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9 13:10:48

[精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

  1.每日12点钟前对电梯进行一次安全巡检。

  2.巡检人员应认真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电梯机房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表格上。

  3.巡检中发现不正常的异响声、振动、不平层、渗油(超过国家标准)等现象或安全保护元件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报告相关领导并与维保单位联系,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4.电梯日常巡视内容

  A.机房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备。

  B.机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清洁状况是否良好,机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C.通讯设施应灵敏畅通,照明良好。指示牌应准确无误。盘车手轮、开闸扳手应放置明显位置。

  D.电动机、减速箱油色、油位、温升、声音正常,无振动、异味,通风应良好,做好外部清洁。

  E.制动器动作正常,制动线圈温升正常,制动轮上不能有油污。

  F.指示仪表正常,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正常,无异味及异响声。

  G.电梯在运行中无异响、振动。开关门安全触板动作正常。

  H.楼层显示、厅外按钮、轿厢内按钮外观完好,功能正常。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2

  1 总则

  保障住宅小区电梯的使用安全,明确住宅小区电梯的安全管理职责,引导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的规范化,营造住宅小区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仅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的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行为。

  2 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

  《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成都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TSG 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3 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涉及电梯的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电梯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乘坐者等各方,依据《安全生 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成都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TSG 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共同参与、共享安全的原则,确定各方职责和行为规范。

  3.1 电梯的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职责

  a.电梯制造单位在电梯出厂时,应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b.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c.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3.2 电梯产权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a.小区住宅电梯属单元业主共有,单元业主享有使用、管理、支配住宅电梯的`各项权益。

  b.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住宅电梯管理的主管机构,应制定《小区电梯使用管理规约》,明确对电梯的使用、维护、管理、修理、更换等情况的约定;制定电梯发生大额费用时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法。

  c.小区业主 委员会应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电梯运行服务的日常维护管理,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由受托方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设备管理,业主按照协议规 定交纳委托管理费用。d.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监督小区物业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物业的电梯安全管理记录,并向电梯用户通报或 公示电梯管理的相关情况和费用支出。

  3.3 物业管理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a.小区物业受业委会委托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日常管理,是小区电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b.与业委会共同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并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c.按相关法规建立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相关岗位的人员职责;

  (b).安全操作规程;

  (c).日常检查制度;

  (d).维保制度;

  (e).定期报检制度;

  (f).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g).作业人员与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h).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d.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小区物业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b).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c).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d).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e).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f).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e.定期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小区业主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f.定期通报或公示电梯运行情况(含故障情况)和电梯相关费用。

  3.4 电梯维保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a.电梯维保单位受小区物业或业委会委托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b.电梯维保 单位对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 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 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c.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d.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超过30min;

  e.对小区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f.建立小区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g.协助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h .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小区电梯的定期检验。

  3.5 电梯乘坐者行为规范

  a.电梯内禁止用力蹦跳、故意晃动、乱扔杂物和损坏轿箱内部件等危险行为,乘坐者应主动维护电梯运行安全。

  b.乘梯人应爱护电梯,只按所去楼层按钮,不得连续按钮或敲击按钮,不得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不得长时间站在轿厢门中间阻止电梯运行。

  c.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以免发生危险。幼儿乘梯须有成人陪同,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病人乘梯须有家属陪同。

  d.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得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

  e.不得超载运作,当超载讯号铃声响起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f.用电梯运载家具需报物业服务处并登记,由物业服务处派工作人员专梯监督运送,搬运家具应轻搬轻放,禁止运载超大、超宽、超重物品,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施。

  g.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物业服务处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专梯装运。

  h.楼宇电梯 以客运为主,运送物品应避开运行高峰时间。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必须事先装袋,运送以经营为目的之物品,须向物业服务处申请获准后,由物业服务处 派专人专梯监督运送。i.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另行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

  4 其它

  4.1 电梯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用户生命财产损害等责任事故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4.2 住户乘坐电梯损坏电梯设备、设施或者违反乘梯规定造成事故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4.3 电梯相关各方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均有义务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举报,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3

  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类)

  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员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实施安全教育

  由电梯管理员负责对电梯机房值班人员、电梯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乘梯安全规则。

  2、电梯司梯人员操作安全管理

  安全操作守则:

  1)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2)要求司机坚持正常出勤,不得擅离岗位;

  3)电梯不带病运行、不超载运行;

  4)操作时不吸烟、不闲谈等;

  5)执行司机操作规程:

  a、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箱内,必须作试运行,确定正常时才能载人;

  b、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

  c、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箱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d、禁止运超大、超重的物品;

  e、禁止在运行中打开厅门;

  f、工作完毕时,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并切断,关好厅门。

  3、加强对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

  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是:

  用手按钮,严禁撞击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运行之时,挤门危险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保持清洁,勿吐勿丢若遇危险,请按警铃

  超载铃响,后进退出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楼内火灾,切勿乘梯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4

  一、商场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合同方式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电梯维保公司应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对电梯的正常运行及安全负责,不能以质量保证替代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每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

  二、由物业安全部电工组负责电梯日常运行及安全的监督管理,以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讯和报警等系统安全可靠。每月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月维修保养记录表》。

  三、公司物业部每月对物业管理项目电梯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电梯的安全系统是否可靠,电梯巡视及保养记录是否完整,电梯各部位的维修保养质量是否合格。在电梯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公司,责令电梯维保公司限期整改,当班电工对对整改内容进行复查。

  四、物业安全部每年度对物业管理项目的'电梯进行安全普查并建立年度电梯安全检查档案。

  五、物业安全部每年度对电梯维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维修保养资质证明、安装改造大修的资质证明和现场维修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验证,确保其有合格资质。

  六、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后,物业管理项目各部门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扩大损害后果,责成电梯维保公司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物证,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配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5

  1.本公司所使用的电梯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经过安全检测合格,取得了'准用证';必须是全封闭式的电梯.

  2.电梯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开关按键、门锁等设施,不得擅自处理故障。

  3.电梯维护人员每周应对所使用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是检查门锁联动装置,内外信息联络(电话、电铃、电指示灯)是否完整有效,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停止使用电梯,挂上明显警示牌。

  5.电梯内应禁烟禁火;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梯,电梯应运行到一层,门要开启,防止电梯困人.

  6.本公司货梯只允许物料员、仓库人员随货同行,不得作为其他员工上、下班之运载工具。

  7.搭乘电梯时,请勿在乘轿厢内嬉戏、跳动,以免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转。

  8.各部门人员使用电梯应按序文明操作,耐心等候,不得争抢、踢门、拉门,更不得擅自打开按键门锁,私设直上直下功能键.

  9.使用电梯时,要避免超重,以免造成危险;叉车、货物在电梯内应固定好,避免滑动。

  10.使用电梯搬运物品时,严禁利用棍棒等物品插入电梯大门等候,以免影响电梯结构,造成危险.

  11.搭电梯时注意避免双手触摸门板,以免电梯关门时造成夹伤.

  12.电梯发生故障被关在轿厢内时,应按下<紧急呼叫按钮>,或用手机与外界联络,等待专业人员处理,切勿强行撬开电梯门逃生,以免坠落.

  13.保持电梯机房的清洁、干燥,防止雨、水等渗入。

  14.各部门负责人对于电梯的安全使用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责,有权利制止违章操作。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6

  一、电梯管理人员每日对电梯作例行检查;如发现有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检查;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二、电梯管理员应加强对电梯钥匙(包括机房钥匙、电锁钥匙、轿内操纵箱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三、货梯应配备专职司机,且司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运行中的电梯突然出现故障,司机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并立即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五、发现电梯设备浸水或底坑进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法将电梯移至安全的地方,并处理。

  六、发生火警时,切勿乘搭电梯。

  七、除专职司机外,禁止载货电梯载人。

  八、货物进出时,应将电梯置于司机状态或按住开门按钮,搬运货物应轻拿轻放,禁止用铲车搬运货物;禁止碰撞轿门、轿壁;

  九、货物应尽量放在轿厢地板中央,防止偏载;禁止超载。

  十、电梯轿厢内的求救警铃、风扇、应急照明等必须保证其工作状态正常可靠,以免紧急情况时发生意外。

  十一、因维修保养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时,应至少在首层明细位置悬挂告示牌及设防护栏。

  十二、电梯应每年按时年审,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前一个月,应督促维修保养单位到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年度检验。

  十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电梯运载货物;超长、超宽、超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电梯。

  十四、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乱涂、乱画等损坏电梯的'行为,并做好电梯的日常保洁工作。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7

  某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和《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结合本市电梯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各公司所从事的电梯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以及本办法。

  2.所有从事电梯安装、维修和保养的人员,必须取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的'方可上岗。

  3.各公司工程、维保部门在电梯安装、维修施工前需由专人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告知手续应及时归档。

  4.电梯安装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在电梯操纵盘上方设置核发的铭牌。

  5.各公司工程部、维保部应提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在安装完成后应报电梯检测机构检验,并协助使用单位完成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的有关文件必须及时归档。

  6.各公司工程、维保部门的电梯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立即通知商会的安全主管领导,同时各公司主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处理故事。

  7.事故处理后应向商会主管领导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商会将开专题会议对事故进行分析、通报。

  8.各公司维保部应告之电梯使用单位在轿内或出入口张贴《乘梯注意事项》,乘梯注意事项可由各维保单位编写并向使用单位推荐。

  9.各公司维保部门应将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方案进行全员培训,并在电梯机房张贴。

  10.各公司工程部应严格电梯安装、维修的质量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不允许交付用户使用。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8

  1、持续轿厢、轿厢地坎槽和层门地坎槽的清洁。

  2、电梯井道底坑需定期清扫。

  3、勿让幼童、老人单独乘电梯。

  4、电梯切勿超载使用,以免发生意外。

  5、劝导乘客勿在轿厢内蹦跳,因为此举可有引致电梯不正常运行。

  6、请依照您的实际需要按钮。乱按钮将会降低电梯的运行效率。

  7、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需将三角钥匙插入层门上的钥匙孔,旋转后打开层门,切勿用力过猛,并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此层,以免发生意外。(注:三角钥匙使用者务必持有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

  8、电梯停用时,须将轿厢内电源开关切断。

  9、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若遇特殊状况,需经司机和管理部门统一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装运。

  10、不允许利用轿厢安全窗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11、电梯使用完毕停用时,司机或管理人员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操作箱上开关全部断开,并将层门关掉。

  12、电梯长期不使用时,应将机房内的总电源开头断开。

  13、留意陌生人进出轿厢杜绝在轿厢内犯罪。

  14、切勿私自改装电梯。

  15、切勿用机动铲车在一般货梯内装卸货物。

  16、若电梯不正常时,请先检查电梯是否有人为的障碍。例如杂物阻止门的正常动作等。

  17、不得将电梯的专用线路用作其他用途(例如用作电焊接电源)。

  18、本公司员工进行

  维修时,请尽量带给本电梯以前发生故障的`资料或介绍曾发生过的故障状况。

  19、当通知电梯发生故障要求本公司维修时,请告知以下事项:

  (1)、酒店名称及其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2)、发生故障之电梯号;

  (3)、故障状况

  20、当乘客在被关在轿厢内,切勿尝试进行释放乘客,应立即致电维保公司。请安慰被关乘客等候救援,并劝告乘客切勿尝试离开轿厢。

  21、当发生电梯井道进水或建筑物水管破裂时,请立即将电梯电源切断。待井道进水被阻止或水管被修好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确保设备完好后方可使用。

  22、当大厦内发生火警时,除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由消防人员专用外,切勿使用电梯。火警过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9

  1、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本单位电梯管理由工程部(动力设备科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电梯管理人员参加本单位电梯的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和试车工作;

  监督检查本单位电梯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组织编制电梯维修、检验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填写有关记录。

  (2)电梯管理机构(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组织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负责收取控制电梯厅外自动开、关门锁的钥匙、操纵箱上电梯工作状态转移开关的钥匙(一般的载货电梯和医用病床电梯可能没有装设)、机房门锁的钥匙等。

  (4)电梯司机和维护人员应符合条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电梯管理机构并应会同教育、安全部门,做好电梯检验人员、维护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5)收集和整理电梯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井道及机房的土建资料,安装平面布置图,产品合格证,电器控制说明书,电器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易损件图册,安装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梯安装及验收规范,装箱单及备品备件明细表,安装验收试验和测试记录以及安装验收时移交的资料和材料,国家有关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的技术条件、规范和标准等。

  (6)清理、核对、收集并妥善保管电梯备件、备品、附件和专用工具。编制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7)建立电梯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熟悉电梯技术资料和性能,在安装、检修保养后组织电梯的试运转。

  (9)组织或参加电梯事故的抢险救护、事故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2、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电梯司机、维修人员应熟悉电梯相关技术,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认真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工作纪律,(3)对任何有害电梯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拒绝执行。

  (4)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不安全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直到停止使用。

  (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国家对电梯实行制造、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许可制度,企业购买的电梯必须是已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其安装(维修、保养、改造)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取得相应许可的与本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

  (2)单位电梯管理由工程部(动力设备科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电梯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制订实施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梯年度维修维护计划、电梯运行交接班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3)单位使用的电梯有司机控制的电梯由专职司机负责运行,无司机控制的电梯配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电梯的检查维护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

  (4)电梯的工作条件和技术状况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5)电梯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保人员检修,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使用;

  电梯停用一周以上重新起用前,应全面检查和试运行后投入使用。

  (6)经常检查电梯的使用、管理情况,电梯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7)编制电梯年度维修作业计划,由维修人员分解执行。经常检查维护(修)人员对电梯维护(修)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和作业质量,降低设备故障率;

  保证电梯维护材料、备件及工具、仪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及时审查申报维护人员提交的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8)经常检查电梯技术状况、管理情况,严格电梯安全操作规定,纠正不正确的使用电梯方法,纠正处理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维护人员各项原始记录,考核维护(修)工作质量,及时解决维护(修)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9)发生电梯事故,及时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10)指导电梯维护(修)人员、电梯司机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开展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1)根据电梯使用率和设备状况,确定电梯大修理周期,编报电梯大修理计划,组织电梯大修理的实施和大修理后的验收。

  4、使用的电梯基本安全检查要求

  (1)电梯机房门必须紧锁;

  通往机房的通道必须畅通。机房不得堆放其它杂物、居住人员,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

  (2)电梯机房内保持空气流通,提供足够照明,配备消防器材。

  (3)电梯机房防止墙面和房顶渗水,门窗玻璃齐全。台风或暴雨时,机房门窗应关妥,防止机电设备淋雨损坏。

  (4)保持电梯轿厢内外及槛槽的清洁。电梯轿厢顶部应定期清扫,除电梯固定设备外,轿顶不得放置其它杂物。

  (5)电梯绝不准带病运行,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修保养人员检修。

  (6)除特别设计的载货电梯外,轿厢内不要用机动叉车装卸货物。

  (7)电梯井道底坑必须能够防止积水,井道底坑应定期清扫。

  (8)电梯照明电源和动力电源应分开供电;电梯电气设备的一切金属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电梯停用超过一周后重新使用时,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和试运行后方可交付继续使用。

  (10)井道内应有永久照明灯,轿顶和底坑应有照明灯,灯具安全可靠,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

  (11)轿厢内应设有应急灯,当断电后保证轿厢内有一定的亮度。

  (12)电梯应具有消防功能装置,轿厢内必须装有与外界联系的电话或对讲机等通信装置。

  (13)勿让幼儿单独搭乘电梯,勿用硬物敲打电梯按钮,以免发生意外。

  5、电梯运行前的检查

  (1)进入轿厢打开照明,检查轿厢是否清洁,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有无杂物垃圾,轿内照明灯、电风扇、装饰吊顶、操纵箱等器件是否完好,所有开关是否在正常位置上。

  (2)打开电源开头,层站召唤按钮、指示灯、检查讯响器以及层门及轿内层楼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3)进机房检查,曳引机、限速器、极限开关、控制屏、选层器等是否正常,机械结构有无明显松动现象和漏油状况,电器设备电线接头有无脱落松动,接地是否可靠。

  (4)进行试运行。试运行中要作单站停车,直接和紧急停车试验,并检查其操纵箱上各开关按钮动作是否正常,召唤按钮、信号指示、消号、层楼指示等功能是否正常。电梯与外部联系的通信,如电话、警铃也应正常。

  (5)运行中要注意电梯上下运行导轨润滑,有无撞击声或异常声响和气味。

  (6)检查层门电气联锁开关工作是否正常,门未闭合电梯不能起动,层门关闭后应不能从外面开启,层门开启关闭灵活可靠无颠动响声。

  (7)运行中要检查电梯制动器工作是否正常,电梯运行速度正常,电梯停站后轿厢无滑移情况,轿厢平层准确,平层误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6、电梯运行注意事项

  (1)电梯司机工作中不能撤离电梯。必须离开时,应将电梯开到基站,关闭电源开关并关好层门。

  (2)电梯司机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货物应放置在轿厢中间。

  (3)在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前,轿厢内不准装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

  (4)电梯运行时要注意电梯上下运行导轨润滑,注意有无撞击声等导常声响和异味。

  (5)在手动开关门的电梯行驶中,不得利用层门电气联锁开关使电梯起动或停止。

  (6)轿厢尚未停稳层站,不准开启轿门与层门让乘客进出。

  (7)电梯在运行中不准突然改变运行方向。

  (8)电梯运行中,乘客不准将头、手、脚伸出轿门外,其携带的.物品也不能伸出轿门。

  (9)告诉乘客不要在轿厢内蹦跳。

  7、电梯停驶后的注意事项

  (1)工作完毕,电梯应返回基站停放。

  (2)电梯司机应做好当天电梯运行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检修人员。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3)做好交接班,如发现接班人员精神异常不交班;

  无接班人员不离岗,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上一班的情况介绍,翻阅运行记录和留言内容。

  (5)关闭电源开关及轿内照明等,关好轿门和层门。

  8、电梯运行交接班制度

  (1)电梯司机交班前对当日电梯的运行情况、异常现场、故障及处理结果要作好有关记录,必要时应及时填写报修单。

  (2)接班司机应认真听取上一班情况介绍,翻阅运行记录或留言内容。

  (3)检修人员对日常维修保养要做好记录。每次故障修理后要对修理部位、更换的零配件、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等做好记录。

  9、电梯的维修、维护保养

  (1)单位的电梯维修、维护保养必须是电梯制造企业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并取得电梯维修、维护保养许可证、并与本单位签订维保协议的单位进行。

  (2)电梯出现故障,签订维保协议的维保修理单位接通知后应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的排查处理。

  (3)电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按规定编制电梯维护保养计划,督促维保单位定期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遇有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维保单位检修,作好记录。

  (4)电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及时检查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核对维保项目、维保内容,并做好维保记录,(5)参加电梯维修、维保后的验收、试运行,并检查其维修、维保质量。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0

  1、发生火灾时

  发生火灾时应以立即中止电梯运行的原则,并采取如下措施

  A、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有关领导。

  B、发生火灾时,对于有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C、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D、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

  E、共用进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火灾蔓延范围外,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F、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2、电梯湿水处理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尽量设法减少湿水对电气设备的危害。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F、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3、停电造成停梯时

  A、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B、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进行安慰,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

  C、如恢复送电需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见后。

  D、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走梯。

  4、盘车放人操作

  A、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盘车操作已经开始,请乘客或司机予以配合。

  B、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扳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当将轿厢盘至最近层楼面时(轿门地坎应不高于厅门地坎500mm)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C、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内打开厅门或用钥匙打开紧急门锁,协助乘客离去。

  D、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当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车时,应采用“渐进式”,一步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E、轿厢顶上的安全窗是供电梯维修人员检查修理时使用的,安全窗窗口很小,且离地面两米多高,虽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电时轿内照度不足,轿顶上很黑,有各种装置,故乘客撤离轿厢时不宜走安全窗,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5、触电时的现场急救措施

  A、应迅速脱离电源

  (A)立即拉下闸刀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B)用绝缘物将电线移掉,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C)用绝缘工具切断电线,断开电源。

  B。现场急救

  (A)若伤员神志清醒,但乏力、头昏、心悸、出冷汗。此类病人使其就地安静休息恢复。若情况严重,立即送医护部门治疗。

  (B)若伤员呼吸、心跳尚存在,但神太昏迷,此时应将病人仰卧,周围空气流通,注意保暖,并立即通知医护部门治疗。

  (C)经检查伤员处于假死,如发现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法来维持血液循环。如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来维持气体交换。呼吸、心跳全停时则同时进行心脏挤压和人工呼吸,并打120救助。

  6、电梯事故处理

  若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关救援措施,保护好现场并报告公司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内容如下:

  A、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B、事故发生地点。

  C、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D、事故设备名称。

  E、事故类别。

  F、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1

  高层建筑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物业电梯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层物业所有电梯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电梯维修工负责电梯日常运行情况巡查及故障检修。

  3.2电梯操作工负责货用电梯的操作、运行。

  3.3中控室安保人员负责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

  3.4工程管理员负责电梯的综合管理。

  3.5管理处主任负责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工作程序

  4.1工作程序

  4.1.1电梯维修工、电梯操作工

  a.电梯维修工、电梯操作工须经技术监督部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b.电梯维修工每日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联络电梯公司处理,督促电梯公司定期维修保养。当电梯年检期即将接近时,督促电梯公司作电梯年检、年审。

  c.电梯操作工负责货用电梯的运行,保持电梯轿厢卫生整洁,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4.1.2中控室安保员

  a.中控室安保员实行电梯24小时运行监控。通过闭路电视观察轿厢内状况,如发现乘客吸烟、打斗,或损坏电梯部件,用对讲电话制止并录像。

  b.如发生故障困人,用对讲电话安慰被困人员并迅速通知电梯维修工及时处理,必要时联络电梯公司处理。

  c.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4.1.3管理处主任

  a.每季度对电梯机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备检评。

  b.审核《电梯保养计划》,组织人员对电梯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承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4.2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程序

  4.2.1客用电梯不设司机操作,由乘客自行操作。货用电梯由电梯操作工进行操作。

  4.2.2客梯以承载大厦用户为主。

  4.2.3消防电梯、货梯以承载大厦进出货物为主。

  4.2.4物业公司大厦工作人员上下楼只能使用消防电梯,不允许乘坐客梯。

  4.2.5电梯维修工、电梯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电梯工每天对管区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2.6经技术监督局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4.3电梯安全运行工作程序

  4.3.1中控室安保员24小时监控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时通知电梯维修工或电梯公司维修。制止乘客的不文明行为,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

  4.3.2电梯维修工每天按《电梯日常巡查记录表》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督促电梯公司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4.3.3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层电梯厅挂牌告示。

  4.3.4任何人不得在电梯机房、轿厢、井道内吸烟。

  4.4电梯机房管理工作程序

  4.4.1电梯工负责机房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4.4.2电梯工每天巡视机房,发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处理。电梯机房内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工、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4.4.3保证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不超过40℃。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盘车工具挂于显眼处。

  4.4.4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保持机房干净整洁。

  4.4.5消防器材齐备良好,机房内严禁吸烟。

  4.4.6《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楼电梯厅挂告示牌。

  4.5运行异常

  4.5.1当火灾发生时:

  中控室值班安保员打开消防迫降开关,将所有电梯全部迫降至基站,消防电梯自动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维修工迅速关闭不具备消防功能的电梯。

  4.5.2当地震发生时:

  根据震前预报由电梯维修工关闭所有电梯,地震过后开启时由专业电梯公司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4.5.3当电梯进水时:

  a.底坑进水时,应将电梯停于两层以上,中止运行并切断电源。

  b.当楼层淹水流入井边或底坑时,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以上并及时关闭电梯、切断总电源。

  c.电梯湿水后,应切断总电源,报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相应报告。

  4.6电梯维保安全操作工作程序

  4.6.1维修保养时一般须切断电源,以免触电、卷入钢丝绳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6.2因维修保养需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方可停机。

  4.6.3在维修保养中必须注意工作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开梯、停梯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4.6.4在轿顶作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运行快车。

  4.6.5底坑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处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4.6.6在井道作业时,首先开亮井道灯,按下轿顶安全开关,必须佩戴安全帽。

  4.6.7机房、井道、底坑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操作规定,指定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发生。

  4.6.8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4.7电梯困人救援程序

  4.7.1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时:

  a.确定轿厢所在位置(根据楼层灯指示或小心开启外门察看)。

  b.关闭电梯总电源。

  c.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外门,用人力开启轿厢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4.7.2轿厢停于远离厅门口的位置时,应首先将电梯轿厢移动至最近的电梯厅门处(以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为合适)。然后按照上述4.7.1中所列步骤救出乘客。移动轿厢的方法如下:

  a.利用对讲电话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移动,可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轿厢外,以免发生危险;同时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或开启状态,则应先行将其完全关闭或开启;

  b.进入机房关闭故障电梯的电源,打开电机

  轴的后盖套上盘车手轮;一人握紧盘车手轮,一人手持掣动扳手,轻轻松开制动,轿厢将会由于自重而移动,为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使轿厢慢慢移动,直至最接近电梯厅门口为止。操作时,应注意,如轿厢停于最高层电梯门口以上之位置或最低层电梯门口以下位置时,不可只撬开掣动,使轿厢自行移动,而应在松开掣动的同时,握紧盘车手轮并用力盘绞,使轿厢向正确的方向移动。

  4.7.3遇到其他复杂情况,应及时报告及有关领导,通知电梯公司。

  相关质量记录:

  1.《安保(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2

  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领导部门开展厂区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资料。

  3、经常对公司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和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开展业务训练,使其具有自防、自卫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4、定期组织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的火险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5、加强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掌握公司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用火部位压力容器与动力电热设备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方面的情况。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消防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维修。

  8、加强对车间和班组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9、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10、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2、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1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14、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3

  1、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电梯驾驶人员

  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电梯的安全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依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产权单位以及受其委托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梯是指各类电梯、自动扶梯、杂物梯。

  第四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记录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降低故障率。

  (二)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加强日常维修保养,住宅楼电梯应根据本市关于加强居民高层住宅楼电梯管理,改善运行服务的有关规定,做好运行服务。住宅电梯无故障运行不得低于7000次。

  (八)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报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通知维修保养企业。

  第五条安装、改造电梯,产权单位应在安装、改造工程施工前将电梯的有关资料报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经核准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产权单位应向电梯安全技术机验机构申请检验。

  第六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使用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

  (一)《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和《起重机械登记卡片(电梯类)》。

  (三)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

  (四)运转、保养、维修记录;

  (五)定期安全检查和事故记录;

  (六)电梯随机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机房土建图、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敷设图、电器元件代号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等技术资料。

  第七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维修保养制度;

  (三)岗位责任制;

  (四)岗位交换班制度;

  (五)维修保养人员、电梯司机操作证管理及培训制度;

  (六)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七)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乘客须知)第八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持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和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逐台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九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在《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申请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换发新一年度的《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

  第十条除定期检验外,下列情况必须申请安全技术检验;

  (一)新安装或经过大修改造后的电梯;

  (二)经过重要改装或严重损坏后,经过修复的电梯;

  (三)停止使用超过半年,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四)发生重大事故,修复后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第十一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加强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定维修保养计划,保证电梯在运行时技术状况良好,并根据设备状况、运行时间、累计工作量确定检修周期。

  第十二条电梯产权单位应与持有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安装、大修改造维修保养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

  第十三条产权单位如需自行维护保养电梯,应按电梯数量及工作状况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其管理部门应将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联系电话及有关资料报送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经核准后,方可自行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电梯变更产权时,其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技术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用户,并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转户手续。

  第十五条电梯机械部分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报废的电梯,其产权单位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注销。报废后的电梯严禁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凡发生电梯事故,产权单位应立即向市及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自动人行道的安全使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2.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则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3.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切勿匆忙进入,以防轿厢不在该层,造成严重事故。

  4.进入电梯厅门之前,请勿用手扒门;进入电梯轿厢后,电梯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电梯厅、轿门打开时,严禁跨步停留在厅、轿门内外,以防不测事故发生。请勿在轿厢内跳跃、跑动。

  5.由于特殊情况,乘坐电梯作为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平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6.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提前申请,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7.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厅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否则会直接增加电梯发生严重故障的频率,威胁您乘坐电梯的安全。

  8.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梯级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9.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严禁未经电梯专业人员同意进入轿顶、井道、机房,或对电梯进行任何非正常操作。

  10.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不可使用推车进入轿厢,应将垃圾或货物装成袋运输。

  11.在车厢内严禁点烟、吸烟。因为电梯轿厢上下有易燃润滑油和其它易燃设施。无论是在电梯轿厢内,还是在电梯井任一层,当易燃物着火时,由于电梯井和轿厢的封闭环境,一有事故首先启闭门失效。当乘坐人员被锁在轿厢内时,极易导致人员严重缺氧窒息以及人人遗憾的人身伤亡。

  12.千万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试图用身体或物品阻止电梯关闭,更不要站在梯门处遮挡电梯门等人。电梯运行时,请不要依靠在电梯门上。

  13.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等应有其他人员陪同乘坐电梯。

  14.千万不要乘坐明确标明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遇到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时,请不要使用电梯。

  15.当您在电梯被困时,请勿惊慌,应使用梯内电话告知监控人员,不得强行出电梯轿厢,以免出现意外休息伤害,电梯管理员会尽快赶到排除故障。电梯内的电话只能在处理故障时使用,不得在电梯内吸烟或随地吐痰。

  16.当您需要搬运家私或请外单位运送大件物品时,请您向相应操作人员告知注意事项。

  17.当电梯内人员过多时,不得超载运行,听到超载报警时,后上电梯的人要立即下电梯,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18.不得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19.乘电梯人员高峰期(上下班时间)不得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等物品。

  20.携带宠物乘电梯时,应将宠物进行隔离,防止惊吓、伤害他人,病犬不准乘电梯。

  21.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

  1、严禁非电工操作,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2、配电箱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维护和管理。

  3、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4、电气设备严禁超铭牌运行。

  5、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送、停电顺序操作。

  7、配电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8、对配电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箱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工作。

  9、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10、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一、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要同于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经常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用电知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重点部位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区域设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责任制,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巡视。

  4、加强对各使用部门、单位使用配电房、变压器、水泵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年检等工作的管理。

  5、杜绝违章用电及使用电器设施的现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尽快予以整改。

  6、做好用电设备、照明灯、插头开关等各种用电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7、凡因未进行安全检查,造成隐患长期存在,或对隐患没有进行整改的,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由此而造成事故的.,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安全用电制度

  1、不得违章用电,不得使用严禁使用的(电热杯、热得快、电热取暖等)电器设施。

  2、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和更换电源,不准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如需要必须请电工(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

  3、工作时间以外没有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必须切断工作场地所有电器设施的电源。

  4、电器设施或线路发生故障或老化,及时报11185请相关人员检修或更换。

  5、电器设施、电源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必须报相关部门,经专业人员核准后方可使用,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7、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每周检查一次用电安全工作,对重点部门或部位如墨子巷、集贤路、开发区邮政枢纽楼、纺织南路等配电房不定期抽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深人营业、生产现场、供电设备是否有超负荷和过热等异常现象。

  3、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标识是否齐全。

  4、有无违章用电、有无违章使用电器设施,用电设施是否完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5、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是否锁闭,是否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

  6、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是否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带电部份是否外露。

  7、每一至二年按供电部门要求做好变压器的年检工作,并请供电公司专业人员、专用仪器对高压进线电缆等进行测试、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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