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16 15:24:51

饭店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饭店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饭店管理制度

饭店管理制度1

  一、前厅部员工的素质培养

  1.仪容仪表的规范

  A.上班按酒店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工服干净整洁;

  B.站、立、行资势要端正、得体;

  C.头发符合酒店规定

  D.员工不得留长指甲,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涂不色指甲,不带饰物

  E.不得使用过浓的香水

  2.礼节礼貌的规范

  A.称呼客人时恰当的使用称呼

  B.热情、主动问候客人,按先女后男宾的原则

  C.注意应答礼节

  D.与客人保持应有的距离,不过分随意

  3.言谈规范

  A与客人交谈时,语言要清楚、简洁、准确;

  B.语速适中,语调轻柔,表情自然

  C.回答问题时不可说“不知道”

  D.不与同事在客人面前说家乡话,扎堆聊天

  E.不与同事议论客人是非

  F.注意接电话的规范

  G.不得与客争辩,不做有损酒店形象的事情

  H.上班不带有/表露个人情绪,甚至影响工作

  4.举止规范

  A.举止落落大方,自然诚恳

  B.精神状态良好。情绪饱满

  C.双手不插腰,或玩弄其它东西

  D.双腿站直,身体不东倒西歪,不得把双脚露出鞋外

  F.手势规范,双手递接

  G.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山厌烦、冷淡、僵硬的表情

  5.综合素质的规范

  A.热情好客、交际能力强

  B.精明能干、有巧妙的推销技巧

  C.机智灵活、有较强的应便能力

  D.能说会道、有过硬的语言沟通能力

  二、前厅部的环境与设施的维护

  1.酒店大门与大厅的维护

  A.要求行李生岗位职责之一就是驻守大门,送往迎来每一个客人

  B.要求各位员工尤为行李员关注大厅的秩序,包括大厅沙发休息区,大厅卫生等

  C.要求下班员工不得无故在酒店大厅内逗留;

  2.前厅灯光与是否通风良好的维护

  A.由行李生控制大厅灯光的开与关,注意厅内与厅外的灯光比较

  B.关注大厅的通风效果,随时与工程部门反映

  3.大厅装饰物/植物的定期维护

  4.前台设备,内部资料/资料架的维护

  A.要求前台员工自觉维护,爱惜

  B.部门领导定期进行检查

  5.不私拿或使用酒店的客用设施及一次性用品;

  三、前厅部各部门的管理与衔接配合工作的管理

  1.包括接待,收银,礼宾部,总机房等小部门的管理

  A.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调班

  B.不得迟到早退

  C.当班时间不得在休息区睡觉

  D.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不顶撞上级,态度端正

  E.当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F.不在岗位上与同事或亲戚闲聊,应懂得注意场合

  G.不在工作时间私自外出

  I.无故乘坐客用电梯

  J.在规定时间内用完餐

  K.不可泄露客人隐私或泄露酒店机秘

  L.当班时间不得饮酒

  M.杜绝偷盗客人或同事财务等恶劣行为

  N.杜绝重房事件的发生

  O.对客使用标准的普通话

  P.当班时间不可玩电脑游戏

  Q.当天工作情况、交待的重要事项仔细体现于交班本上

  R.禁止私自开房

  2.部门之间配合工作的管理

  A.对部门之间沟通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必要时进行交谈会

  B.开展有利于增进部门之间和谐的娱乐活动

  3.部门工作流程的熟悉

  A.熟悉酒店的应知应会,对客人一般的询问能妥善处理

  B.熟悉本值岗位职责

  C.会灵活处理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理技巧

  D.熟悉电话礼仪

  四、前厅部服务的监督管理

  1.对客服务的标准十字用语

  A.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2.主动服务要求

  A.主动关注客人所需,想客人所想

  3.微笑服务要求

  A.发自内心的笑容

  4.一站式服务理念

  A.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量在自己手中解决客人的需求或是投诉

  5.工作认真仔细,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入住手续办理的时效控制

  A.一般散客3分钟办好,团队5—8分钟

  7.退房时效的控制

  A.一般散客3—5分钟办好,团队5—8分钟

  五、前厅部对客史档案的管理

  1.个性化服务要求

  A.通过微小服务、情感服务、超常服务、限时服务以提高整体的服务质量

  2.有利于开展促销活动

  3.可提高酒店经营决策科学性

  4.涉及分类管理、运行管理、定期清理、细节管理

  六、前厅部人力资源的管理

  1.前厅员工的选择范围

  2.前厅员工的选择标准

  3.如何激励自己员工的积极措施

  4.如何稳定自己的人力资源,减少员工的流动幅度的方案

  七、前厅部对员工培训的管理

  1.对酒店或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或综合活动实行严格要求;

  2.对新员工的培训与考核;

  A.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评估

  3.分月计划的培训,包括日常培训、专题培训等;

  4.分季度的培训,包括管理技能培训,也称为晋级培训;

  5.定期对新老员工进行工作评估

  A.包括基本素质、工作效率、工作态度

  B.具备有:专业知识理解能力

饭店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充市境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生产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指企业在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如:投料记录、温湿度记录、消毒杀菌记录等)、出厂检验、销售等关键环节,设立若干个质量安全监控点,以文件记录,结合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新技术手段,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实现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全程可记录、可监控、可查询和可追溯。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企业应根据规模大小确定其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自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运行情况,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内容主要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等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不合格品记录管理、产品流向管理、原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管理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等制度。

  第七条、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过程记录三个层面建立起从原料采购到出厂销售的全过程体系架构,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确保可追溯。

  第八条、企业应当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逐批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记录档案并统一归档管理,没有保质期限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产品有效期长于两年的,应保存至有效期满六个月以上。

  第九条、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信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先进技术为手段,实现食品生产电子信息化追溯。

  第十条、本制度由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饭店管理制度3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对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实行防火责任制的要求,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各部门(室)成立防火安全小组,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真正做到防火工作任务明确,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头等重要大事;

  (2)组织好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组织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保证他们有充足的训练时间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6)对饭店发生的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职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者。

  2、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根据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指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执行消防法规,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和工作总结计划,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布置消防工作,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4)强化消防队的`管理,做好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工作;

  (5)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认真检查落实;

  (6)对发生的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扑救,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改进措施,提请酒店领导批准;

  (7)对防火工作进行评估,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

  3、各部门(室)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是该部门防火工作的负责人;

  执行上级消防机关及防火安全委员会有关防火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3)组织实施对本部门职工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4)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本部门范围的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6)组织建立本部门(室)的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教育培训,给予必要的学习和训练时间;

  (7)对本部门范围内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和职工进行扑救,并协助上级领导查明火灾火险事故的原因,对造成事故的个人或集体,提出处理意见,报防火安全委员会。

  4、各班(组)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及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落实防火制度列入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熟悉所管范围内消防器材设备的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了解水源、电源和通道的情况;

  (3)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

  (4)经常督导检查本班组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火险隐患;

  (5)对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全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同时负责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安部;

  (6)经常保持所管范围内消防器材、设备的完好和清洁。

  5、防火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保安部)职责

  (1)制定全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疏散、抢救方案;

  (2)负责对全店职工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教育,对义务消防队进行督导和培训;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全店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解决、消除火险隐患和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

  (4)负责组织交流消防工作经验,不断促进消防工作的开展;

  (5)发生火情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6)调查发生火灾、火险事故的原因,并对火灾、火险事故的肇事者和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义务消防队工作制度

  1、组织管理

  建立义务消防队,正副队长由分管领导和保安部经理担任,委员由各有关部门经理组成,各部门和独立班组都应有义务消防队员,各重要部门相应成立义务消防小组;义务消防队受园区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由保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培训,并定出必要的工作制度和训练计划。

  2、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认真遵守和执行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2)理解并准确把握消防服务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关系;

  经常参加消防训练,熟悉本岗位环境并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本岗的消防器材,保证其处于使用状态;

  (4)各部门要制定《重点部位灭火方案》和《紧急状态下疏散方案》,并报保安部审核落实;

  (5)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经常向所属部门报告有关消防方面的情况;

  (7)一旦发生火情,积极扑救,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查明原因;

  (8)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纪律和要求

  (1)消防队员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要按期参加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知识学习;

  (2)消防队员在遇到火灾时,要挺身而出,奋力扑救,保护和宾客的安全;

  (3)消防队员和各部门义务消防小组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便调动,确需变换者,应及时调整补充,并报保安部备案。

  4、消防检查制度

  (1)每天对各部门进行例行检查;

  (2)保安部巡逻人员对大楼消防器材及设施进行检查;

  (3)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对消防主机进行监控;

  (4)各部门各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

  (5)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该部门所属责任区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6)每周消防主管带领消防保安员对消防中心主机、联动台和报警系统等进行检查;

  (7)消防主管每周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8)每月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对酒店消防水泵

  、喷淋系统和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进行测试,做喷淋系统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性能测试,室内外消防栓的测试,保证其正常使用;

  (9)重大接待活动、重要节日前保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酒店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10)每半年由保安部会同工程部对的烟感、温感、警铃、疏散照明进行一次测试、清洗和保养;

  (11)每周消防主管带领消防员对消防中心主机、联动台、报警器等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性能测试;

饭店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加强饭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饭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持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人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必须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熟食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物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必须有专用加工间,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它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用1%的食醋洗刷消毒5分钟。

  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冷拼间要靠近餐厅,并设出菜窗口。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堆存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它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干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每天进行消毒处理。不使用时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过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将手洗净,用75%的`酒精擦洗或用对皮肤刺激性小的药物消毒,并用流水冲净残留药物。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拌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必须立即消毒。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夏秋季不做、不吃火候菜肴,以及未经严格灭菌处理的生鱼片等生食品。各类海产品禽蛋类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间必须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食用前必须回锅加热。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肠等,必须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必须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情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主、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大量准备的饭菜及凉拌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清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和、出,用消毒抹布擦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得低于90摄氏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擦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品中毒

  1、河豚鱼必须经经批准的加工单位按规定“去内脏、去皮、去头”,洗净血污,再用盐腌处理后方可使用。否则禁止食用。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角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及桐油(误用作食用植物油)。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

  1、勿将亚销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洗净,可去物尽量去皮。大量采购果皮蔬菜,应了解瓜、菜农药情况。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2、其他违反规定的,按《处罚细则》执行。

饭店管理制度5

  为了强化厨房管理,厨房各岗位人员应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奖罚分名、相互监督、如有违反制度者厨师长有权按各项制度处罚。

  一、从业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厨师长请假,以便安排工作。在工作当中,应做到物尽其用、工作认真、严禁吃、拿、送、损,做到以店为家的良好作风。

  二、实施卫生标准化,实行卫生每天一小搞,三天一大搞的习惯,做到划片分工,各负其责(责任区卫生和个人卫生)。

  三、上下岗各人使用工具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规律,必须自行存放整齐(菜墩、菜刀及各种工具)。

  四、工作时必须衣装整洁、不许打闹、不准接打私人电话接待来人、不准随意穿工作服出入酒店大堂,不准到任何岗位谈笑和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五、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原料节省,不准随意浪费酒店各种工具和原料;认真遵守本行业职业道德,如有人为损坏自行包赔。

  六、厨工必须做到保证材料的新鲜程度,了解原料的'准备,加工前处理环节和过程,以便及时使用和保证原料的保鲜及菜肴的高质量化。

  七、厨房各岗位人员必须做到下岗前的厨房各项善后工作(如水、电、炉灶)及原料的入档工作,方可下岗正常交接班。

  八、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有自觉性,工作不拖、不攀、不靠,互相帮助相互学习,发挥各人技术特长,有利于工作的良好作风和习惯。

  九、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值班、值日的各项工作,如有违反或有不按章行事者,值班人员应及时上报厨师长及有关人员,如有不报者,值班人员自行负完全责任。

  十、严禁工作时间喝酒、赌博,严禁非工作人员未经厨师长同意擅自进入厨房,如有参观学习者应及时向上级请示,批准后方可入内参观学习。

  十一、以上各项规章制度,厨房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如有违反纪律者罚款10元以上,如有损坏器具、加工失误者实价赔偿。

饭店管理制度6

  1.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等活动。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8.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

  9.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无条件消毒餐巾的企业可使用一次性纸巾。

  10.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粪坑或便曹可自动冲洗,有流动水的洗手设备,间内外不得有异味。

  12.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饭店管理制度7

  为加强餐厅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形象,严格执行奖罚分明的管理制度,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特此规范如下:

  奖励:

  1、连续一个月,分店后厨各项表现最优的(包括:后厨卫生检查、仪容仪表、各项礼仪、培训、无迟到早退、无请假和员工离职),后厨经理奖励300元/月。

  2、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为公司创利益者,看实际情况20—100元/次。

  3、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0元/次。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水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100 元/次。

  5、在工作中,菜品得到客人表扬者,奖励10元/次。

  6、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20—100元/次。

  7、在重大事故中为企业减少损失者,奖励200—500元/次。

  8、在工作中,拾金不昧者,奖励10—100元/次。

  9、对发现或避免菜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非本岗位人员,品控经理、厨师长酌情给予10-50元/次。

  10、在工作中,对菜品质量管理执行落实最好的、无退菜,分店厨师长给予200元/月奖励。

  处罚:

  11、12、13、工作中,仪容仪表不合格者,罚款10—50元/次。

  12.工作中,不团结同事,辱骂他人,顶撞上司者,罚款50—500元/次。

  13.不讲普通话,当班期间聚堆聊天、串岗、脱岗、打闹、随地吐痰、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罚款10—50元/次。

  14、迟到与早退,10分钟之内扣5元,30分钟之内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而且必须照常上班(旷工1天扣3天工资),包括各店后厨所有人员。15、16、17、18、19、上班玩手机者,罚款20—50元/次。不戴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50元/次。在工作期间吸烟、喝酒者,罚款50元/次。

  17.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0元/次,严重者开除。

  18故意损坏厨房工具者,罚款10-50元/次,并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按情况研究处理)。

  19、出菜时使用破损或不洁净的盘子,打荷者罚款50元/次。工作中,不按工作节约水、电、气者,罚款10—50元/次。工作中,不按规定摆放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不按各项规定签字者,罚10—50元/次。

  20、工作中,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后厨卫生检查不合格、物品摆放乱、仪容仪表不合格、无定期培训记录)的分店厨师长进行200元/月处罚。

  21、工作中,菜品质量问题中属于小飞虫、害虫、伤害性异物、,处罚10元/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主要责任。

  22、厨师将过期变质食物加工出售,造成客人食物中毒者,承担民事责任并罚100元/次。

  23、工作中,菜品质量问题属于不按标准要求操作,一次警告,二次处罚10元,并纳入当事人技术考核中。

  24、工作中,菜品质量问题中属于一般性异物的(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一次处罚10元,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员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25、因个人原因,故意拖欠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处罚10元/次,并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严重者开除。30、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20-50元/次。

  2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并处罚50元/次。

  27、值班期间不在自己的`岗位上罚款50元/次。

  2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29、不虚心接受意见,对合理反映的情况态度恶劣,罚款50元/次。

  30、组织参加煽动罢工、打架、聚众闹事,经常违反餐厅规定,屡教不改,罚款100—500元/次(造成对方心理或身体伤害的开除,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31、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命令,在工作中带抵触情绪者,罚款20元/次。

  32、乱丢烟头、纸屑、果皮,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元。

  33、偷吃食物,浪费生产原材料,乱倒剩菜剩饭者,罚款50-1000元/次。

  34、工作完备后不整理自己的工作场地,清洁不彻底,器具乱丢、乱放,罚款20元/次。

  35、作风不正派,拒不接受领导安排工作者,目无纪律,顶撞领导,无故找理由开脱责任者,罚款50元/次,两次开除。

  36、不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不请假外出或不按规定时间归岗,罚款20元/次。

  以上奖惩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条例未尽事宜,按照《员工手册》加以处理及其他规定另行处理。

饭店管理制度8

  直接上级:员工宿舍主管

  直接下级:员工宿舍、理发室、更衣室服务员

  岗位职责:在员工宿舍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对宿舍、更衣室的财产、人员、接待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工作内容:

  1、具体落实员工宿舍、理发室、更衣室的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填写派工单,并督促完成。

  3、负责工作人员的考勤、排班工作。

  4、检查各班次、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5、负责各类清洁用品、日常用品的申领、发放及保管。

  6、负责各类费用的.申请、计账及处理。

  7、完成员工宿舍主管布置的其它任务。

  素质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有高度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一线员工服务。

  3、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饭店管理制度9

  一、目前我国饭店业的安全现状

  1、安全工作在饭店的地位

  (1)安全在旅游中的作用

  (2)饭店安全管理的性质和任务

  2、目前国内饭店常见重大安全事件案例简介

  3、饭店常见的盗窃案件、作案手段及其预防

  4、饭店安全与饭店的效益关系

  1、做好饭店安全工作的新观念—————————————p4

  2、做好饭店安全工作的难点及其解决办法—————————————————p7

  (1)饭店是开放式的.经营企业。

  (2)饭店是不法分子盗窃的目标

  (3)难以对客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4)饭店人员密集,容易发生各类安全问题

  3、饭店安全保护的对象

  (1)广义的保护对象

  (2)狭义的保护对象

  4、饭店安全工作的特点————————————————————————p5

  (1)饭店安全工作的政策性

  (2)饭店安全工作一的特殊复杂性

  (3)饭店安全工作涉及的广泛性

  (4)饭店安全工作的长期性

  (5)饭店安全工作的突发性

  1、前厅部在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1)饭店入口、电梯控制

  (2)客人入住安全管理

  (3)客人行李安全管理

  (4)接待访客安全管理

  2、客房部在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1)客房楼层服务员的安全防范

  (2)服务员的“四勤”

  (3)应急措施的处置与报告

  3、其他部门在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2)财务安全管理

  (3)设备安全操作

  (4)人事培训安全管理

  (5)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6)警卫计划

  4、如何防止饭店发生各类安全事件

  (1)施行四级安全责任制

  (2)建立饭店的安全管理制度

  (3)健全饭店的安全组织

  (4)钥匙管理制度

  四、饭店常见安全事故事件的处理

  1、客人报失事件的预防与处理

  (1)报失、被盗、被骗的处理

  (2)客人遗留物品的处理

  (3)内部盗窃

  2、暴力突发事件的应急与处理

  (1)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的处理

  (2)抢劫的处理

  (3)爆炸物品的处理

  3、其他事故事件的处理

  (1)重大安全事故

  (2)食物中毒

  (3)客人伤病、死亡的处理

  (4)涉外案件

  (5)现场保护

饭店管理制度10

  一、清洗消毒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并将消毒后的餐具、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2、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本店应向供货商索取其工商执照、有关票据及相关的检验合格报告。不得购置、使用没有资质或没有检验合格报告的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

  3、洗刷餐饮具;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洗刷餐具,用具应严格执行洗,刷,冲,消毒四个环节。

  7、经过清洗消毒后的餐具,感观要保持光洁干净,不得粘有肉眼可见物,抽查有要符合餐具消毒卫生标准。

  8、厨房使用的食品容器,刀具等,应做到使用一次清洗一次。

  9、采购回来的肉类,菜一定要洗干净,菜要洗三次,做到无杂物。食物要煮熟。

  10、工作结束后工用具,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并归类存放。

  二、人员卫生

  1、员工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2、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4、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5、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6、员工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喉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名原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上岗。

  7、员工要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

  8、员工要坚持卫生操作规程,保持公用物品的消毒,坚持湿式清扫,避免灰尘。

  9、工作时间绝对不能吃东西,抓头,掏耳掏鼻。不做有碍感官的动作。

  10、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

  三、场所环境卫生

  1、本店的环境卫生关系到本店的经营状况,所以任何员工都有责任对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持,并随时注意环境的.清洁状况,如发现有不当的地方应及时处理。

  2、厨房是整个饭店的心脏,所以必须做到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并且随便保持卫生状况。对于灶台等地方更应做到随用随清洗,时刻注意卫生状况。

  3、用餐场所要保持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员工要做到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4、服务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

  5、粗加工处要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每天使用完后都要认真清洗干净,夏季要用杀蟑剂喷杀,防止蟑螂繁殖。

  6、卫生间要天天打扫,用餐时间如发现有客人的呕吐物,服务员要及时清理并使用空气清新剂。

  7、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涂指甲。对客人弃于地上的垃圾要及时处理。

  8、供客人自取的调料要归纳到位,不等随处丢放。油碟要放在指定位置,并保持其卫生状况。

  9、要保持用餐场所的整洁、干燥、通风、透气。地面不能有油污,水渍等。用餐前一定要打扫干净。

  10、下班前,各区员工应对负责区域进行检查。厨房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服务员对用餐区进行检查,看是否有遗漏的垃圾等。

饭店管理制度11

  财务管理制度:各项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总台每天要与饭店结清当天帐目,各员工予支资金,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一半,员工工资在一般情况下按月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学习管理制度: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学习两小时,学习内容包括事时政治业务训练和文体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可交替进行安排。

  奖惩责任制:建立检查考试奖惩责任制,每月日下午进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各项业务技术的考试,检查考试合格者奖现金元,不合格者罚款元。

  财产物资管理:各员工要爱护管理好饭店所有财产物资,各类工器具餐具工作服等物品,谁损坏谁照价赔偿,用当月工资抵扣,如不够者用下月工资继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

  劳动管理制度:饭店员工每月休息两天(厨师配菜人员除外,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有事请假(不发工资)回店销假,书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两百。

  卫生管理制度:每星期六下午为集中打扫除时间,各员工按照自己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认真进行打扫清理,不许出现卫生死角。做到墙壁干净地面整洁无痪废弃物;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无污垢斑迹;洗手间无蚊蝇异味。

  工作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必须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当天工作必须要当天高标准地完成,上班时间不许会客接打电话看电视做私活。

饭店管理制度12

  1、目的

  说明对酒店建立、实施绿色饭店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及对质量、环境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总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酒店绿色管理体系及体系文件的控制。

  3、职责

  (1)总经理

  a.负责领导酒店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

  b.批准管理体系手册和发布质量、环境方针和目标。

  (2)创绿领导小组

  a.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确保酒店质量、环境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b.确保环境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绿色饭店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确保在整个酒店内提高满足宾客、环保要求意识的形成;代表酒店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有关的事宜对外进行联络。

  c.负责组织编制与环境方针和目标相一致的环境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文件。

  4、要求

  (1)绿色饭店管理体系的总要求

  酒店按照浙江省绿色饭店地方标准db/t--20xx标准要求建立了绿色饭店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保持和实施,并予以持续改进。为此应做到下述要求:

  a.酒店对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过程进行识别,这应包括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等过程,并编制相应的程序文件;应根据这些过程对环境影响的`大小及复杂程度进行相应的控制;

  b.明确过程控制的方法及过程之间相互顺序和接口关系;通过识别、确定、监视、测量分析等对过程进行管理;

  c.对过程进行管理的目的是实施绿色饭店管理体系,实现酒店的创建绿色饭店的方针和目标,达到持续改进;

  d.根据酒店服务外包供方对酒店环境符合性影响的程度,在服务实现过程中,本酒店确保对其实施必要的控制,执行向关制度中的规定。

  (2)环境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并贯彻实施和持续改进。

  a.按照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及酒店的实际情况,应编制适宜的文件,以使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b.体系文件分为两类:

  ①各部门工作手册,作为各部门运行绿色饭店管理体系的常用实施细则:包括管理标准(各种管理制度等);工作标准(岗位责任制要求等);业务标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控制规范等);部门质量、环境记录文件等。

  ②其他文件:可以是针对环境计划、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组成应适合于其特有的活动方式。

  c.文件规定应与实际动作保持一致,随着绿色饭店管理体系的变化及保护环境方针、目标的变化,应及时修订,定期评审,确保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d.文件的要求应切合实际,便于理解应用。

饭店管理制度13

  1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班前点名,根据考核情况将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记录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门负责人核对上月考勤,核对后员工签字予以确认。

  3每月第二天各部门负责人将考勤簿上交财务。

  4财务部,总务部员工及管理人员考勤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在打卡机上打卡,外出办事须向上一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5部门管理人员核对本部门考勤完毕后,需在考勤薄上签字确认。

  6迟到

  6.1十分钟以内为迟到,每次罚款十元。

  6.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二十元。

  6.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五十元。

  6.4超过六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6.5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7早退

  7.1提前十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次罚款十元。

  7.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二十元。

  7.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7.4超过一个小时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7.5一个月内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8旷工

  8.1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并罚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相应处罚之外,并开除。

  8.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9公休

  9.1员工每月享有三天带薪假及春节三天、劳动节两天、国庆节两天、元旦一天的带薪假。

  9.2员工正常休班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休班,特殊情况须调休的由个人协商换休,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9.3部门负责人休班由店经理安排批准。

  9.4节假日休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休(春节假期本月调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调休)。

  9.5饭店副总经理休班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10事假

  10.1事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资。

  10.3假期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病假

  11.1因突发疾病无法到酒店当面请假时,由当事人或护理人以电话的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病情、就诊医院或诊所、请假期限等。

  11.2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向店总经理详细说明情况及请假期限,请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补填《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就医医院或诊所的病历,报店总经理办理补签手续。

  11.3员工病假十天以内(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带薪假,须按日工资扣除假期工资,病假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4请病假员工最迟于请假的当日将《病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核实,店总经理批准后准假。完假第一天将医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交部门负责人存档。

  11.5饭店员工病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一个月之内由店总经理批准;一个月以上,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工资。

  12工伤假

  12.1员工因工受伤(违规操作除外),经判定属工伤,依据医院证明指导

  确定假期。

  12.2员工工伤假期在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发基本工资,十五天至一个

  月发基本工资的80%,一个月以上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

  13婚假

  13.1正式员工工龄满一年,享有三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享有七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且为晚婚的享有十天带薪婚假(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四周岁)。

  13.2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申请交办公室存档。

  14丧假

  14.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婶去世,享有三天带薪假。

  14.2丧假当天请假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5产假

  工龄满二年以上女性员工享有六个月产假,产假必须提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产假期间员工只保留工龄,产假结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岗位。

  16员工实习期休、请假

  16.1实习期间当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带薪假(根据部门安排);培训期不享有带薪假。

  16.2培训期、实习期间因病或因事可据实请假,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请假两天之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工资结算扣工资(扣款金额=岗位工资÷30天×请假天数)。

  17加班

  17.1饭店职员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由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报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资按加班天数×(岗位工资÷30)计算。

  17.2春节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资=(岗位工资÷30×加班天数)×2;并在同月内享有相同天数的带薪休假,本月轮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有休班;

  入职、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

  19在劳动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饭店有招工的权利同时饭店有权辞退、开除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0入职

  20.1经人力资源部面试、复试、考核合格的员工须准备以下物品办理入职手续,

  20.1.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0.1.2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0.1.3有效健康证,户口为饭店所在区以外的员工须提供有效暂住证;

  20.1.4泰安四个办事处以外的女员工须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20.1.5有专业专业技术证书要求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证书;

  20.1.6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证书;

  20.1.7物品保证金。

  20.2员工入职后须经七天的入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计入考勤,考核不合格饭店只提供伙食,不计工资。

  20.3经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须持《试工通知单》到仓库上交工装,仓管员在《试工通知单》备注一栏内签字确认,离职员工持《试工通知单》及物品保证金收据到办公室请店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离店手续,到财务部领取物品保证金后离店。

  21辞职

  21.1试用人员辞职应提前七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报告,并说明辞职理由,部门负责人将辞职报告交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尽力挽留,挽留无效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办理离店手续

  21.2在职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报告,并说明辞职理由,部门负责人将辞职报告交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尽力挽留,挽留无效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办理离店手续。

  21.3被辞退员工离职前须按照酒店交接管理规定的要求与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2辞退

  22.1因员工不能适应企业发展或企业决策减员等原因经饭店办公室提出,饭店总经理批准,各相关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做好被辞退员工的思想工作,被辞退员工由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带领办理辞退手续。

  22.2各部门不得无故辞退员工,若须辞退员工部门管理人员须向饭店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部长级以上员工辞退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22.3被辞退员工离职前须按照酒店交接管理规定的要求与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交接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22.3.1饭店为员工配备的物品交接;

  22.3.2业务渠道交接;

  22.3.3文件资料交接;

  22.3.4未完成及已完成工作交接;

  22.3.5相关协议交接;

  22.3.6其他公司认为需要交接的内容。

  23开除

  23.1凡严重违反各项管理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后果严重的经饭店研究决定或总经理批准可对当事人作开除处理。

  23.2饭店不予给被开除员工结算工资仅退回物品保证金。

  23.3被开除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付赔偿责任,公司保留申诉的

  权利。

  23.4被开除员工离职前须办理离职手续,并按照酒店交接管理规定的要求

  与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4自动离职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5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员工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饭店办公室申请在饭店内部调换工作岗位。在调换新岗位一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饭店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6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饭店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7员工辞职、被辞退或被开除,在离开饭店以前,必须交还饭店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饭店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辞职、被辞退原因离开饭店的员工离开饭店半年内不准回饭店工作,开除、自动离职原因离开饭店的员工饭店永不再用。须回饭店工作的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饭店管理制度14

  一、奖励条件

  (一)对改进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着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27、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制服整齐或未淡妆上岗。

  28、服务未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29、当班吸烟、吃东西,未按规定时间用餐。

  30、当班时办理私人事务,打私人电话,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看电视,听录音机等。

  31、当班期间聚堆闲谈、聊天、打闹等。

  32、随地吐痰、乱抛杂物或大声喧哗。

  33、酒后当班带有醉态或当班睡觉。

  34、当班时间打瞌睡或擅离岗位。

  35、违反规定携带私人物品上岗

  36、在饭店内粗言秽语。

  37、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饭店

  38、不遵守饭店关于宿舍及更衣室有关规定。

  39、违反安全规定或部门制度,未造成饭店经济或声誉损失。

  40、其它应给予口头警告的轻微过失。

  口头警告:处以1分—5分处罚,每分1元并记录在案。

  (二)重度违纪:书面警告

  1、不遵守饭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服务程序。

  2、未将已发生的事故及异常情况向领导汇报。

  3、当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或旷工一天

  4、因失职造成饭店重大损失或影响。

  5、不服从上级合理指令。

  6、散布虚假言论,对饭店同事的名誉进行恶意。

  7、和同事吵架或破坏工作秩序。

  8、其它应处于书面警告的严重过失。

  9、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10、其它应给予重度违纪的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部门签发处罚单,并处以5——20分以上处罚,累计3次书面警告,饭店保留限时辞退的权利。

  (三)严重违纪:即时辞退或开除。

  1、酗酒、、打架者。

  2、无故旷工一天以上。

  3、偷盗、占用或损坏饭店及他人财物。

  4、因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造成重大损失

  5、恶意破坏饭店声誉。

  6、触犯任何刑事罪案,造成刑事责任的`。

  7、因在外兼职而影响本职工作的,或经营与本职有关对饭店造成损失的。

  8、其它应予以辞退或开除的严重过失

  9、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10、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11、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12、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受到客人投诉者。

  13、发表虚假或性言论,从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的声誉者。

  14、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

  15、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据为己有者。

  16、其它应给予严重违纪的过失。

  (四)违纪处理程序

  1、轻度违纪:由部门经理备案。

  2、重度违纪、严重违纪: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查实,总经理批准生效。

  (五)员工申诉

  员工不服纪律处分,可直接或书面向总经理申诉,调查核实后由总经理裁决。

饭店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保障公众消费知情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安全追溯是指通过食品生产经营者采集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从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产品销售终端各环节的信息,实现食品从原辅料到消费者全链条质量状况可查询。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是指通过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采集记录的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信息,实现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质量状况可查询。

  第三条凡在本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相关活动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从事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及连锁餐饮企业等。

  第四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市场运作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省统筹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二章责任分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追溯工作,落实实施食品安全追溯的管理机构、人员,将食品安全追溯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协调机制,建设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扶持食品安全追溯示范区和重点企业,配置追溯设施设备和查询终端。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负责推进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环节信息追溯平台的建设与运行;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后的信息追溯,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

  (三)会同相关部门拟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相关技术标准。

  第七条农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负责推进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畜禽屠宰、生鲜乳等收购和储运环节信息追溯平台的建设与运行;

  (二)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畜禽屠宰、生鲜乳等收购和储运等环节的信息追溯,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

  第八条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

  商务行政部门负责开展肉菜等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根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配合提供进口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信息。

  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化、卫生计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完整的索证索票制度、原辅料采购或进厂查验制度、食品生产加工控制制度、产品检验验证制度,收集记录相关信息,构建本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追溯。

  第十条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生产经营者应当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档案,记录相关信息,构建本企业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

  第十一条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鼓励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结合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质量检验特点,采集、留存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

  第三章食用农产品的追溯管理

  第十二条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实行索证索票追溯,逐步推行电子追溯。优先将生猪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和进入市场、加工企业前的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可追溯。

  第十三条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追溯实行种养殖档案制度和产地准出制度。

  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种养殖户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档案,如实记录农业投入品的名称、采购地点、采购数量、产品批准文号、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休药期、间隔期、使用人等;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发生和防治情况;动物屠宰、捕捞日期;植物收获日期等,保证食用农产品安全可追溯。

  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应当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对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出具检测证明。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食用农产品检测证明。

  第十四条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应当由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在查验生产档案记录后,凭检测合格证明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等质量证明材料,出具产地准出证明,产地准出证明随货同行,与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接。

  第十五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和附加标识标志,通过标识标志查询码进行追溯。动物及其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标识,进行追溯。

  第十六条食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第十七条收购、储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产地准出证明,凭产地准出证明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收购、储存和运输。对索取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食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经营者,要建立进销货台账,进货台账要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数量、来源、供货商姓名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名称、数量、流向等内容,以备追溯。

  第十九条食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经营者,在收购、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着色剂、消毒剂等物质,保持初级农产品的原始性状。

  第二十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对实行产地准出证明管理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定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巡查。

  第二十一条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承担食用农产品追溯工作,真实全面记录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农事操作和质量控制情况及产品销售对象,记录应保存2年(含)以上。

  第四章食品的追溯管理

  第二十二条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按照风险分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索证索票追溯,逐步推行电子追溯。优先完成保健食品、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追溯,逐步推广到其他普通食品,实现食品从原辅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环节可追溯。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辅料采购记录制度,明确原辅料采购程序、标准和要求,并将相关信息纳入追溯体系:

  (一)采购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农产品合格证明、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进口食用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二)采购非农产品原辅料时,应查验供应商资质证明、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原辅料许可证明(纳入许可管理的产品)、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合格证明。

  第二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制度,记录原辅材料贮存、领料投料、关键控制点控制、产品包装入库及贮存、出厂检验、产品销售流向以及各环节责任人等食品安全信息,鼓励建立电子信息记录台账,保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可追溯。

  第二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出厂销售追溯制度,记录出厂销售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设置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室),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对采购的原辅料和产(成)品进行检验,并留存样品;对检验检测要求特殊的产品和检验项目,可以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者应当落实进货验收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采购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信息,保留相关凭证,建立进货台账;食品批发商和商场超市必须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食品批发商在销售食品时必须出具“一票通”。

  第二十八条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商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按本办法有关要求,向上游供应商索取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应提供的追溯信息,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对接;应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室),对进入本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并保存相关检验记录。

  第二十九条食品批发商、商场超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查验并索取有效的供货方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及购货凭证,如实记录供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生产批号、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建立进货台账。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及学校食堂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时,可以将“一票通”作为进货凭证保存,并建立进货电子台账。

  第三十条实行集中统一配送方式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进行食品进货查验并记录查验信息,建立电子进货台账和查验记录,保证每个分支机构可查询。

  第三十一条现场制售食品的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时应当索取相关证明材料,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生产加工记录(包括食品名称、用料成分、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生产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十三条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应当与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部门负责建设的监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第三十四条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开发并推广使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平台。

  第三十五条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等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息追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引导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信息追溯义务。

  第三十六条消费者有权通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专用查询设备等,查询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来源信息。

  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向其提供追溯农产品和食品的来源信息。

  鼓励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场所或者企业网站上主动向消费者公示追溯食品、食用农产品的供货者名称与资质证明材料、检验检测结果等信息,接受消费者监督。

  消费者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可以通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或食品安全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核实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三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等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纳入年度监督管理计划,通过定期核查、监督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其信用档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并严格实施退出机制和行业禁入。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型以上食品店,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食品商店。

  本办法所称的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座(含)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化菜市场,是指符合当地有关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专业从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饭店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06-04

01-21

04-07

11-24

01-31

07-06

12-08

06-10

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