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管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1
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材料报验时,一并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的检验报告;对于法规要求的见证取样送检或质监站监督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或监督员见证送检,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3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否则,每少一项或数量不符,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施工技术资料规范的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齐全及规范。如监理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整理资料的',每项扣罚施工单位100元,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三、对政府规定的须办理中间验收登记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资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含结算资料)。否则,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此项扣罚将在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2
1、总则
(一)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项目部的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特制定办法。
(二)质量方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IS09000
族标准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科学管理,精心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确保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并通过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三)质量目标:
1、重合同,守信誉,在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2、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优良率95%,使工程达到省、部级优质工程。
2、管理机构
(一)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总工、安全总监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二)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3、质量责任制
项目部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
(1)项目部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的`工程质量责任,达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狠抓落实,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2)从项目部到作业队、班组到个人,层层签定质量包保责任状,依法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4、实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按照职责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工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做出会审记录。
(2)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编制施工方案后报总工程师审批,总工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3)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
5、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应经常对所有工区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其主要内容:
(一)开工前检查:
(1)图纸会审(记录)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是否完成,单位工程单项施工方案,是否通过项目部审批并上报监理。
(2)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测量(复测)和放样计算复核按规定进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3)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是否进行上岗培训并能掌握使用。
(4)施工准备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5)创优目标、质量措施是否制定。
(6)开工报告是否制定并申报审批。
(7)原材料、配合比试验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二)施工过程中检查的内容有:
(1)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2)施工测量:放样是否经过复核无误。对于主要部位是否进行定期复测和换手复核,以确保管段工程中线、高程在施工中的准确性。
(3)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验标规定,抽查质量评定表格和工程实际是否相符。
(4)原始记录是否完善,记载是否详实。
(5)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试验和检验,其结果是否满足实际要求,合格证件是否齐全。
(6)是否按工艺设计及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7)工班自检、互检、交接检要严格执行,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填写要符合实际。
(8)配料计量是否准确。
(9)对违反规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队及时采取措施直到纠正后方准继续施工。
(10)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检查值班情况,核实值班记录,确保施工过程的有效控制。
(11)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情况,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12)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地运行。
(三)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由项目总工主持,有关部室、专职质检人员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对本合同段各协作队和各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2)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业资料、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
(3)对照施工项目进行对标检查,核查施工作业与施工规范、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的符合程度和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优良率。
(四)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协作队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手段。
(l)项目部主要领导,施工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均应熟悉掌握《质量验收标准》,以标准为依据进行施工控制和进行“三检”活动。对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2)检验评定工作的具体分工:作业工班自检出原始记录,协作队质检员把关检查出检查评定表等有关资料,项目部抽检复查,帮助督促。
(3)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及时填记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完成工作量、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竣工质量检查制度。工程项目竣工后,由项目部及时组织竣工检查,检查内容有:
(1)进行竣工测量,核对各部尺寸、标高以及完成工程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标要求。
(2)各种施工记录、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3)复查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
(4)在竣工检查时,如发现漏项、缺项应及时补齐,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3
1、搭设作业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业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
(5)建筑立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4
目录
一、现场围档---------
1二、封闭管理---------
3三、施工场地---------
4四、材料堆放---------
5五、现场住宿---------
5六、现场防火---------
5七、治安综合治理-----
5八、施工现场标牌-----
5九、生活设施---------
5十、保健急救---------
5十一、社区服务--------
5一、现场围档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
一、整洁、美观;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块,空心砖或彩钢板,不得采用条布,竹笆。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墙面刷白美化。
2、市区主要路段和其它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档,高度不低于,其它工地的围档高度不低于。
二、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门卫值班室在进出大门一侧。
2、门前应有公司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笆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三、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它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5、在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吸烟。
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机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
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及时出场。
五、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分离,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分离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拦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防署、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做到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的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六、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二寸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4、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
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
七、治安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事件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筑工程。
八、施工现场标牌
1、施工现场必须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区域以及主要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目的安全警示牌,并绘有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宣传栏、黑板报、读报栏,营造安全气氛。
九、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清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沐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采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十、保健急救
1、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现场配备急救人员。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培训,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基本的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社区服务。
十一、社区服务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5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1.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1.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所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6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2.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
(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d)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2)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
0.50
城市街道路面
1.00
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
0.60-
排水沟
1.00
0.50
2.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 s 16
16 s<35 s/2
2)防雷保护: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2.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
,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即: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墙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施工电梯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施工电梯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6
一、目的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确保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为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行和项目管理技术、质量目标的实现。
1、凡工程技术部组织机构所辖范围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定期参与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活动。
2、工程技术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业务技能力求精益创新。
3、本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友爱互助,同时应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同事之间相互尊重,以公司整体为大,杜绝工作中的个人利益行为。
4、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敷衍塞责。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加设个人密码。电脑需要维护维修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文件丢失。
6、为保障公司数据、信息、资料的准确、安全、可靠,应对重要信息处理系统加设口令,防止泄露机密信息。离职人员在离开本岗位前一周内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文档资料,删除自己的文件账号,由本部门主管或新接岗人员修改有关口令
7、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8、接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收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及工程回访和保修工作。
二、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三 组织机构编制及岗位职责
3.1 人员编制
1、工程技术部经理1名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质安主管1名。
3、工程技术部档案资料主管1名,各专业技术员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4、项目部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编制
3.2 组织机构图
3.3 岗位职责
3.3.1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
(2)、制定公司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办法和措施,并具体指导项目部落实公司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和目标,负责检查项目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3)、掌握项目进度计划情况,落实对项目进度的动态控制。
(4)、对公司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性意见。
(5)、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公司专业人员招聘和职称晋升的审核工作。
(6)、组织项目部的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7)、参加工程验收,负责验收报告的审核、组织工程项目的评审和奖评、技术成果的发布工作。
(8)、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和联系,贯彻、落实、检查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9)、负责处理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并提出解决方案。
3.3.2 工程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技术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检查防范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3)、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协调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4)、负责跟踪项目部施工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评审,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总结上报。
(6)、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督导,参与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
(7)、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工作,落实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8)、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9)、做好与业主的服务及沟通工作。
3.3.3 土建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各项目部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
(1)、负责开工前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保修组织管理工作。
(2)、协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布置情况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参加本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并确定评比意见,组织对本专业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范围的确定工作。
(6)、参加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协调总、分包配合工作及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9)、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督办监理细则的实施情况及工程内业资料的同步性。
(10)、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向物业移交至保修期满时间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3.3.4 安装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水暖、电梯、人防、幕墙、钢结构、空调、排风、消防、智能化等专业)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7
1、总工办在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
2、总工办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的要求,完善公司监理工作程序。
3、参与编写、审定重大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4、协助解决重大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问题。
5、掌握工程技术发展信息,组织公司内部监理技术业务的.研讨与交流。
6、总工办负责公司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协助工程部进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及技术考试。
7、及时转发国家、省、市、行业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8、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8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相关合同的签办与管理。
三、职责和权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负责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工程部是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合同谈判、签署及其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规定:
1、合同格式和内容凡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及总价在5万元以上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其合同格式应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发的合同示范文本执行,小于上述数额的'工程项目及设备采购,其合同签办可参照示范文本的内容执行。
2、合同签办程序(合同会审、法律顾问、财务)合同谈判员与对方进行合同洽谈→草拟合同文本→工程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核→合同签订有权人审签并加盖公章。
3、合同签办(专业合同的格式和内容)
(1)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的规模、内容、技术复杂程度、计划投资额、质量及进度要求等,由工程部与对方进行洽谈,草拟合同文本。
(2)合同草稿经合同部门负责人审查修改,并与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交分管副总审查。
⑶经分管副总审查签认后,交总经理审批并加盖合同章。
4、合同评审重大、特殊及技术要求复杂的合同,应由分管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论对合同草稿进行必要的修改并与对方达成一致意见。
5、合同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未正式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须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
(2)合同的重要变更,必须经过评审,形成评审记录,必要时应向原登记、公证机关进行备案。
6、合同的份数、分发和归档
(1)在合同文本的右上角应加盖“正本”“副本”字样。
(2)合同正本(含)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数由双方商定
⑶合同正式签订后三天内由工程部按规定发送到财务部和综合部。
7、合同的中止与解除因一方或双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妥善处理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8、工程部应指定专人建立合同台帐,并对合同的保管及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与管理,以防失密和履约不到位情况的发生。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9
管理制度
1、工程部各站内的一切设施,未经管理公司许可任何人员无权挪用。
2、工程部运行各站为特殊场所,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3、除公司领导和公司保卫部经理、安保主管因工作需要可进入各机房外,其他非各站(房)值班人员进行检查、参观、学习、联系工作等事宜,必须经过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并认真执行登记签字制度,由各站(房)备存。
4、各运行站为24小时运转,运行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岗位。
5、各站内的.设备为特殊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说明运行和保养。
6、值班人员必须做好运行记录,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工程部主管,涉及系统停运等重大问题应同时通知工程部经理。由主管或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尽快解决。
7、当班人员要仪表整齐,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擅自脱岗,严禁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班时有事到部门经理处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晚间及休假日要与公司值班经理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与运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泵房,无关人员进入机泵房,当班员工有责任劝离。
8、机房内禁止吸烟、不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定期更换灭火器材。
9、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部各站(房)一切有关事宜的解释权在工程部。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及职责:
成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由技防工程部负责人任组长,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
组员:工程技术人员、质检监督人员、施工员。
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整体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
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技术安全。
二、安全防范重点:
a、重要、敏感用户施工,施工人员的政审安全性;
b、资料纪录存放安全性;
c、事故控制点:
①、2米以上的高处塦落事故。
②、触电事故。
③、设备机具伤害事故。
d、控制点的管理;
①、制度健全无漏洞。
②、检查无差错。
③、设备无故障。
④、人员无违章。
三、安全措施
保证系统运行安全
1、施工负责人应提交施工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料并严格审查,接受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2、在系统调试交接时,帮助用户建立系统的文档管理,将完整的完工图纸、设计文档、操作、维护手册、设备清单等保存完整,以便备查。
3、保证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保存的安全性,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备查。
四、保证施工安全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在每次例会上强调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1、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科学组织施工。
2、按照施工点平面图设置临时设施,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3、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栓安全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施工用电,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住建部颁发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防范》(jgj46—88)规定操作,严禁私自拉电和带电作业。
6、使用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应有可靠接地保护,随身携带和使用工具应搁置于顺手稳妥的地方,防止发生事故伤人。
7、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8、施工用的高凳、梯子、人字梯、高架车等,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牢固性,梯子外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并不得垫高使用,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围栏。
9、人字梯距梯脚40—60cm处要设拉绳,施工中,不准站在人字梯最上一层操作,且严禁在这上面放工具和材料。
10、在竖井内作业,严禁随意蹬踩电缆线或电缆支架,在井道内作业必须要有充分照明和通风。
11、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雷电等〕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作业,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12、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公司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3、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安全的检查和督促工作,并做好记录。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11
1、负责部门经理分管的现场专业管理工作;
2、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开发,对项目开发利用提出建设性的工程设计方案;
3、参与审查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可行性,并提出建设性方案。
4、参加施工图纸的会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5、负责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要求;
6、负责检查开工前准备工作,核检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向经理提出建议;
7、对施工过程中各施工队伍、监理单位执行合同协议相关条款、设计施工图及施工规范的情况,严格按工地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人、事、物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工程进度、质量情况;
8、负责工地现场值班,平行管理、跟踪,协助承建单位做好工地的安全工作,发现承建方有违规,向经理提出整改意见;
9、负责监督监理单位对各种原材料随机抽样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试验,坚持要求对所有原材料进行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杜绝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用在工程上;
10、负责编写工地日记,详细记录工地每天发生的情况;负责工程材料见证。
11、负责核对建筑物在定位、标高、轴线和布局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合同的要求;
12、负责监督监理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随时随机进行抽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工程质量的预先控制工作,及时返馈工程质量信息给项目部主管;
13、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负责向经理建议对施工单位下达工程部整改通知、返工通知、停工令、复工令、备忘录等指令;
14、与有关部门配合,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量清单;
15、与有关部门配合,根据其权限对负责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工程签证单的检查、复核工作,保证签证单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16、了解市场材料信息,进行材料的市场调查的比较,建议工程材料的选用;
17、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通知,负责隐蔽工程(地质情况、基础工程、钢筋、各种管网暗敷、卫生间渗漏试验等)验收,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8、负责传递与落实开发项目工程以及配套工程、附属工程的有关施工技术联系,收集相关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函和有关技术资料;
19、审查承建方的竣工资料,做好工程资料的移交工作;
20、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21、向部门经理报告上述工作有关事宜。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的过程,强调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施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编制,各单位在执行中,还应符合当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现行有效版本的具体内容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管理模式,逐级建立、健全、落实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为工程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部门。
(一)工程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对项目部资料管理的过程检查情况,抽查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情况,并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最新信息。
(二)负责对各项目部竣工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工程计划部:协助工程技术部对项目建设有关的商务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项目一(二)部:配合工程技术部对其下属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监督、指导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一、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二、项目部应配备专用计算机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项目部应与建设单位明确对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有关要求,明确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
五、分包单位应负责其承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并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审查、汇总并组织各单位对本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工作。
六、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公司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确定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总体要求,审批本项目资料编制规划,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本项目资料总体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与分包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与移交本项目的工程资料。
(四)负责审核工程竣工工程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存档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五)负责解决资料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七、技术员职责
(一)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质量目标、合同要求及施工方案等对资料员进行交底,解决资料中的技术问题。
(二)负责及时向资料员提供所负责工作的技术资料。
八、资料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工程技术资料案卷,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保证工程资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和便于查找。
(三)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随工程进度同步。
(四)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就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等要求进行指导。负责复核各部门及单位提交资料的份数、规格、形式及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分包单位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资料,并按规定归档。
(六)负责竣工资料和档案的整理、装订,对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九、项目其他人员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岗位工程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专业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负责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提供给资料员。
第三章资料整理要求
第七条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经过程施工到最终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技术活动成果,主要有相关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使用、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一、基建文件(A类文件):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与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二、监理资料(B类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延期审批表、费用索赔审批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等。
三、施工资料(C类文件):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设备)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质量验收资料等。
第八条资料盒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可采用便于重复利用的资料盒,盒封面与侧签粘贴注明盒号及资料名称。
二、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盒应采用标准档案盒。盒侧签及封面按规定填写完整、清晰(资料盒编号应连续)。
第九条资料封面
一、施工过程中,每册资料前应有表述本册基本内容的封面,封面用A4纸打印。
二、竣工档案封面按城建档案馆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条资料目录
为了便于查找和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应建立目录。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宜按卷内总目录、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分级编制。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13
1、交接班双方必须提前10~15分钟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接。交接班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交班者向接班者交待设备运行状况、方式;设备检修及变更等情况;接班者要查看设备运行记录;清点仪表、工具、钥匙;检查设备状况。
2、接班时间在接班人员未到岗、人数不齐或精神状态不良(喝酒、疲倦、伤病),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报告弱电主管,直到主管安排好人员接班,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岗。
3、交接班时由于设备故障未处理完、重大设备启停或设备运行异常,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并及时报专业主管,待设备完全正常后,办完交接手续,交班者方可离岗。
4、交接班时如发现设备记录与设备运行情况不符、或未如实填写,应停止交班,由交班人员说明原因,同时报告弱电主管现场处理。
5、每班交班前,交班者应负责打扫卫生,做到交班时室内干净、整洁。如发现卫生未打扫应停止交班,由交班人员打扫完后再进行交班。
6、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精力集中,做到交接清楚,双方在交接班登记本上签字。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工程进度的正常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厂家)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供的物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材料物料采购时,计划审批的价格之审核、订购、验收、付款结算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制度处理。
第三条职责划分
1、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对各工程材料物料的采购工作;
2、由工地项目经理对项目部计划单的数量、要求进行详细审核把关;
3、由工程部对各项目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把关;
4、由部门经理对该工程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控制把关。
第二章采购(计划)审批
第一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1、各项目部根据材料采购计划应根据图纸、及实际需要予以制定,确保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并签字后通过传真或扫描件予以申报;
2、由办公室根据审批过后的材料采购计划申报表完成采购工作。
第二条选择供应商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与项
目技术人员技术沟通评选确定后,每种材料供应商不准少于三家,由部门领导审核。
1、供应商的选择可以通过互联网、宣传册(合格供应商)厂家中选取;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
第三条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材料,必须经常分析了解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已核定之材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3、采购的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厂家)适当降低单价;
第四条询价、比价和议价
1、根据采购物料的品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货商作为询价对象;
2、采购人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
3、在得到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方面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要求,并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4、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
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
5、专用材料或用品,材料公司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6、对厂商的报价资料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在公司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7、对重大的物资采购,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第五条购前核决及权限
采购经办人员与厂商初步沟通并完成询价后,在“订购汇签单”上详细填列以下事项,呈报负责材料采购的各部门及公司经理核决:
1、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定“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
2、注明与厂商拟定的付款条件;
3、需与供应厂家签订长期合同者,采购经办人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核决权限按照请购类别和对应的级别逐级呈各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核决;
第六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1、材料公司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材料公司应就企业内各公司项目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七条订购作业
采购人员接到经核决的“定购单”后,应与供应厂商进一步接触,进行正式的质量、价格和后续服务谈判。金额较大或批量采购的应到对方生产工厂进行实际考察,在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程度、供货能力和现货品质后,向对方明确订货意向,并送样报验,未通过报验的材料不准采购。
第八条签订采购合同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人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合同,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条款:
(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物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3)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4)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5)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6)付款方式;
(7)所需的质量证明(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单等);
(8)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是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9)运输方式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2、采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加盖公司合同公章经对方签章后生效。到供应厂商处现场采购的,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对方签章后生效;采购
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材料公司负责采购合同的传阅会签和各部门的存档。
3、采购人员应跟踪控制材料物料交货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发货前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以便验收确认。
5、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人员应在“订购单”上注明“分批交货”以资识别。
6、长期订货和大额进货,原则上均应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办法进行,应与供应商定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第一份存行政办,第二份存供应商,另需合同复印件四份分别交材料公司、核算中心、财务中心及工程部存档。
第九条紧急订货
采购人员接到主管经理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进行询价、议价,迅速办理。
第十条进度控制及事物联系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材料公司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材料公司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材料公
司应事先选定厂商,拟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十一条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退货单”并见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三章验收与付款
第一条货物进厂验收
1、货物进场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员通知库管员,实际清点件数或称重,对货物携带的有关证件进行验证,经与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内容核对相符后签收,仓库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章入库。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材料公司会同处理;
2、对有专项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通知工程部派质检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字。
第二条付款结算
1、严格按照公司报账工作流程和挂账工作流程执行;
2、采购款项须按采购合同规定或采购单所约定的时间由材料公司统一支付;
3、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员或被委托采购人员提出,申请付款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和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分清轻重缓急,必要时须提交验收报告、物品入库单据和对方发票,申请付款单上应注明预付款、已付款、余款,按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由采购人员借款或垫款进行直接支
付:
(1)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2)在外埠采购且供应商要求立即付款时;
(3)在现场调试期间急需材料的采购;
(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第三条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1、材料公司应特别注意“采购单”注明的到货时间要求,掌握到货进度;
2、采购人员发现供货方发货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货厂商联系催交,对异常原因及时处理对策,汇通相关职能部门、分公司处理。
第四条质量评价
使用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关注,根据使用效果对材料质量提出评价,以利于进一步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参与采购过程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条参加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第三条超出本办法的事项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日期执行。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15
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基建管理经济责任制。
一、基建处负责全校的基建管理工作。
在校长及主管基建副校长领导下,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完成学校基建任务,适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基建处长的经济责任
1.具体负责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基建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2.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建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和内部监控制度;
3.组织编制学校基建规划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4.组织审核工程项目预决算;。
5.审核签订各类工程建设合同,把好工程设计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工程决算关;确保投资效益的提高;
6.及时向主管校长报告基建投资使用情况。
三、基建主管财务的经济责任
1.认真执行基建会计制度,严格进行工程成本核算,对会计资料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供应,严格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3.认真履行会计监督,抵制和防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基建投资计划,专款专用,不得私设小金库;
4.及时向处长报告基建财务状况;
四、及时向处长报告基建财务状况;
1.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必须严格按工程合同办事;
2.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必须事先办理变更设计鉴证手续;
3.认真做好施工日志记录,真实反映施工管理情况;
4.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5.认真做好工程管理资料向档案员移交工作,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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