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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学教师考勤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中学教师考勤制度1
依据后河镇中心校考勤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连续请假;因突发事情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与主管主任联系,主管主任向校长报告,并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严禁不经级主任同意而私自调课;
2、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条或工作条——校长批准——请假条一式两份存档。
教职工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批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级主任(后勤交后勤主任),一份交学校存档。
1、婚假、产假、丧假:假期天数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但不享受绩效工资,在请假期限内不考核。
2、病假:长期需请病假,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由中心校确定到指定医疗单位确诊后,方可准假。
3、教师请假超过天,需经中心校审批。
二、签到:
每天预备前分钟签到,未能按时签到的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补签迟到,否则视为旷工。
三、处罚规定
(一)罚款:
1、每月请假不超两天不罚款,超过一晌,罚元/晌;
2、旷工一晌或缺例会(专题会)罚元/晌(次);缺课一节罚元/节;
3、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现旷工的罚元/次;
(二)积分:(满分分)
1、考勤:迟到、早退一次扣.分/次;请假一晌扣.分/晌;旷工一晌扣分/晌;
2、坐岗:请假扣./次;查岗缺岗或午休值班空岗扣.分/次;旷课一节扣分/节。
3、例会: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例会、专题会等迟到、早退一次扣.分/次,请假扣.分/次,缺一次扣分/次。
4、操寝:早操、晚上检查寝室每次记.分/次。
5、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旷工、缺岗等的`加倍扣分;
6、考核结果,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教师终考核挂钩。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考核结果每周进行公示,考勤结果一式二份,级、学校各存一份。
三、要求:
1、各级要安排好值班教师,负责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及晚上学生就寝值等各方面的检查;
2、值班领导,对上课及各级教师的(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就寝)值班情况进行查岗登记,检查记录存档。
3、班主任以上校级领导,一周在校个晚上。后勤岗位服从值班要求;
4、值班领导负责人要负责教职工到岗情况的落实,如实做好签到、查岗工作,填写值班记录。
本制度中特殊情况由校委会研究决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后河镇一中校委会月
中学教师考勤制度2
学校实行教师指纹考勤制度,早上考勤教师8:00前,班主任7:35前,值日领导、教师7:30前,下午考勤教师4:00后(值日领导、教师学生清校后方可离开)。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日内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教工病休必须持指定医院医生诊断书,即病休证明(急诊除外)向有关领导请假后方可休息,急诊可于第二天由家属或本人办理补假手续。
3、教职工事假必须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突发事情除外),经同意后才能离岗。
4、1)病、事假1天以内向教务主任请假,课务自行安排,教务主任需做好记录,每月底报学校备案。
2)病、事假1天以上至一月之内自行安排课务由校长批准;
3)一月以上事病假自行安排课务由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
5、婚假3天(晚婚15天);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人流15天);丧假3天(路程遥远可适当给与路程假);上述各假期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开分段使用或抵冲病、事假。婚假、产假和丧假不影响当月考勤奖。(丧假是指双方上下直系亲属)。
6、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课务。
7、请病、事假,要事先对调好功课,如果无法对调,要负实误课时的代课金。
8、每位教师每周有1个半天“机动假”(没有功课的时间),每周允许1次迟到。使用“机动假”要做到:①必须到办公室登记;②不能影响自身课务、不能影响参加各类教研活动;③婚假、产假不享受当月“机动假”。
9、①目前暂定:无故缺勤半天扣60元,1天扣120元,2天考勤奖全扣;因病住院不扣考勤奖,病假1天,扣考勤奖50元:2天至4天,从第2天起,每天按30元扣考勤奖;5天以上扣当月全部考勤奖。
②事假1天至3天每天按80元扣当月考勤奖;3天以上事假无当月考勤奖。旷工1天者无当月考勤奖。
如遇见与上述各条款不符事宜,则需校行政会议研究并给予解决。
中学教师考勤制度3
1.教职员工有病有事时,在不影响上课前提下,不超半天假需向年级组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考勤按整天缺勤处理。
2.半天以上需要串课的,要即时与教务处领导请假,并委托他人告知所任课年级主任安排好课时,不得空课影响教学。违者按漏岗处罚。
3.一天以上假的.要向分管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4.不超半天假的,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请假,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5.中层以上干部需向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6.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按规定执行。有关特殊假可由领导批准,准假后执行休假。公假需校长签字出单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事假。
7.请假者可通电话,委托他人代替转告,特殊情况补假向领导说清,否则视为漏岗处理,重者取消各类奖金等待遇。
8.学校职评、评优工作要与出勤好坏相对应,与劳动态度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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