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培训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产安全培训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产安全培训制度1
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潜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务必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
(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4)工厂内个性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等资料。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及其注意事项;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的具体要求;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三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填写好“三级教育”卡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务必理解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理解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能够根据具体状况采用。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职责者复工安全教育。
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必须时期,务必继续理解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状况出发安排学习资料,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个性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务必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资料主要有: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资料和要求。
“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生产安全培训制度2
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管理职责
公司经理应保证应培训人员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的投入。
安全科依据公司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登记、归档等工作。
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依据安全部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内容及要求
安全培训教育规划
职能部门、基层单位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需求,向安全部提出安全培训需求。
安全科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规划。
1)每年年底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标和对培训效果的要求。
2)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
3)按计划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4)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检验培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5)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
管理人员的培训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
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再培训应保持不低于12~20学时。
从业人员的培训
对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再培训,再培训学时应不低于12~20学时,不断提高素质及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处置技能,并经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
入职员工要接受公司、部门、单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32学时,并持证上岗。
转岗培训
对于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的从人员应重新接受车队的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岗位的作业特点,要害部位、危险状况;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对策;
3)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事故案例等。
新技术、新设备的教育培训
公司应在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2)应用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进行作业。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培训主要内容
除专业、专项培训外,安全生产各类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内容。
培训的组织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科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科长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员选用或编制培训教材。培训有关要求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培训记录。
档案管理
公司应建立系列的安全培训档案和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改进,提升培训质量。
自我学习
公司鼓励员工自我学习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嘉奖。
生产安全培训制度3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潜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潜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安质部提报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各项目要依据本单位施工生产状况,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对从业人员(含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由项目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或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1项目部员工务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4.2项目员工每年务必理解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透过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务必理解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理解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员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务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3新进场的工人,在理解公司安全培训合格,还务必理解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资料是:工地安全实施标准的执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现场设施、过程施工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资料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资料、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4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务必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4.5项目部务必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理解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6一般员工待岗、转岗、换岗,员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第五条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国家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审定的大纲和教材。
第六条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使用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生产安全培训制度4
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不断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
凡新招(聘)、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到生产班组劳动的管理员以及临时务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公司级安全教育
(1)新工到达分配项目后,由安全员陪同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及试卷,安全生产管理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开展公司级安全教育。
(2)教育内容:
公司安全生产总则;有关安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列。
(3)时间:两天
部门级安全教育
(1)公司各部门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安全教育。
(2)教育内容:
公司各部门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公司各部门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公司各部门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3)时间:一天
班组级安全教育
(1)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
(2)教育内容:
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
(3)时间:半天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部下发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员教育者按照教育卡逐项内容填写,并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安全生产管理部存档备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确认新员工符合上岗资格后,开据单据(调令)通知供应部门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班组长教育
1、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公司管理和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基本单位,做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是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
2、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负责。
3、凡公司内各项目班组长,必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工会组织的分批轮训教育,班组教育应每二年进行一次。
4、公司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的特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班组长培训。
5、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
班组坚持“五同时”和“三不放过”的原则;
班组如何处理、分析工伤事故。
6、教育时间:八小时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它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广的特点。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
(2)电、气焊工
(3)吊车工
(4)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叉车)
(5)压力容器操作工
(6)剪、冲、压工
(7)电梯工
3、凡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由公司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生产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特种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
4、申请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详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复审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5、特种作业实习期限:
电工:二年
电、气焊工:半年
吊车工:半年
厂内机动车辆:半年
压力容器操作工:三个月
剪、冲、压工:三个月
耐压试验工:三个月
电梯工:三个月
6、特种作业学员培训、实习期满后,必须经市、区级劳动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
7、人力资源部应密切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展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内、外的培训事宜。
8、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公司内部的专业性的复训教育,复训率必须达到100%。
9、复训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参加复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缺考。因故缺席,必须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开据证明,到安全生产管理部补训、补考。无故缺席不补课、补考者或补考不合格者,安全生产管理部有权取消本人特种作业上岗资格。
10、调入本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到安全生产管理部进行验证、复训,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变换工种教育
1、公司内各单位的工种调换到工种平衡的相对稳定,是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利措施。因此,人事调动、工种变换必须由各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批、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进行变换工种教育。
2、变换工种人员自人力资源部签署调令三日内,到安全生产管理部接受变换工种教育,未经教育进入新岗位者,单位主管领导及责任者按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处罚。
3、变换工种教育步骤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
4、同一般工种变更为特种作业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特种作业培训与复训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全员安全教育
1、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
2、全员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与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开展。
3、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安全技术知识;
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工伤事故案例及教训。
4、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进行教育。
5、全员教育需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公司管理层人员教育
1、加强公司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公司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2、公司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安排的安全培训。
3、培训内容:
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及“三不放过”的原则;
结合本公司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与法制教育。
4、公司管理人员的培训率要求100%,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分批、分期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管理岗位。
复工教育
1、凡长期脱离工作岗位,又回到原岗位之前,必须接受复工教育。
2、复工教育范围:
(1)外出学习或外借半年以上人员;
(2)产假半年以上人员;
(3)病休半年以上人员;
(4)工伤痊愈的上岗人员。
3、复工人员的教育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无复工手续,单位领导不得安排其工作,无复工手续上岗作业,一经发现视为违章作业论处。
四新教育
四新即: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四新的投产使用,要求操作者采用新的操作方法,因此开展对员工进行“四新”前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
四新教育内容: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四新投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区、有害物质散发部位以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新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要求;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
安全卫生培训的类别
新工人或转岗员工的上岗培训
(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比起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并了解作业场所的危害的人,出的事故要多一些。在上岗程序中,正式的安全卫生培训应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工作条件发生了变化和或者加大了风险的情况,有关人员也应当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培训在必要时,必须周期性地重复开展或者根据新情况的需要来进行。
(2)培训也可以彩自学的方式,还可以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
(3)新工人或转岗人员上岗培训的关键内容有:
组织新参加工作人员对单位全面的安全计划、安全政策进行学习和讨论。
培养安全哲学观点,安全哲学认为:安全和生产以及单位的其他活动,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发生事故是有原因的,是可以预防的;事故预防是管理者的主要责任之一。每一个员工对其自身和其他人员的安全都有个人的责任。
地方、国家和单位的安全卫生规则或法规都要得到贯彻,破坏了规则及法规的人都可能受到某种形式的纪律处理。
部门主管及其他管理队伍的成员在安全卫生方面的作用是,对于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行动和提出意见,并对工作中所出现的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提供咨询建议。
凡有必要时,穿戴个体防护用品不是个人的选择或决定,它是一种劳动条件。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不论情况如何轻微,工人都应该寻求急救或者医疗处理并立即向主管报告。
防火及紧急状态的处置方法。
劳动保护知识、享受的权益和义务,应得到佥福利。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该了解有关向工人及其代表进行安全与健康咨询的安排。
作业培训
在技能培训中,应该包括对安全法规应用的解释,部门的规则及方法,在需要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场所情况下,要对其使用进行演示,要提供所有必需的安全文件、如开工允许文件、安全手册及化学品信息手册等。同时,也要讲述应急及撤离过程的实际应用。这种培训可以由主管来完成,但是它应该是按规范认真地计划和组织。
主管和经理培训
对于各级主管和经理的培训,保证他们了解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职责和贯彻公司的安全政策是必要的。由于管理的关系而造成的灾难、事故和其他安全卫生问题,经过调查,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对安全系统无知,不知道自己工作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
(2)未能或者未能恰当地执行职业安全卫生规则。
(3)未能检查和纠正不安全、不卫生的条件。
(4)未能适当地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
(5)未能通过参与讨论,提高安全卫生知识,动员工人并树立榜样。
光是靠管理者对职业安全卫生负责任并且检查是不够的,必须告诉他们具体的责任范围和如何完成这些责任。在培训主管、经理时,应包括的关键内容是:
单位的安全计划和政策;
单位的法律框架工作和责任;
应用到作业场所具体的法律、法规;
安全检查技术和要求;
事故的起因及后果;
基本事故的预防技术;
纪律程序及应用;
对可能出现在工作场所危害的控制,包括机械安全、防火、材料处理、与工业相关的特种设备的危害、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等。
动员雇员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的目标认同和行动的方法。
高层经理也应了解这些信息,国为这些信息使他们能更好地全面理解下级的任务,有更好的是非标准,而就安全卫生的预防问题作出更好的时效方面的决策。
特殊专业技术培训
(1)急救培训
事故预防被证明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帮助事故中的伤员有明显的好处。参加急救培训的人员有更好的安全意识,而所发生的事故也少。
(2)驾驶培训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对特殊车辆的驾驶培训的考核,有具体的要求。
(3)消防培训
要进行全员包括新上岗人员的消防培训,听到火警警报时应如何行动。培训中应包括:
在火险情况下,从建筑物中撤离的计划,包括集合地点;
如何使用所提供的消防设施;
如何使用其他保护设备,包括消防水龙头和其他防护系统,知道消防门必须清除周围障碍;
知道如何报警;作业场所禁烟规则;
进行清扫,知道可燃液体处理规则;
作业场所的特殊消防要求。
应该强调:消防培训要进行实力和实况演练,以便在火险中有效地发挥作用。
(4)再培训
根据实践的效果或者时间间隔,甚至作业环境或引入了新的风险时,都要对在岗工人开展更培训。
生产安全培训制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教[__]83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务必经常抓、重点抓、反复抓,才能使职工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在技术上懂得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产的要领。为了保证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产。
2、工程管理部对公司员工要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集中统一安全生产教育时间,学习有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行车,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思想进行教育,抓好安全生产;
3、公司要根据施工任务和特点,利用安全广告、展览、板报、经验介绍、现场分析、班前班后会、知识竞赛等形式,适时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负责对特殊工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一般应不少于8学时。架子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械操作手等工种的考核检查,未领取上岗合格证书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对持有合格证书的人员,上岗前要组织对其实际操作、理论、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考评,合格者上岗;
5、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人上岗前要针对不同工种,有目的.、有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工人熟记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章和安全生产制度,上岗前要进行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6、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坚持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坚持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人员要进行检查,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纠正,消除事故隐患。
教育资料
1、三级教育资料
(1)公司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2)工程项目(施工队)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②在施工程基本状况和务必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如识。
(3)班组级教育资料
①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
2、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施工人员转人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务必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2)转场教育资料
①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②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①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务必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②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③教育资料
a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b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安全教育资料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4、外施队安全生产教育资料
(1)各用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务必理解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末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组(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带给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资料是:
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②安全生产的重要好处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务必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小于8学时,具体资料是:
①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②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的制度、规定。
③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④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务必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5)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务必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不合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务必清退,严禁使用。
(6)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务必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7)换岗作业务必进行安全和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务必认真进行应对面地、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8)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务必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理解任务。
(9)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务必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生产安全培训制度6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使安全培训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市花都威的电子厂全体员工。
责任
行政部协助安全组执行本制度。
安全组及相关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
内容
三级安全教育:
根据国家于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故本公司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由安全组负责,采用公司自行编写的教材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生产特点、目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知识、机械伤害的基本知识以及机械伤害、触电事故、高空跌落事故的初步基本的急救措施、典型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教训。
第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教育要有提纲,有教材。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状态和特点,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常用劳保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第三级(班组)安全教育
由所在班组负责。
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生产特点,操作方法,安全装置,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及教训,劳动纪律等。
作业流程
应试人员经过面试合格后,称新入厂员工。
凭人事行政部报到单,由安管部统一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并办理三级安全教育卡。
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到部门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合格后,由部门负责将三级安全教育卡交回安全组保管备案。
经常性安全教育
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或多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
每年教育累计时间:主管级以上(含正副主管)不少于八小时;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级作业员工不少于十二小时。
日常安全教育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或安全组提出计划,行政部统一安排,安全组负责授课,部门协助。
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应准备好专门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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