制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食堂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实行财务单独核算,单独设置食堂会计账簿。

  第六条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组织实施学校营养餐食堂实行单位法人总负责制即校长总负责制,学校指定1人具体负责管理食堂日常工作。学校食堂的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委托他人签字的,必须由校长出具委托书,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与此同时,学校必须成立学校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简称膳管会),具体负责学校食堂经费收支等事项的管理;成立学校监督小组进行日常监督。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监督小组和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第七条学校营养餐食堂财务管理的岗位设置食堂财务管理根据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报账会计(出纳)、采购、保管验收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学校食堂要明确会计、报账会计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建立会计、报账会计(出纳)考核制度。

  (一)食堂财务机构内部分工要做到钱帐分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二)建立营养餐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

  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学校内部稽核小组定期(至少一学期一次)抽查审计营养餐食堂会计账目。

  (三)要建立健全伙食收费收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购领、保、缴验、据。食堂收据由学校报账会计到分核算中心领取。要建立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据存根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保管。学校食堂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更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和违纪违规活动。

  (四)财会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食堂财务各岗位具体职责

  (一)会计

  1、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2、妥善保管会计材料,并把原始凭证装订成册。食堂的会计档案材料,应视同砚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二)报账会计(出纳)

  1、出纳要根据岗位职责,规范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业务。

  2、负责支出管理。营养餐食堂支出的所有必须为正规(不包括农贸市场采购的农副产品)。出纳要检查内容是否完整(即单位名称、日期、物品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和报销手续是否齐全(即经手人、验收人、负责人签字)。付款时,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票据付款。

  凡支出的都必须三人以上签字,相关人员的签字不能签在反面的右上角,避免装订后被覆盖。金额大,且名目多(如涉及物资采购、维修、设备等支出),需附明细清单、合同等附件,且明细清单金额要与金额一致,明细清单加盖供货单位印章。

  (三)保管员(可兼任)

  1、保管员严格遵循食堂物资出入库程序,对所有食堂物资进行收发及验质工作,并登记“库存物资数量金额明细账”台账,保证食堂日常运作的物资及时、安全供应到位。

  2、对购进货物开具入库单。一联为存根联,一联为会计记账联,一联结算联给供应商,并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或数量问题不能入库的,应上报食堂管理负责人(或食堂主任)处理。

  3、发放物资必须开具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做到先进先出,每周向报账会计送一次出库单。每月底清查盘点一次,并在次月1日及时把盘点表报送会计。

  (四)采购员、所有采购的原材料或物资都必须实行双人以上,定期轮流。(双人,指每次2人;轮流指采购人员的定期轮换,下同),在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时,须有轮值的中层值班人员陪同。

  (五)验收所有送货上门的材料和物资都必须实行两人验收,经常轮换制度。

  第三章食堂物资采购保管内控制度

  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专人负责。食堂物资采购由食堂管理负责人(或食堂主任)负责,学校食堂物资采购应根据学生在校季节性特点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实。

  第十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内部制约制度。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油、面粉)的采购,由XXX组织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其它主辅料、燃料、调料的采购,可以采取集体招标采购的办法,但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招标采购小组,认真制订客观、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集体招标制度和细则,对集体招标采购的原则、纪律、范围、方法、采购程序、验收、结算、奖惩等要严格规范;也可以采取选择有资质的单位供货,并要比质比价强调性价比。严禁低价购进卫生质量无保证的劣质食品,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过保质期的食品,有效防范学校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对进入食堂的食品必须有专人进行检查、验收(过秤),验收必须二人以上,验收单必须当场签字,并全部建立台帐;应该对采购的食品索取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属地有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对供货较多、数额较大的食品应注明供应商地址、电话号码;对食堂所购食品的清单(含品名、数量、价格)要于当天中午师生就餐前在食堂公示栏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一般学校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实行多人参与采购,或实行招标采购,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

  第十一条严格物资入出库制度。

  1、所有物品,不管大小,都要验收注销入库。(直接进厨的农副产品外)

  2、食堂进库物资(包括固定资产、食堂专用器具等低值易耗品、燃料、大米、面食、食油、辅料等)采购回来后,既验数量、又验质量,一切相符者,方可办理入库。

  食堂保管员验收过秤,填写入库单,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交给供应方便于结账核对,第三联记账联转交报账会计作为记账依据。入库单上必需有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食堂负责人(食堂主任)签字员等3人以上签字方为有效,会计凭单登记入账。

  3、当天使用的进库物质,应填写出库单,做好出库记录。出库单应由厨房使责人填写,一式三联,交领料人去仓库领料。一联领料人带回作为物资进入食堂的依据,一联保管员留存,保管员按物资分类定期汇总,做好“发出物资汇总表”连同第三联记账联,并报会计处进行记账。

  4、对食堂进库物质等实行专管,保管员对每件物品都要有明确而详细的记载即登记仓库明细台帐,没有校长、主管副校长、食堂主任批准,严禁食堂的一切物品拿出食堂。

  第四章会计核算内控制度

  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核算制度

  1、食堂聘用事情人员要符合国家用工制度的规定,严格按XXX〔20xx〕106号《关于规范学校编外用工的通知》的文件执行,所有食堂事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结合学生就餐人数,肯定需配置的工种、岗位和符合规定的人数,做到定员、定岗、定责、定薪、其人为标准由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2、食堂从业人员用餐标准参照陪餐教师用餐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财政公开食堂财政帐目应按规定,在每学年末交由校工会及膳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每月食堂财政报表于次月5前在食堂财政公开栏上公示。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材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材料同一管理。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XX镇内部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厘清财务报账流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消弭内部控制风险,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法律法规和《中共江口县委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口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委办字〔20xx〕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XX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镇下辖各村(社区)委会、各站股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二章内控职责

  一、财务机构职责制度

  1.镇主要财务机构为XX财政分局。

  2.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会计核算。

  3.管理各科(股)室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镇的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决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4.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5.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每月向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财务负责人提供会计报表,每季度至少向镇党委书记汇报一次财务收支运行情况。

  7.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8.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9.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10.负责镇所属各村、各科(股)室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报账工作。

  11.组织镇各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2.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财务人员职责制度

  (一)财政分局负责人职责

  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6.审查本部门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二)会计岗位职责

  1.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来源,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2.每月末登记好会计账簿、做好会计报表,对会计凭证进行装订;每月5日前向财务主管和分管财务负责人报送上月财务报表;按月与银行及出纳对账。负责对当年的会计档案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预决算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报表及附注)及其他会计资料。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对各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单位财产物资的添置、计价、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局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

  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财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

  7.负责本单位的账务公开和督促各村进行账务公开。

  (三)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账程序。

  2.熟练使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熟练使用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与银行和会计核对账户余额,做到记账准确,账实相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财务专用章和私人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支付密钥及其他有价证券。不委托他人保管及使用本人的印章及密钥,不外借使用票据,按分工和本职使用印章和密钥;协助会计把好票据审核关,对违规收支票据及签字盖章不全的票据不予办理收支业务。

  9.按时完成镇职工工资审核发放,及时办结职业年金、社保、个税等等代扣代缴事项;积极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调整、审批工作,做好组织、人事部门相关年报工作。

  10.积极做好单位办公物资等的采购、保管、分发工作,建立健全实物台账;

  11.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12.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稽核会计职责

  1.协助审查本级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2.负责逐笔复核本部门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对复核签署的一切凭证负责。

  3.定期抽查各户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6.每日下午下班前取得银行对账单。

  7.履行会计档案管理员和非税管理员职责。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报账员职责

  1.报账员是指镇政府、各站股所专职报账员和因业务需要履行报账手续的经办人员,以及各村(社区)报账员,原则上报账员应由固定人员负责,实施统一报账。

  2.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经济业务报账依据和原始凭证,对原

  始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3.负责完成报账业务的审批流程。

  4.负责领取、保管、使用好本部门的备用金,备用金只供部门的零星业务开支,备用金不足时要及时报账以补足备用金,报账员要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对备用金的安全负责,并建立手工账簿。

  (六)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1.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总账会计科目和明细账会计科目。

  2.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3.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置、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账、错账更正。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三章内控管理

  三、账户管理制度

  1.财政分局开设.变更或撤销银行账户,应先报分管领导批

  准,并经县财政局国库部门审批后,再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单位应在国有、国家控股银行或经批准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单位的所有资金应全额缴入单位银行账户统一管理

  2.原则上只开设零余额账户(基本户)、资金往来结算户、扶贫资金报账专户、核算工会4个账户,只能在一个账户提取现金。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实行财政核准、备案制度,账户开设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4.单位所有对公账户均应开通银行短信提醒业务,至少有3名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会计)纳入提醒范围。

  5.会计(含会计主管)每月必须到开户银行打印对账单,并经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核实后装入当月会计凭证资料。

  四、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管理,要做到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入账、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公务卡结算范围以外又确需现金结算的相关业务。例如:信访维稳、应急管理、治安管理等突发急性事件。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现金的暂借和支取必须执行严格的分层审批程序,审批程序不全的一律不予借支。

  5.除社会服务中心(敬老院)外,其余部门或个人进行现金的支取一律按照借款的形式办理并发放

  6.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接待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和2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五、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应根据发生的经济业务,按照银行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正确选用银行结算方式,保证结算的安全、方便、快捷和经济。

  2.银行存款的收支要严格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各种银行收付款凭证的款项来源.用途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3.除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外,所有现金都必须存入银行。经济业务中发生的资金收付,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4.银行存款账户只供本部门使用,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5.各种收付款项的凭证,必须如实填写款项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套购物资、严禁利用银行账户搞非法活动。

  6.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银行印鉴由两人以上负责保管,各种结算凭证由出纳人员保管。会计人员应对预留银行印鉴严格管理,对开出的支票、汇票等银行票据进行严格审核,正确加盖印鉴,不得在空白或要素填写不齐全、不规范的票据上预盖印鉴。出纳人员不得保管全部银行印鉴。

  7.单位账户一律不得使用网银。

  8.出纳人员、会计人员要及时做好银行存款的记账、对账工作,月初由票据管理员领取银行对账单交会计人员对账。

  六、印章及U-key的管理制度

  1、加强印章管理,按照不相容岗位(职责)管理原则,严禁一人保管全部财务印章,严禁一人操作完成所有支付业务流程。

  2、规范预留印鉴章管理,开户银行与财政支付系统中所预留印鉴章应保持一致,一般至少预留单位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和出纳私章。预留印鉴章由财务人员分别管理,法人章可授权办公室负责人管理。

  3.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4.个人私章和U-key由个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单位公章由单位法人保管。

  5.个人因故无法保管个人私章和U-key的,可委托除出纳外的人员保管。

  七、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站股所分管领导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站股所分管领导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四章收支管理

  八、财务报账审批制度

  1.财务报账审批制度适用于一切涉及到镇经费收支.借贷的经济活动。

  2.经费按照资金性质和使用用途划分为:一般经费和项目经费两类,一般经费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接待费、水费、电费、网费、电话费、通用设备和服务的采购等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包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实施、专用设备与服务的采购和用于专项工作开展等专项经费。

  3.经费报账资料审核.报账签批如下:

  (1)一般经费3万元及项目经费5万元以下

  报账员收集、整理原始报账资料→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分管领导签批→财务室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财务室出纳报账。

  (2)一般经费3万元至5万元及项目经费5万元至10万元

  部门报账员收集、整理原始报账资料→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分管领导签批→财务室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财务室出纳报账。

  (3)一般经费5万元以上及项目经费10万元以上部门报账员收集、整理原始报账资料→部门负责人审核→镇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审批→部门分管领导签批→财务室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单位负责人签批→财务室出纳报账。

  4.除部分项目因上级机关、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的以外,项目资料一般不由镇法定代表人签批,由项目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批。

  5.对于国家、上级党政机关、职能部门有具体要求的重点项目资金报账工作,由各科(股)室报账员配合项目实施人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相关报账规定做好报账资料制作、收集、整理等工作,具体报账流程按上级规定执行。

  九、预借款管理制度

  1.借款原则:一是预算控制原则。借用公款应有对应的经费预算或经费来源方可办理,严禁无预算借支;二是专款专用原则。借用公款应专款专用、一事一结,禁止一借多用或揶作他用。坚持“前账不清新账不借”、“一年多清年底必清”的工作机制、不得长期挂账、不得转移、混淆债权或债务,做到“资料全、账目清”;三是销账留案原则,核销借款应建立备查账,对已核销借款进行永久追溯。若以后年度收回已核销借款的,应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2.镇公职人员、站股所、企业借用资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或签订《借款协议》,经公职人员所属站股所或项目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签,由财政分局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借支金额超过10000元的即认定为重大借支,纳入“重大事项”由镇党委会议集体审定。

  3、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社会突出问题治理等突发性、紧急性事项,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简化流程,但事后必须完善相关程序和资料。

  4.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所有借支资金一律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

  5.工程类、政府采购类等项目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及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严禁个人借支项目资金或将项目资金借支后挂靠在个人名下等行为。

  6.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符合刷卡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的,财务人员可不予报账核销,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提出借款数额。

  7.个人借用日常公务活动资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镇政府出具书面说明材料。由财政分局在还款期限到期前7日内通知借款人(部门),限期办理报销手续;无特殊原因超过3个月未报销或还款的,经报请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后,由镇政府出具扣款通知书,并根据借款金额大小,根据党委政府研究约定后,从借款人有关收入中一次性或分期扣回直至扣清。对无特殊情况拒不还款的,依法依规追缴。

  8.个人特殊借款、项目资金借款应严格按照《借款单》、《借款协议》所约定的借款期限进行还款冲销,未能按时还款或冲账的,由镇政府发出《催款通知书》,无特殊原因超过最后还款期限3个月未报销或还款的,依法依规追缴。

  9.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10.对有合法证据证明确实不能收回的借款,先认定损失,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销。

  十、差旅费、公务用车管理、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差旅费、公务用车管理、会议费相关制度分别按照《江口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江口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江口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培训费参照《江口县县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

  2.加强车辆用油管理。公车加油在党政办开具油票进行加油,如在外出差急需加油,驾驶人员应报党政办审批后,自行在加油站加油,并用发票按签批程序到财政分局进行报销。

  3.公车维修由该车辆负责人填制车辆维修申请单,并报镇党政办备案后方可维修,如因特殊情况需对车辆进行维修,不能及时填制车辆维修单的,需向镇党政办电话报备,镇党政办请示分管分管领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需要及时补填车辆维修申请。

  十一、收费管理制度

  1.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镇凡有收费业务的科(股)室,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分局,由财政分局统一上缴县财政局。已使用电子票据的,具体实施按照《贵州省电子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票据由财政分局负责到县财政局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股)室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同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对。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县财政局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3.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严禁随意丢弃。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按时进行对账、冲号、销毁。

  4.电子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及电子缴费票据统一由镇财政分局负责管理,有需要的村(社区)、站股所应在镇财政分局统一开具。

  第五章采购与资产管理

  十二、采购管理制度

  1.单位原则上应通过编制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无预算不予实施政府采购审批,特殊情况下的政府采购按相关规定办理。

  2.①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金额在2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工程类60万元(不含)]的项目于县财政局采购股备案后由镇政府自行组织采购,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镇政府自行组织采购。

  ②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工程类6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办理。

  3.由镇政府下辖各站股所(村、社区)在自行组织采购时,除低值易耗品、零星物资采购及用工外应严格按照比选程序实施采购。比选供应商应不低于三家,且相关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采购具有专业性、唯一性的'货物和服务存在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时,可出具相关的说明和佐证资料,经分管领导(联系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同意后,可不采取比选程序进行采购。

  4.各站股所(村、社区)配置通用办公室设备及办公家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各站股所(村、社区)形成资产配置书面报告,经分管财务的领导(联系领导)签批后→报县财政局国资股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规定自行组织采购→采购结束后由镇财政分局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和入账。

  5.各站股所(村、社区)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如下:拟定资产处置报告经分管财务的领导(联系领导)签批后县财政局国资股审核(处置资产原值超过5万元的,需县分管领导签批后,再报县财政局国资股)→县财政局国资股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按规定对处置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和处置,并将处置相关资料交县财政局国资股→国资部门按规定出具国有资产核销文件→采购结束后由镇财政分局及时进行固定资产销账工作。

  十三、资产管理制度

  1.各站股所、村(社区)委会负责人为本部门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实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在日常的资产管理工作。要保证资产的完整和正常使用。

  2.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3.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由分管领导(联系领导)明确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4.镇财政分局负责对全镇下辖所有部门固定资产进行财务管理,负责资产入账、登记、划转、处置等工作的账务处理和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的监督。

  5.各站股所、村(社区)委会应配合镇财政分局做好资产的台账管理,协助做好资产清查盘点和账务处理等工作。

  6.镇财政分局应定期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镇财政分局应及时完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六章项目及合同管理

  十四、项目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建立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材料,与相关资料一并妥善归档保管。

  3.应按照上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项目款按照报账审批流程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

  4.镇财政分局应与项目实施部门建立“双责任、双台账”管理机制。即项目实施部门建立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分台账,对项目程序审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进行管理;镇财政分局建立全镇项目资金拨付总台账,对全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进行汇总管理。

  5.项目所属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和档案、资产移交等工作。

  十五、合同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镇政府对外签订合同的,原则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订,经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可由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部门分管领导签订合同。村(社区)委会对外签订合同的,应由村主任签订。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2.镇财政部门应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3.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强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4.镇财政分局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镇财政分局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七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十六、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2、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3、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4、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5、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6、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7、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8、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9、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10、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11、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12、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监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14、及时编制清册,填写交接清单,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1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

  十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

  2、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镇各部门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簿,将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5、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划、标记、拆散原卷,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有特殊情况,须经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

  6、借出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7、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八、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1、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2、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3、计算机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4、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6、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7、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8、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时间、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9、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保存双备份;

  10、对正在使用会计软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

  11、健全必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12、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13、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14、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对会计档案双备份的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15、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16、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对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17、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盘、计算机设备、光盘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

  18、借阅会计资料,应当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八章协同监管

  1.各站股所、村(社区)应自觉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自觉接受镇纪委、镇财政分局的监管。

  2.镇财政分局每年必须开展两次以上的财务自查,并对全镇相关人员开展两次以上的财经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3.各村(社区)必须严格履行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九章附则

  1.本制度如与上级出台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上级的规定为准。

  2.本制度由镇财政分局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明确资金收付、费用报销的业务流程,严格票据审核、资金收付、费用报销、账目处理的程序,确保公司财务资产的安全。现将公司财务收支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办法如下:

  一、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货币资金业务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它具有业务数量大、发生范围广的特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控制,是整个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关键。要求:

  1、实现钱账分管,出纳员不得负责总账的记录和银行对账单的调整.

  2、各种收付款业务均应集中于出纳员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

  3、现金收入和支出必须立即记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现金记账情况并进行账务核对。

  4、一切货币资金收入,都要入账。不得将出售残料、废料的收入、罚款赔款的收入等列作账外处理。

  5、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定期与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一次),并由出纳员以外的人员编制或审核银行调节表。

  6、库存现金除日常周转需用外都应每日解交银行,库存现金必须存放保险柜内。

  7、发票与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空白发票(银行票据)和收据必须进行登记。

  8、支票签发必须由出纳员和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两个以上负责并签字,并应设置支票签发登记簿进行记录,空白支票不得签名盖章。

  9、所有付款业务只有经过财务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办理)。

  10、一切收付款必须凭证齐全,收付业务完成后必须加盖收讫和(或)付仡(讫)的印章。

  11、所有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的人员在业务处理后都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备追溯责任。

  12、出纳员在每天工作结束时要清点现金,核对账目,主管部门应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

  收入货币资金的途径,一是通过银行,二是直接收取现金。由于通过银行收款的业务,受到了银行的直接监督,起到了外部控制的作用,客观上能够有效地减少和堵塞货币资金收入业务中的漏洞,是保护货币资金安全的一个有力措施。因此,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主要针对现金收入业务。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现金收入主要有销售货物取得现金和回收欠款,取得现金。

  1、销售货物收入现金的内部控制

  主要采用填制“销货单”的方式。它是“原始凭证控制方式”在现金收入业务中的具体应用。要求在产品销售或顾客购货时,由销售部门开具销货单,注明所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顾客持销货单向财会部门交付现金,然后持出纳员盖“收讫”章后的销货单向保管员提货。

  2、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销售业务是围绕推销(销售)产品、商品或劳务等所发生的经济业务。销售业务包括产品销售业务和其他销售业务。一般要经过签订销售合同、填写发货单通知仓库发货、办理发货、办理货款结算四个环节。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要求:

  1)销售合同、发票和发货单,必须经审核批准方能生效。

  2)发票和发货单应顺序编号,如有缺号须经批准方可注销。

  3)要按规定价格销售,未经授权不得改变售价。

  4)收款时必须对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进行审核,有销售合同的必须与合同核对。

  5)销售退回必须按一般销售同样处理。

  6)开单、发货、收款必须分工负责。

  7)应收账款明细账应与总账核对相符。

  3、其现金收款具体的业务流程是:

  根据销售内勤开具的收据(产品销货单)收款―→检查收据开具的金额正确、大小写一致、有经手人签名―→会计审核凭证----→出纳收款-----→在收据(发票)上签字并加盖财务结算章―→将收据第②联(或发票联)给交款人―→凭记账联登记现金流水账―→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将记账联连同票据登记本传相应成本会计签收制证----→按科目入账---→销售核算(货款)。

  注:(1)原则上只有收到现金才能开具收据,在收到银行存款或下账时需开具收据的,核实收据上已写有“转账”字样,后加盖“转账”图章和财务结算章,并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后传给相应主管会计。

  (2)随工资发放时代收代扣的款项,由记账会计开具收据,可以没有交款人签字。

  4、回收欠款收入现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办理回收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的业务时,应尽可能通过开户银行。如果采用收取现金的方式:

  ⑴ 出纳员直接向交款人收取现金时,必须由出纳员开具事先印有连续编号的“现金收据”,采用复写方式,一式三张。在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出纳章以及交款人签章后,将其中一张给交款人作为交款凭证,一张送交财务部门作为记账依据,一张留作存根。为保证现金收据的规范使用,应重点检查其编号是否连续,如有短缺,应及时查明原因,即使是作废的收据,也应将三张收据加盖“作废”字样后一并送交会计部门检查后归档保管。

  “现金收据”也可以由记账员开具,然后交给出纳员加盖公章和出纳章,同时收取现金。这种方式下,由于票据、印章两人分管,使开票和收款工作分离,可以进一步强化现金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

  不论什么情况、采用什么方式收取现金,除前述重点加强记录工作,即强调原始凭证的作用外,还必须充分利用账簿的.功能,按规定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总分类账户,并加强二者之间的核对工作。

  三、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内部控制

  货币资金支出业务与收入业务相比,其相同之处在于支出途径也是两条,即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和由出纳人员直接支付现金,不同之处在于支出用途多样、业务内容繁杂、牵涉范围广、涉及人员多。

  当通过银行支出货币资金时,要求采用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填制银行统一的结算凭证,客观上受到银行的外部控制,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防错消弊的作用。因此,对这种业务实施内部控制,重点应放在结算凭证的管理上。基本要求是:建立严密完善的结算凭证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尤其是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严把各种凭证的使用关,出纳员开具支票时,财务主管应当审查批准,而不能让其独自办理;对已用和未用凭证应当由非保管人员定期检查;严格限制签发空白支票;随时与开户银行对账等。

  现金支出业务是货币资金支出业务内容控制的重点。该类业务按支出用途不同大致可分为采购物品支出现金、发放工资支付现金和支付各种借款使用现金等。具体控制方式:

  (一)采购物品支出现金的内部控制

  对采购材料、商品等支出现金的业务实施内部控制,关键是在付出现金之前,先取得相应的原始凭证,如支付购货款须取得销货单位的发票,支付货物运费须取得运输单位的收费单据,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由财会主管审核批准后,交给出纳员支付现金。

  1、填制“入库单”,严格验收制度

  采购部门购买回的各种材料物品,都应及时送交仓库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对照销货单位的发货票和购货定单等,对每一种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严格查验,在保证正确、相符的基础上填写“入库单”(或收料单)。“入库单”是证明材料或商品已经验收入库的会计凭证,由仓库验收人员填制,并取得采购人员的签字后,一张登记仓库台账,一张退给采购部门进行业务核算,一张送交财务。严格的验收制度,有利于考核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划清采购部门与仓库之间的经济责任,保证入库物资的准确性、安全性。

  2、其现金付款业务的流程是:

  (1)采购付款

  采购人员凭原辅料入库验收单据(含仓库保管员、质检员签字)------→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送记账会计审核凭证-----→报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出纳会计付款----→客户收款----→记现金流水账----→订制传票。

  强化审查制度,严格审核购货业务的各种凭证

  记录采购业务、支付货款之前,应对各有关部门送来的各种原始凭证,包括发货票、运费收据、入库单以及定货单等进行认真的审查、核对。不仅审查每一凭证的购货数量、金额计算的正确性,还要检查各种凭证之间是否内容一致、时间统一、责任明确、手续清楚等。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合理解决。在此基础上,编制付款凭证,由出纳员结算支付货款,并按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求和方式实施内部控制,使两种业务的内部控制统一起来。

  (2)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人持费用报销单据请部门主管审核确认----→交记账会计审核凭证---→查验现金付款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一致―→检查并督促领款人签名―→报销人送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主管会计审查凭证----送出纳员按记账凭证金额付款―→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图章―→登记现金流水账―→将记账凭证及时传主管会计复核;

  为了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还可采取根据付款凭证而不是原始凭证支付现金的方式。即:财务部门在接到发票等原始凭证后,先由财会负责人审核批准,再由记账人员根据其编制付款凭证,注明会计科目、款项用途及金额等,交给出纳员由其根据付款凭证列示的金额支付现金,并登记现金日记账。然后将付款凭证退交会计部门,以便登记总账。这样,出纳人员应当付出多少现金,会计部门已经记录在案,更有利于形成控制关系。

  (二)发放工资支出现金的内部控制

  对发放工资支出现金的业务实施内部控制,主要应采取下列措施:

  ⑴合理划分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财会部门的职责,使工资发放业务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供员工考勤记录、生产统计、记账会计、出纳会计分工协作完成。具体是: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审查并根据职工名单和考勤记录、工资标准,生产统计进行产量计件核算、记账会计核算工资、编制工资发放表,出纳会计负责提取现金发放工资并分配工资费用等。

  其具体的业务流程是:

  (2)一般员工工资核算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员工考勤表、生产统计出具的生产工人产量计件核算表---→记账会计做上月的工资表----→送总经理审批----→开具的付款审批单(经财务部长签字)开具现金支票―→出纳会计填写进账单―→连同工资表送公司开户行―→主管会计登记支票使用登记本―→将支票存根粘贴到付款审批单上―→加盖“转账”图章―→登记单据传递登记本―→出纳员按科目记账。

  (3)业务员绩效工资兑现

  根据销售内勤送来的当月业务员销售业绩统计表---→营销部门主管审核---→与记账会计的产品销售统计数据对账、并制作工资表----→经主管会计审核----→由出纳员填制付款审批单----→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部长签字、主管会计开具支票―→出纳会计填写进账单―→交记账会计送公司开户行―→主管会计登记支票使用登记本―→将支票存根粘贴到付款审批单上―→加盖“转账”图章―→登记单据传递登记本―→出纳员按科目记账。

  (4) 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和考勤制度。要求:

  工资表上的人名须经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人员)审查,临时工须有合格的证明,以防虚设人名,冒领工资;调动工作和变更工资标准须有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人员)的正式批准文件,以防多计工资总额,侵吞余额;考勤记录,工人工资核算须有生产厂长签字的工人产量计件统计核算表,以防多记工时产量等现象;离职人员应及时从工资表中除去,以防继续领发工资,等等。

  (5化审查手续。由于工资的构成内容复杂,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绩效奖金等,而计算手续又相当繁琐,不仅要计算应发工资,还要计算代扣款项、实发工资等。所以,即使不发生作弊行为,但差错则在所难免。为此,必须强化审查复核工作。要求:重复计算每一张工资表,至少计算两遍;每一张工资表都应经过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人员)、财会部门多环节的复查等。

  (三)借款支出现金的内部控制

  一般情况下,发生出差借款和其他公务性借款业务时,需要支付现金。该类业务相对较简单,对其实施内部控制,应符合三个方面的要求:

  ⑴ 借款人需要预支现金时,首先应填制“借款单”,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交财务主管审核、公司准,出纳员据以支付出现金;

  ⑵ 会计部门应当根据“借款单”编制付款凭证,登记“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发挥账簿控制的作用。待借款人出差归来或完成业务后,根据实际用款数长退短补,注销明细账上的有关记录;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8

  1. 引言

  本质量控制内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从而满足客户需求并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2. 质量控制团队

  2.1 质量控制团队的组成:

  - 质量总监:负责整体的质量管理和监督质量控制流程。 - 品质经理: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计划,并协调各部门的质量控制工作。

  - 生产部门代表: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实施质量控制,并报告质量问题给品质经理。

  - 销售部门代表:负责收集客户反馈意见,并与品质经理协商改进方案。

  2.2 质量控制团队的职责:

  - 确保各部门遵循质量控制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 - 监督并评估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

  - 分析和解决生产中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 更新和维护质量文档和记录。

  3. 质量控制流程

  我公司的质量控制流程如下:

  - 产品设计阶段:在产品设计阶段,质量团队会参与评估产品的可行性和质量要求,并提出建议。

  - 原材料采购:质量团队会与采购部门合作,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并进行充分的检验。

  - 生产过程控制:生产部门代表会监控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抽样检验,并确保每个工序符合质量要求。

  - 产品检验:在产品生产完成后,品质经理会组织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 收集客户反馈:销售部门代表会收集客户反馈意见,并及时反馈给质量团队。

  - 质量改进措施:品质经理会根据质量问题和客户反馈意见,制定质量改进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合作实施改进措施。

  4. 记录和文档管理

  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准确的记录和文档管理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 所有质量相关的记录和文档均要求详细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存档。

  - 所有记录和文档应备有版本控制和备份。 - 所有部门应按需共享相关的`质量记录和文档。

  - 定期对记录和文档进行审查和更新,并保持其有效性和准确性。

  5. 培训和意识提升

  为确保我公司的员工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质量控制要求,我们将进行以下培训和意识提升活动:

  - 新员工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质量控制的基础培训,包括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的介绍。

  -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控制技能。

  - 奖励机制:通过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和改进质量控制工作。

  6. 风险管理

  在质量控制过程中,我们将重视风险管理,并采取以下措施:

  - 风险识别和评估:识别潜在的质量风险,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 风险监控和反馈:设立风险监控机制,及时掌握风险状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 风险应急预案:制定风险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情况提供指导和支持。

  7. 总结

  质量控制内部管理制度是我公司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的重要依据。我们将始终坚持执行这一制度,并不断改进,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9

  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经济工作的核心,它既是医院经营管理工作一个独立的方面,又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它对医院有关资金的筹集、运用和分配等资金运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指挥和考核,调整与财务活动并存的相关利益方的冲突,约束和激励各方的行为,保证医院的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搭建管理平台,营造良好内部会计控制环境

  1.更新理财观念,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医院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一直以来归属于“大财务”,医院的财务管理受管理的影响,徘徊于和卫生行业财务管理之间。随着医院改制,面对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化,向卫生行业标准化管理靠拢已时不我待,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世界经济逐步成为资源共享多元化发展的一体化经济,医院信息化管理程度不断加强,常用的his、lis等系统如何与财务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等问题,是摆在我们医院财务人员面前的现实问题,医院财务人员只有及时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借鉴和学习国际先进的财务管理思想和方法,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和应用水平,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财务管理工作的需求。

  2.强化风险意识,提升医院抗风险能力。投资决策是医院重大的经济活动。为使医院的利益不受损害,医院在更新改造等重大投资项目上始终要坚持实行预测—论证一决策—执行过程控制制度,组织由财务、审计、纪检等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中介机构进行风险性、收益性论证评估,经领导集体决策,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批准,防止盲目投资和决策失误。在重大基建、设备采购、药品采购上严格执行医院招标制度,最大程度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创造最佳效益。

  3.加强财务信息网络化建设。财务信息网络化建设是财务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通过网络技术处理各种信息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同时也为财务管理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支持,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使用价值。因此,医院要大力推广发展会计电算化,实现财务管理手段现代化、科学化和系统化,以推动财务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同时也应注意到,计算机网络化体系的发展必须在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的规则制度、稳定的工作秩序、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实施。因此要努力做到财务管理工作程序化、管理业务标准化、报表文件统一化、数据资料完整化,真正使计算机网络化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发挥作用。

  4.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就国内的大多数医院而言,长期形成的传统财务管理理念严重束缚了医院的健康发展。决策层应该首先转变观念,加强对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视,明确医院领导在医院财务活动过程中的责任。作为医院财务管理的核心单位和主要部门,医院的财务部门应该积极学习先进的医院理财理念,深入分析传统财务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在充分研究和分析后尽快实施改进和纠正。

  二、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治理机制

  1.建立健全医疗核算制度,强化医疗应收款管理责任。在竞争激烈的医疗服务市场中,高质量、低消耗的医疗行为是医院赢得市场的必然规律要求。为了自身的发展,建立健全医院成本核算,强化医疗应收款管理责任,采取措施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由于医疗应收款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由医院为病人垫付的各项开支,在结算时应收回的款项。对医院而言,这部分的应收款是否能如期收回,关系着医院流动资产的含金量及流动性。医院的“医疗应收款”发生频繁且金额大,加上其核算程序比较繁琐,容易出现问题。因此,应注重对医疗应收款的管理。同时,加强医疗应收款的管理应做到强化医疗应收款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医疗应收款核算的账簿记录,做到及时清理和催收。因此,在医疗活动过程中,面对各种矛盾时,当以治疗为主。这就难免发生一些急诊病人的欠费。此时,医院的收费管理人员应主动与医务人员配合,把所发生的欠费项目、金额及病人的信息建档立案。以便日后催收。财务人员应设置病人欠费明细账,并与收费管理处核对门急诊、住院病人欠费是否一致。如不相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2.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医院全面预算,既是决策的具体化,又是控制医院运营活动的依据。但现在国有医院的预算管理大多流于形式,预算制定和执行主观随意性很大,资金运营效率较低,财务预算管理缺乏力度。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就要全方位地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加强预算对医院经济运行的约束力。首先,管理层要树立运用全面预算管理对医院进行目标管理的观念,确定医院经营发展目标,这是实行成功预算管理的前提。二是要灵活运用各种预算编制方法,经过规划、分析并通过量化数字编制预算,使预算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控性。三是要经过全员参与预算编制,使部门之间、各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以达成共识,减少预算执行的障碍。四是要保持预算的严肃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能任意的、人为地背离预算安排,必须追加的预算要经过领导小组研究后按规定的程序追加。最后,保持严肃性的同时又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当预算制定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时,预算也要相应的调整。

  3.健全内控体系。医院财务内控制度是医院经营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建立健全医院内部控制体系是确保其财务方案顺利实施的有效途径。首先,要塑造良好的内控环境。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建立适合医院内控制度需要的职能机构和相应的规章制度、程序,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和内控机构的监管,提高全院职工的内控意识。其次,健全医院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加强收入控制、支出控制、流动资产控制、医疗设备管理控制、预算控制等。再次,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抓好财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使财务工作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专业技能。

  三、结束语

  总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是一种综合性的管理,是医院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完善医院财务管理是能提升内部控制治理机制,并能促进医院整体实力的提升,使医院在适应市场经济,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处于不败之地的必要手段。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政府釆购业务内部控制,提高采购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釆购是指以合同等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一)本制度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二)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三)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第三条基本原则: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工作;公正廉洁,杜绝奢侈浪费;归口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厉行节约,制定科学合理采购需求。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分工

  第四条成立始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釆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釆购预算编制、执行及评价实行归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为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成员由行政股、财务室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拟定本局采购政策、自行采购目录、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范采购程序;

  (二)编制采购预算,初步审核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组织形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意见;

  (三)审定本局采购相关事项,负责组建采购评标、验收小组,组织评审、验收工作并拟定综合评审、验收意见;

  (四)负责采购文档归档、预审备案等报备工作;

  (五)负责电子卖场采购的组织实施;

  (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各釆购相关人员要加强采购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加采购方面的会议和培训,持续加强采购队伍专业能力建设;

  (七)本局采购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采购工作。

  第五条加强绩效管理,将釆购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绩效考核,实行违法违规现象在评先评优中的一票否决制。

  三、采购分类、方式、限额标准及组织形式

  第六条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本制度采购可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两类。

  (一)政府采购,是指本局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区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1.集中采购,是指本局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2.分散采购,是指本局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二)自行采购,是指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由局机关自行采购的行为。依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行采购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可相应采取直购、竞价和团购等方式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

  第七条依据《广东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本局政府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采购和非公开招标采购(含电子卖场采购)。

  1、公开招标采购,是指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非公开招标采购,是指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包括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电子卖场采购以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符合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情形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前向县财政局申请审批。

  第八条限额标准及组织形式。

  根据《韶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xx年版)》(韶财采购[20xx]19号)规定,市、县本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 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应委托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财政部门代理机构名录中的代理机构组织。

  四、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

  第九条采购实施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工作原则,坚持预算控制计划,计划控制采购,采购控制支付。

  第十条采购预算编制。

  (一)预算编制依法依规开展,要本着节约成本为出发点,必须建立在对市场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支出预算。财务室和办公室将采购需求预算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进行。采购需求股室根据本年实际工作需求,制定出科学合理、合规、完整的项目采购需求(包括确定的采购标的数量、质量、技术、服务、安全、期限、特征描述等要求)。

  (二)部门采购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审阅同意,经财务室汇总,提交局党支委和班子会研究审定向县财政报采购项目预算。

  (三)需要立项的工程类等采购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四)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的项目,按规定编制预算后送县财评中心评审,以评审金额作为政府釆购项目预算控制数。

  第十一条采购预算执行与调整。

  (一)采购预算一经财政批复预算后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新增采购项目的,按本局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股室、中心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的采购。

  第十二条各采购申报部门应按财务规定,科学合理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按计划进度执行采购预算,原则上年初采购预算,应当在决算年度内组织实施。

  五、采购的实施流程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办公用房的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和运行、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等项目资金和平台建设维护等各专项工作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由各股室、中心根据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申报预算,经财务室初审汇总后按程序报领导审批。

  (一)预算内单笔在 5000 元(不含)以下的支出,由承办股室填写《始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费支出审批单》,分管股室负责人签字、财务室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后开支。

  (二)预算内单笔支出在 5000-20000 元(不含)的开支,除履行本条第(一)款审批程序外,还需经局长审批签字后开支。

  (三)预算内单笔支出在 20000 元(含)以上的开支,除履行本条第前二款审批程序外,需报局党党支委和班子会研究审定,财务室按党组决定办理。

  特殊情况确需追加预算或超出原预算额度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签后,按报账签批权限审批。

  第十四条根据县财政局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归本局自行采购范围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和工程,走完本局采购审批流程后,统一由采购承办人在电子卖场实施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程序如下∶

  (一)采购人根据股室提出的采购需求,结合采购物资技术性能及金额大小确定是直购、竞价、团购,生成预购单。

  1.电子卖场直购流程∶ 物资采购承办人根据物资领用审批单或审批文件在电子卖场下单生成订单→供应商接单并打印订单和电子卖场供应合同→邮寄或送达合同给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供应商打印货物清单并发货→采购单位收货,填写验收单,签字盖章(数量,型号,质量等)→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打印发票邮寄或送达→采购单位按合同支付货款完成结算。

  2.电子卖场竞价采购流程∶由采购经办人创建竞价单→竞价信息发布(竞价时间最少为 3 天)→供应商响应报价(至少 2家供应商竞价)→由归口采购部门经办人对竞价结果审核并确认→竞价结果公示(公示1天)→竞价完成→生成订单后按直购流程采购。

  3.电子卖场团购采购流程∶由采购经办人发起或参与团购(不少于 5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系统按最低报价自动确定成交供应商自并公示成交结果→生成订单后按直购流程采购。

  (二)通过电子卖场采购的,收货、接受服务或工程完工后,应在 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单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应根据电子卖场的提示填写相应的验收单,验收单需加盖部门公章。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索赔或退换。

  (三)电子卖场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需入库的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四)采购项目审批表、采购验收单、合同、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或低值耐用品验收单等应作为电子卖场采购资金支付的依据。实施竞价采购的,电子卖场采购竞价记录表等材料也须一并作为资金支付依据。

  第十五条采购合同签订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流程,采购部门或代理机构起草合同→合同联审会签小组审核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要求一致→局领导签订(或授权委托签订)合同。

  (二)非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流程,采购部门或代理机构起草合同→询价小组审核合同内容是否与邀标要求一致→局领导签订(或授权委托签订)合同。

  (三)电子卖场采购合同签订流程,电子卖场自动生成采购合同→局领导签订(或授权委托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后,采购人以及参加本项标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一同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签章验收书,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意见,作为验收书资料一并存档。

  第十七条采购验收完成后,及时办理财务报账。

  (一)采购过程中聘请相关专家的劳务费参照《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根据合同约定如扣留有质保金的,质保金的扣留时间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支付质保金时,需由采购部门向财务室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交质保期满项目运行状态合格意见。

  六、采购公开

  第十八条 根据县财政局要求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依法实行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可选择公开渠道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是本单位门户网站。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具体应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按照韶财采购〔20xx〕19号文的附件执行。

  第十九条采购信息发布时间。

  (一)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的期限为 3个工作日;

  (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三)单一来源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中标(成交)公告应当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2 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完善机制

  第二十条强化监督。完善和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财务监督,提高本单位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任何股室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购。禁止通过分拆、分段、分项等办法,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采购工作人员、使用和管理股室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小组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股室和个人,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章办事。不得虚假采购,不得与投标人或代理机构巷意串通不得接受贿路或铁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有违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其他行为,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接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有违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采购档案管理。采购资料由采购需求股室整理,于第二年单位档案整理时移交单位档案管理人员,保存期限自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 15年。采购档案包括采购决策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资料、采购合同、验收文档等资料(包括音视频资料).

  八、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1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和后勤科、监察室及审计人员等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后勤科科长、专职采购员、院纪委和需要采购的部门临时选派的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后勤科。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医院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需要采购部门负责人、院长审批后,方可交给物资采购小组集中采购和集体采购。由院招标采购领导组实行统一招标采购。

  三、采购品种、原则

  1、采购品种: 办公用品、电工材料、水电五金、劳保用品、被服用品、塑料制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印刷品等品种。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

  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并根据所授权限予以实施。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中心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按常用,易存放的物品每年采购两次;常用,不易存放的物品每季采购一次。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十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常规采购除外),使用科室依据业务需要提出采购申请,经相关专业委员会论证认可后,报采购中心,经招标采购委员会民主决策集体审核批准立项。

  2、调研和论证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小组、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和考察,原则上分管院长必须参加调研,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经采购委员会决策购买的,由招标采购委员会指导采购中心按政府既定的规章办理。可以由医院自行操作的'议价采购,由采购委员会指导采购中心按院内规定组织实施,申请实施的使用科室、职能部门、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审计科等有关部门均应全程参与。招标、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4、验收和入库

  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中心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药品耗材类由药械科库房管理员、药械科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物资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做到营销员证、发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集账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查验产品务必检查合格证、出厂日期、有效日期,检验合格后入库。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验收人员签名。

  5、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小组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六、采购的监督

  1、成立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办公室、院纪委、检察科、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全程监督招标采购过程。

  2、采购委员会成员、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物资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廉洁自律,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自觉抵制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医院物资采购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物资招标采购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医疗物资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把好采购程序关,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2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单位的情况,促进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健全,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和经费运作的行为,特制订本规范。

  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

  一、财务预算是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财务预算是指制订一定时期内全部经济活动各项目标的计划和相应措施,并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来反映和说明。预算管理是对单位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人力资源流的综合与控制。

  二、每年末,学校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下年度较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由财务部门汇总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预算编制负责,校长对年度预算方案负责。

  三、建立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制度。每月财务部门分析预算指标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执行情况与预算方案有较大差异时,需变更预算方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提出调整方案。

  四、建立预算工作的授权批准制度。校内各部门负责人,授权对本部门内的预算工作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权范围内,按审批后的意见办理预算工作。

  五、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对预算的调整,必须经过申请、审议、批准等程序。

  1、预算调整的申请:必须由部门预算执行人或编制人提出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调整的初步方案和调整前后的预算指标对比,以及调整后预算的负责人、执行人等情况。

  2、预算调整的审议:对部门预算执行人或编制人提出的调整申请数,应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担任审议的部门和人员应由校领导指定,审议意见应包括对申请同意、反对或补充修改的内容等。审议人应对审议意见负责。

  3、预算调整的批准:经审议的预算调整申请,才可报送有关领导批准。批准人应在审阅有关资料后提出书面意见,然后下发给申请人遵照执行。

  六、预算方案制定后,预算执行者对预算进行管理,除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外,校内各预算部门要加强自查。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时、按文、按部门进行必要的互查。总结预算目标与预算执行差距,把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一、货币资金是指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二、保持现有银行存款开户的情况,如有需要,需另设帐户,包括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外币存款等,必须由校领导集体讨论而定,并报批上级领导。

  三、货币资金实行钱帐分管,指派合格的业务人员来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1、各种收支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真实的凭证,个人在办理收支业务时,须得到有关领导的授权,即学校对300元以内的支出业务由总务主任负责审批,超过300元的支出业务由校长负责审批,并在记帐凭证上签章附上原始凭证,再交主管财务进行复核。经复核后的记帐凭证,才可作为货币资金收付和核算依据。

  2、现金管理人员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设小金库,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现金管理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清查小组(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根据盘点表的项目盘点库存现金,并同现金日记帐余额进行核对。

  3、银行存款管理人员应保证银行存款收付的合法,银行帐号不准出租、借用、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将单位的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储,期末由非出纳人员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同时对未达帐项,建立台帐,注明内容和原因,保证银行存款的真实性。

  4、为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要妥善保管支票等票据,对作废的支票等票据要加盖作废戳记,财务专用章由总务主任保管,支票印鉴章由出纳保管,学校法人章由人事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记录,相互牵制,印章和支票需分开存放,防止非法行为发生。

  四、建立货币资金职务分离制度,完善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出纳人员必须根据经过审签的记帐凭证来支付和保管货币资金,不得兼任稽核工作,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来办理货币资金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存货的内部控制

  一、存货是单位重要的资产项目,加强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存货资产的安全、完整,以提高存货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建立存货管理的职务分离制度,根据年度费用的预算计划和上年存货收发情况,由存货管理人员编制存货计划,由总务部门进行复核审批,来确认计划的合理性,存货采购人员不得兼任验收和存货保管工作。存货保管人员不得负责存货的会计记录,即管帐不能管物。

  三、建立存货采购、领用、发出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存货的采购应当由当事人提出采购申请,由校总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指定专人签订合同和采购业务,实物管理部门在接到外购货物时,首先应检查有否订货合同、入库通知单和质量检验单,复核货物的数量和相关的质量检验。存货的领用和发出,需经总务部门的批准,应以经审核的领料和发出的凭证为依据。

  四、对存货的入库、领用和发出,实物管理部门应按货物类别、编号、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金额等设置实物明细帐。月末编制存货收、发、存明细表,与财务部门进行帐、卡、物核对。

  五、建立年度存货盘点制度。必要时,也可临时突击盘点。盘点时,应制订盘点计划,列出盘点表,存货盘点应由负责存货保管、记帐的人员以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盘点时,要有序摆放存货,保持完整的'盘点记录,如有盈亏,要查明原因,直至追究个人责任,并及时处理盘盈、盘亏,也要发现存货需报损和报废情况。

  六、对存货的报损和报废,应由管物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存货需报损、报废的原因,由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签署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结算中心,待批准后方可处理。

  七、审批后存货的报损、报废的削价收入,按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入帐。

  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一、固定资产是单位固定资金的实物形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养、维修,使固定资产在规定的使用年限中能正常的运行,以提高固定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学校的固定资产,指有专人或部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帐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需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实物数量、价值、使用状况、存放地点、维修及保养、报废等情况。财务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三个部门分别对固定资产增减进行核算,并定期进行核对。

  三、固定资产的增减,有规定的审批权限(五万内(含五万)由学校处理,五万元以上报区教育局资产中心处理。)如要购置固定资产,须有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请购与预算进行核对。如属权限范围内,可直接审核批准,不属权限范围内,应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在购置过程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编制询价报告,经讨论通过,方可签约购置。购入的固定资产,须由专人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入帐。固定资产的处置,也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

  四、年度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是保护财产安全、完整的必要控制手段,盘点工作应由负责保管、记帐等不同职能的人员以及与固定资产无关的其他局外人共同担任。盘点时,要编制盘点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类别、编号、存放地点、目前使用状况和核对,如有不符,需经一定的批准程序才能进行帐面调整。

  五、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人员,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维修和保养工作,每年应编制固定资产维修计划,或根据使用中出现的应急情况,采取修理措施,要分别设置有关表单来记录、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并对记录情况定期检查,修理业务的原始凭证,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

  一、工程项目是单位的投资项目,它会承担较大的风险。因此,对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以谋求投资的最大效益。

  二、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如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上报校总务部门,校总务部门核实情况后,在校长办公会议上审议而定。

  三、配备合格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对工程项目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项目业务。

  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组织工程、技术、财会等相关部门人员集体决策讨论,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等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六、工程项目价款支付业务,原则上应按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交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经财务人员的复核才可办理价款支付,如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发生变动,应提供较完整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资料,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变更价款进行审核。

  七、工程项目竣工要进行竣工决算,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未实施,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列入单位的固定资产。

  流动负债内部控制

  一、流动负责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已承担的义务、负债的偿还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其包括应付帐款、预收款、代管款项的收取、应缴财政专户等。

  二、对流动负债,按其经济内容及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设立总帐和明细帐,详细记录负债的发生日期、内容、债权人名称等,对流动负债的支付,要有授权批准手续,以保证支付款项的正确性、合法性,每月末核对总帐和明细帐。

  三、流动负债经确认后,不能随意核销,对无法支付的流动负债,要有有关人员核销申请,报批有关领导的审批,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核销帐户。

  会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内部控制

  一、会计报表是反映单位在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经济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必须每月进行结帐,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其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并上报有关部门。

  三、编制和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会计报表附注说明,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四、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列入其岗位责任制内容,并进行考核。

  五、报送的财务报告,应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提高集团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集团可持续发展,同时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集团《内部市计监察制度》等杆关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定义

  本管理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由集团及其各单位、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总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京东方集团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各BU、各业务单元及其各业务组织(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四条、基本原则

  集团各单位应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原则制、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原则实施内部控制。

  第五条、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要素进行。

  第六条、集团市计监察组织具体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并按规定向董事会及具市计委员会以及相关领导汇报。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包括设计、运行和评价。市计监察组织负责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编制,组织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并进行市核。

  第七条、集团各单位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并汇总形成内部控制制度手册,报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集团各单位根据业务性质强化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实现自动控制,减少人为操纵。

  第九条、集团应根据相关规定及《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要求,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评价,对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发表评价意见。

  第十条、集团各单位应将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将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内部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一般情况下,集团各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集团统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下属各单位如需另行委托与集团上市公司年报市计不一致的会计师事务所时须报集团财务部门、市计监察组织审议并经集团市批通过。如涉及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须按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权力与责任

  第十二条、集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机制。

  第十三条、董事会负责决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工作总体安排,保证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在出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时,及时决策内部控制缺陷解决方案。具体包括:

  1、批准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工作计划:

  2、批准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工作方案;

  3、批准集团内部控制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4、审阅和批准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批准内部控制重要、重大缺陷认定报告(含缺陷整改方案):

  6、批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重要文档及重大、重要报告;

  7、批准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计及职责方案:

  8、督导集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9、批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以及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集团市计监察组织对董事会负责,是其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的常设机构,负贡集团内部控制建设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并组织实施集团各单位的内部控制自我检查与整个集团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市议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实施与完善:

  3、组织内部控制手册的编写工作:

  4、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汇报;

  5、组织编制并审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工作方案:

  6、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对过程中违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7、组织审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核其他需要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解决的.相关内部控制重要事项及文档。

  第十六条、各级管理层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辖业务涉及的内部控制建设(设计、运行和自我检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负责,负责主持内部控制管理的日常工作,集团各单位为内部控制管理执行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

  2、负责执行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并根据本业务及管理变化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对照风险点,制定或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及时更新内部控制流程文档,确保内部控制有效;

  3、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整体部署,负责组织落实本年度内部控制相关工作;

  4、负责向集团审计监察组织提供本业务内部控制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内部控制设计、运行情况和对内部控制自我检查情况,如遇内部控制重大变化应及时沟通:

  5、按照集团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工作,完成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底稿;并按照集团《内部控制评价手册》提出所辖业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初步认定(含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报经集团内控管理部门及决策机构批准后进行内部控制的整改:

  6、负责配合集团信息管理部门、内控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内控管理信息系统:

  7、负责培育员工良好的内部控制管理素质。

  第十七条、集团CHRO组织须向各单位宣贯组织架构调整情况,并积极推动落实。

  第十八条、审计监察组织协同集团IT流程部门梳理各业务流程,并对集团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流程设计方法辅导。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应与集团SOPIC创新变革同步,每年须完成PIDCA(运行、自我评价、修订完善手册)循环以逐步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第三章、内部控制程序与方法

  第二十条、集团须建立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并明确汇报机制;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按照SOPIC创新变革实施方案,确定集团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整体目标。

  第二十一条、集团审计监察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1、明确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项目目标;

  2、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实施方案,经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对外披露:

  3、编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4、协同IT流程部门督促各单位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及运行;

  5、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审核各单位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底稿,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对外披露;

  6、跟踪各单位缺陷整改。

  第二十二条、集团各单位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1、对年度事业计划(KPI)逐级分解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公司层面和流程层面的重要风险领域或关键风险点,落实控制措施,完成风险控制文档:

  2、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并运行:

  3、实施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并编制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底稿,出具内部控制自我检查报告并报送内控管理部门审核;

  4、对制度流程进行细化、优化、简化,完成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第四章、内部控制记录文档

  第二十三条、集团各单位在实施内部控制时应按规定记录相关内部控制文档,文档的编制方法应符合《内部控制评价手册》所附要求,主要包括:

  1、集团及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项业务生成的各种原始资料;

  3、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记录及会议资料:

  4、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及评价过程中的资料。

  第二十四条、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应按照集团档案管理和审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人员与培训

  第二十五条、内部控制所有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任职能力,应获得相应的专业资质,应按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内部控制相关规范的行为导致内部控制发生重要或重大缺陷时,包括设计和运行活动中的相关人员或单位,按规定给予惩罚。

  第二十七条、在内部控制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八条、未经授权批准或许可,任何个人或权属单位不得对外公布涉及内部控制过程的保密文件,凡擅自泄露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审计监察组织内控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并依据本办法修订风险评估细则、内部控制评价细则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报经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为促进学校健全内部控制,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常态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财政部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特编制《中学内部控制管理度》,作为建立、执行、评价及验证内部控制的依据,确保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保证学校的协调、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证自身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保证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保证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

  第四条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内部控制渗透到学校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二)审慎性。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为出发点,在日常管理,特别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时,都要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有效性。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将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四)独立性。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及时向校务委员会报告。

  (五)适应性。内部控制与办学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五条内部控制体系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基础,结合法律法规要求、行业管理等作为内部控制的标准,主要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学校管理制度、流程。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内部控制包含以下五个要素:

  (一)内部控制环境;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三)内部控制措施;

  (四)信息交流与反馈;

  (五)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

  第七条学校建立良好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事关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决策,确定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批准各项业务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学校各职能部门(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财务室)和群团组织(工会、团委)共同构成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执行校务委员会批准的各项决策,负责建立授权和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建立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程序,并建立和实施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采取措施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学校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健康的内部控制文化,提高全体教职工的职业操守和诚信意识,从而创造全体教职工都充分了解且能履行其职责的环境氛围。

  第十条学校制定和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保证风险管理的实现。

  第十一条学校制订全面、系统、成文的各项业务制度和程序,并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避免因管理团队的变更而影响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首先要建章立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内部控制的事后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检讨,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学校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员的重要变动均不能由个人独自决策。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授权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和正式授权;授权应适当、明确,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其性质,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各个岗位具备正式、成文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换。

  第十七条学校积极利用计算机程序监控等现代化手段,核定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各年级业务权限,加强常规管理和控制。

  第十八条学校财务室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账证、报表定期进行核对,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等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柜台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有效,对授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第十九条学校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并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与各种报表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有效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在各个重要部位配备防救设施,应急措施应当做到科学、及时、有效。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现业务操作和管理的电子化,促进各项业务的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整合,做到业务数据的集中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贯穿各处室、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及时、准确提供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并真实、准确地向上级报送报表资料和对外披露信息。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共享和反馈机制,确保管理团队及时了解情况,确保每一项信息都能够传递给相关的教职工。

  第二十四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各项业务、日常情况和例外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迅速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内部控制督查小组,由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日常工作。督查小组有权获得管理信息,并对各职能部门、各项业务实施监控和评价,同时向校务委员会和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和相应处罚措施。

  (一)业务审查和审批人员承担审查、审批失误的责任,并对本人签署的意见负责;

  (二)管理团队对重大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预算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预算编制环节控制:

  (一)建立完善预算编制的组织管理体制,做好预算编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明确审批要求;

  (三)完善编制方法,细化预算编制;

  (四)重大预算项目采取立项评审方式。

  第二十八条预算批复环节控制:

  (一)明确预算批复的责任;

  (二)合理进行内部预算指标分解;

  (三)合理采用内部预算批复方法;

  (四)严格控制内部预算追加调整。

  第二十九条预算执行环节控制:

  (一)预算执行申请控制。执行申请应当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通过以后,财务部门才能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二)资金支付控制。业务部门借款申请或报销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完成后,办理具体的资金支付业务;

  (三)预算执行分析控制。通过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的形式,开展预算执行分析,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预算决算与评价环节控制:

  (一)决算控制。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绩效评价控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第四章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收入业务控制:

  (一)对收入业务实施归口管理,由财务室归口管理各项收入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三)建立收入分析和对账制度,对收入征收情况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判断有无异常情况;

  (四)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

  第三十二条支出业务控制:

  (一)明确各支出事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加强支出审批控制,各项支出都应经过规定的审批流程才能向财务室申请资金支付或者办理报销手续,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三)加强支出审核控制,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四)加强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控制,财务室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签发的支付凭证进行登记;

  (五)加强支出业务分析控制,定期编制支出业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对于支出业务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三十三条债务业务控制:

  (一)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指定专门部门或者岗位负责债务管理,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实施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确保债务管理与资金收付、债务管理与债务会计核算、债务会计核算与资金收付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全过程;

  (二)授权审批控制,建立举借和偿还债务的审批程序,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三)日常管理控制,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五章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按照“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流程,先填报政府采购预算,经批复同意并录入采购计划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三十五条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总务、财务、党支部纪检委员等部门和人员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严格过程管理,实行专人验收入库。

  第三十六条由总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七条规范涉密项目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第六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不得由单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出纳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三十九条建立货币资金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审批人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第四十条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禁止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四十一条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四十二条学校对会计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人员应当具有与其岗位、职位相适应的能力,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证书或专业的资格。

  第四十三条学校明确各种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资产购置纳入预算管理,符合审批程序,履行验收手续,及时纳入会计核算。

  第四十四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第四十五条学校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并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七章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立项、设计与概算预算控制建设项目控制:

  (一)对项目建设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建设项目由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二)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合同;

  (三)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概预算等由学校内部的业务处室、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第四十八条学校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十九条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调整和突破。如需调整投资概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第五十条学校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五十一条学校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八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室与档案室归口管理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第五十四条档案室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由※※中学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为促进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检查、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第二章内控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范三类。

  具体分类(略)

  第四条根据内控制度内容分类:

  1、制度基本内容:目的、适用范围、制度正文约束条例、考核条例。

  2、制度操作流程:制度操作的流程图,通常可用visio编。

  3、制度操作表单。

  第五条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性质及其范围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体基本上可分为:章程、条例、职责、守则、办法、制度、规定、细则。

  第六条公司制度按其效力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在集团范围内生效的制度文件;

  二级:限于总公司本部、分公司、事业部和子公司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三级:总公司本部各部门内部、分公司各部门内部、事业部各部门内部、子公司各部门内部及项目部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第七条内控制度建设的归口部门为审计部(内控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风险评估及外部监管要求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负责制度的初审与会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度起草部门编写制度的指导工作、流程编制的辅导与完善工作、培训情况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执行效果评价;负责统筹制定制度优化方案,并负责逐项督导落实;定期在审计工作和专项内控建设工作中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梳理和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导执行(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编写培训教案及培训计划并进行授课、编制制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以及制度整改建议落实等。

  第九条制度的责任部门必须对每一项制度确定制度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对负责的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制度档案(包括制度建设各个环节的内容)等。

  第十条综合部负责制度文件编号、发文、整理建档等工作。

  第十一条培训部负责按照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达到培训效果。

  第十二条证券部负责再次审核及发布需要对外公告的内控制度。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流程就是指做事情的顺序,业务流程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利用多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过程。

  第三章内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第十四条内控制度编制的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对制度编制需求进行识别与确认→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起草初稿→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征求意见(包括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的意见)→内控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审计部或内控部)初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组织会审或会签→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领导审批后以红头文件下发或经局域网发布(审批时须附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制度审核单、制度定稿及文件审批单)。

  第十五条内控制度的修订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提出制度修订的书面申请或建议→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公司例会审定→执行制度编制流程。

  第十六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每年定期于12月末依据流程对由本部门负责的制度进行检查更新并及时对外公布以贯彻执行。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的制度,必须事先确定后试运行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内控制度的废止流程

  1、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后,原制度废止。

  2、对不能适应现实状况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止,按如下流程进行:制度编制部门(制度责任部门)提出制度废止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总经理室或董事会审定→决定是否废止。

  第四章内控制度的督导执行

  第十八条制度的贯彻:公司制度下发一周之内,各部门各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对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发一周内,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

  第十九条制度的培训:制度下发前,制度责任人要编写制度培训教案和培训计划,填写制度培训计划单,并提交到总公司审计部(内控部),在制度下发的15天内,审计部(内控部)牵头会同制度责任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制度的执行:各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各单位检查管理制度在本单位执行情况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检查执行情况的原始纸质记录,且记录一定要真实、全面,要留下管理的“痕迹”,以作为检查、督导和明确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制度执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认为制度脱离实际难以落实时,要及时与制度起草部门或审计部(内控部)书面沟通,如无异议就要对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负责。

  2、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情况确实不能按制度执行的,制度的执行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经制度责任人及以上层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灵活处理,并要对此过程留存纸质档案备查。

  第二十二条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

  1、前两个月,制度责任人对各单位执行情况每月都要进行检查;制度下发两个月后,制度责任人要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需形成相关报告

  2、审计部(内控部)在开展一年一度的各机构内控审计或内控建设专项工作的过程中,将视需要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上市监管标准和制度的差异、制度与实际执行的差异)

  第五章内控制度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定期评审:每年12月初,审计部(内控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一次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以供决策参考。

  第二十四条不定期评审:发生下列情况时,审计部(内控部)应适时组织公司制度体系或有关制度的评审活动。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重要法律法规实施、竞争对手的竞争态势发生变化等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改变时。

  2、公司资源配置、经营方向和领域、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3、公司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行重大调整时。

  4、其他改变公司外部或内部经营条件的事项发生时。

  第二十五条制度评审结果的运用

  1、识别并确定公司制度建设的需求。确定公司有关内控制度的培训、编制、修改、执行中止、废止等事项;确定公司制度管理改进创新的空间和实施措施。

  2、编制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评估报告。审计部(内控部)在每年的12月底,应根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审结果,结合制度日常检查和有关数据与信息的情况,编制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3、将制度评审的结果作为公司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其中一项依据。

  第六章内控制度的存档管理

  (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所有内控制度的解释权均归制度制定部门,本办法由审计部(内控部)负责起草和修订、培训和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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