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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合同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影合同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影合同书1
甲方(剧本著作权所有人)姓名:
地址:
乙方(制片人)名称:
地址:
作品名称: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将上述作品摄制成电影,在 地区发行(播映)。
第二条乙方承担摄制上述作品所需要费用,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片的推广、宣传。
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上述作品的摄制电影权,保证上述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版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第四条乙方要求上述作品符合下列摄制的要求:
第五条为摄制需要对上述作品进行改编,由 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承担改编,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改编稿交付乙方(乙方承担改编,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作品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乙方收到改编稿(作品稿)后,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采用。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采用。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权利授予第三方。如有违反,受害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九条乙方可为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作品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作者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摄制的电影片,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片名和署名方式的确定,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第十条乙方有权为推广以上述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片,根据电影剧本编写和发表内容提要、海报。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一次性付酬: 元;
或
(二)版税: 每拷贝 元;
或
(三)基本稿酬加拷贝发行版税: 元/每千字× 千字+版税每拷贝 元。
第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 天内,向甲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 %,其余部分于电影片摄制完成后 内付清。
第十三条甲方承担改编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改编费 元。
第十四条乙方应在 月内开始上述作品的摄制。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第十六条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应给甲方以经济补偿,数额为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规定费用的 %。
第十七条甲方在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剧照。
第十八条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 月内,乙方应将作品稿交还甲方,若有损坏或遗失,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九条在本合同期满后, 乙方可继续发行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一方要求延长,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续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影合同书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释义特许授权是指有影片发行权的一方授权同意并允许对影片的发行和放映;未经特许,任何人不得使用。
第二条合同事项: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影片《 》首轮放映完全结束或本合同解除之日止。(时间大约截止 月 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影片《 》为 市唯一发行放映单位,在授权之前至授权期限内 不得出现影片《 》的发行和放映。
2、甲方须积极协助和配合乙方对影片的发行和推广工作,包括政府批文、首映式、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的放映等。
3、甲方必须保证影片拷贝在放映前3天到位。在发行过程中,争取2部拷贝发行放映。
4、甲方有权利对发行放映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有义务进行指导。
5、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济经营活动(市场化运做)。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影片《 》为 市唯一发行放映单位。
2、本次发行放映活动由甲方授权乙方完全市场化运做,对外宣传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进行开展,在所有对外宣传媒介一律以两家名义进行。
3、乙方可寻求合作伙伴进行宣传运做。
4、乙方须遵照有关规定合法进行活动。
5、乙方拟订的发行放映时间为 年 月 日首映,全市运做大约 天。
6、乙方须付给甲方独家代理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含省电影公司片租),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2日内付30%,放映前3日再付40%,余额30%在发行放映结束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责任承担按照双方责任分工,双方任何一方均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第七条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双方之外(双方的`法律、财务顾问、雇员除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定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定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双方及双方关联单位的任何信息(已经他人公开的除外)。本合同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的,可免除责任,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该方责任。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
(1)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火灾、风灾、地震等;
(2)本合同生效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修改或各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遇到的不可克服之法律或政策障碍。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本合同所规定之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它方,以减轻可能给其它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均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后果。
2、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按照所带来的效益或损失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100%的违约金和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完整合同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合同涉及事项的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就本合同涉及事项在此之前或同期达成的所有书面及口头合同,以及双方就本合同涉及事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谈判、洽谈等。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通知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以书面方式按照本合同落款处的通信地址或电话号码送达给对方,如地址或号码有变化,应在合理期限通知。
第十四条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电影合同书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合约目的
1、按本合约的规定甲方为乙方制作微电影
2、影片内容
影片长度:3--5分钟
第二条:制作期限
1、本合约影片 20xx年 月日开始制作,15日内交付样片供乙方审定。
第三条:合约价款及结算币种
1、本合约使用币种为: 人民币
2、本合约价款总额: 元,大写:
第四条价款支付
1、甲方应将本约总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在双方就工作内容作出书面确认后,,以现金或转账 形式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剧本创作创作完成交甲方确定后,甲方应将本约总价款的50%作为第二次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后,双方商定确定拍摄制作时间。
2、乙方交付给甲方成品,甲方在收到后将余款在三个工作时间内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片质要求
本合约影片的片质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创意意图、修改意见、客户要求等内容。上述内容均需有文字记录,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条:法律权利
1、由乙方创作的影片内容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如为本合约目的'所使用之任何资料涉及其他方之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肖像权等),甲方应事先取得该其他方之书面意见。甲方违反上述约定擅自使用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引起该其他方向乙方索赔,则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3、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合约有关之任何资料,属甲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甲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4、本合约影片若商品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乙方不承担该纠纷之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责任条款
1、在制作过程中,如果乙方要求更改既定的处理方案、故事内容、创意意图等从而影响甲方制作成本,双方应协商确定最终合同金额。
2、甲方交付成品后,乙方对影片已投入使用或在验收期以外时间对成品影片提议修改的,双方需协议追加合理费用。
第八条:拍摄取消补偿
在双方书面作出上述确认后,任何一方若拒绝继续履行本合约,应赔偿他方在此前由此已发生的实际开支和费用。
第九条:迟延条款
1、由于气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甲方拍摄延迟,甲方应按乙方实际的损失做经济补偿。乙方应提出实质开支所产生的费用证明。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逾期完成本约规定之广告片制作,乙方对此免除逾期交片责任。
第十条:保密
由甲方提供给甲方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为甲方所有之财产,乙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成品后,应根据事前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应在其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凡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公开播放的,视作认可乙方所提交的工作。
2、验收标准以本约第五条规定的“片质要求”为标准。验收情况以书面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合约转让
本合约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合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其他
1、本约附件构成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约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由合约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约自各方授权代表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约壹式贰份,合约各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传真:
传真:
电影合同书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合约目的
1、按本合约的规定甲方为乙方制作微电影
2、影片内容
影片长度: 3——5分钟
第二条: 制作期限
1、本合约影片20 年 月日开始制作,15日内交付样片供乙方审定。
第三条: 合约价款及结算币种
1、本合约使用币种为: 人民币
2、本合约价款总额: 元,大写:
第四条价款支付
1、甲方应将本约总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在双方就工作内容作出书面确认后,,以现金或转账 形式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剧本创作创作完成交甲方确定后,甲方应将本约总价款的50%作为第二次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后,双方商定确定拍摄制作时间。
2、乙方交付给甲方成品,甲方在收到后将余款在三个工作时间内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片质要求
本合约影片的片质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创意意图、修改意见、客户要求等内容。上述内容均需有文字记录,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条: 法律权利
1、由乙方创作的影片内容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如为本合约目的`所使用之任何资料涉及其他方之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肖像权等),甲方应事先取得该其他方之书面意见。甲方违反上述约定擅自使用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引起该其他方向乙方索赔,则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3、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合约有关之任何资料,属甲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甲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4、本合约影片若商品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乙方不承担该纠纷之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 责任条款
1、在制作过程中,如果乙方要求更改既定的处理方案、故事内容、创意意图等从而影响甲方制作成本,双方应协商确定最终合同金额。
2、甲方交付成品后,乙方对影片已投入使用或在验收期以外时间对成品影片提议修改的,双方需协议追加合理费用。
第八条: 拍摄取消补偿
在双方书面作出上述确认后,任何一方若拒绝继续履行本合约,应赔偿他方在此前由此已发生的实际开支和费用。
第九条: 迟延条款
1、由于气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甲方拍摄延迟,甲方应按乙方实际的损失做经济补偿。乙方应提出实质开支所产生的费用证明。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逾期完成本约规定之广告片制作,乙方对此免除逾期交片责任。
第十条: 保密
由甲方提供给甲方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为甲方所有之财产,乙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成品后,应根据事前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应在其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凡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公开播放的,视作认可乙方所提交的工作。
2、验收标准以本约第五条规定的“片质要求”为标准。验收情况以书面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 合约转让
本合约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合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约附件构成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约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由合约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约自各方授权代表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约壹式贰份,合约各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人: (签字)
日期: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传真:
传真:
鉴于:
电影合同书5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丙方已取得故事影片《ZW亭记》的备案立项许可(影剧备字[20xx]第200号)和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颁发的(皖)影单证字【20xx】第200号《摄制电影许可证》,现甲、乙两方应丙方要求,愿意投资与丙方合作摄制电影《ZW亭记》。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01、影片《ZW亭记》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摄制,著作权由三方共享,丙方具体负责影片制作和公映许可,甲、乙两方给予丙方必要的协助和实施监督。
02、甲乙两方可以指定关联企业履行本合同义务和接受因合同权利而取得的相关财产给付。
03、根据丙方预算,影片《ZW亭记》从立项到公映许可需资金300万元,三方应分别出资100万元。如预算资金不足,甲乙两方可协助丙方融资解决或共同追加投资。
04、三方同意由安徽省××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专门分支机构(影视服务中心)和专门账户,专门用于影片《ZW亭记》制作发行财务管理,该分支机构负责人由丙方代理人李X担任,财务会计由甲方指定??担任,办公地点设立在乙方指定的…
05、在上条约定分支机构设立并开设账户后,三方应立即将首批投资款汇入该账户,余下投资款,甲乙方应在开机仪式后三日内汇至账户,丙方余下投资可在开机后30日内汇入账户。投资款由丙方李X根据《ZW亭记》制作发行需要合理支配,甲乙两方可以监督。丙方非因《ZW亭记》制作发行而需开支的项目须事先征求甲乙方意见。
06、三方均可以通过影片相关项目广告等方式寻求赞助商投入,该投入款仅为影片相关广告费用或无偿赞助,与影片著作权无关。赞助商投入款的30%属招商方所有,余款属三方共有。赞助商投入实物且用于影片制作发行相关项目的,应按实物成本价的.30%给予招商方现金奖励。
07、甲方和乙方对影片在滁摄制期间应当给予关注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协助,甲方和乙方均应指定一联系人与丙方保持良好沟通。
08、三方均知晓制作影片《ZW亭记》对宣传XX的意义,丙方应当注意XX元素在影片中的体现,并保证电影质量。
09、丙方应谨慎处理与主创人员和其他演职人员的劳务合同关系,谨慎处理与电影制片单位的设备租用和影片制作合同关系,对因丙方违约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自担。
10、丙方应保证影片《ZW亭记》在20xx年度内制作完成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否则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1、影片《ZW亭记》应当标明甲乙丙三方为著作权人。
12、甲方和乙方同意由丙方行使著作权的财产权(发行、放映和网络传播等)及许可他人有偿使用(但相关合同需经甲乙方审查,不得许可专有使用权),获得的收益支付给丙方20%作为电影制作发行报酬,余款由三方共享。甲方和乙方可以为宣传或相关活动需要实施著作权有偿或无偿使用许可,有偿许可所得由三方共享。
13、在三方完全收回投资且相应期间的利息后,三方可协商著作权许可使用权有偿归任一方享有,其他方仅可自己非营利性使用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著作权许可使用权有偿归任一方享有后,XX省××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专门分支机构(影视服务中心)和专门账户可以撤销或变更负责人及财务人员。
14、上述各项约定,三方应诚实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其他方违约金20万元。
1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或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XX仲裁委员会裁决。
16、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或三方授权的法人单位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合同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合同地点:XX市××山管理委员会住所地。
(毛克均律师起草)
电影合同书6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片制作资格的电影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 》(下称电影片);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经纪公司, 为乙方签约演员,乙方有权代表该演员签订本聘用合同;
2、乙方的签约演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该演员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重要角色;因此甲方决定聘用该演员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片中担任 (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出演角色
在电影片中演员所担任的角色为 。演员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指派演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演员工作正式开始。
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影片停机之日;
3、电影片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第三条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甲方应将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至乙方,演员无权就其依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工作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质的酬金,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演员提供电影片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片拍摄相关的资料。演员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参与筹备工作
在电影片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片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片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 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摄制工作。
第八条工作要求
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影片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演员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演员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著作权及署名权
甲方依法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
若电影片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片、电影片的`衍生产品、电影片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演员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片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影片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 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其他费用承担
从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片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提供剧装
演员在电影片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保险
为确保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
第十五条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3、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与演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并订立了劳动合同,演员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演员之间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或者: 乙方与导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了委托代理合同,导演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导演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持续有效);
3、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演员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4、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受聘于与该电影片内容类似的影视作品的拍摄;
5、保证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6、保证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六条甲方的除外责任
若乙方与演员之间为劳动关系,乙方作为演员的用人单位,应为演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与演员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义务。若乙方未依法履行其作为演员用人单位的相关义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与演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
若乙方与演员之间为委托代理关系,乙方与演员因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纠纷亦与甲方无关。
第十七条乙方与演员的连带责任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不论因乙方或演员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与演员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演员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若演员因其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而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与演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 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乙双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第十九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毕,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二十条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演员均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或演员均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或演员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演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和演员应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片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片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影合同书7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丙方已取得故事影片《 亭记》的备案立项许可(影剧备字[20 ]第200号)和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颁发的(皖)影单证字【20 】第200号《摄制电影许可证》,现甲、乙两方应丙方要求,愿意投资与丙方合作摄制电影《 亭记》。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01、影片《 亭记》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摄制,著作权由三方共享,丙方具体负责影片制作和公映许可,甲、乙两方给予丙方必要的协助和实施监督。
02、甲乙两方可以指定关联企业履行本合同义务和接受因合同权利而取得的相关财产给付。
03、根据丙方预算,影片《 亭记》从立项到公映许可需资金300万元,三方应分别出资100万元。如预算资金不足,甲乙两方可协助丙方融资解决或共同追加投资。
04、三方同意由安徽省××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专门分支机构(影视服务中心)和专门账户,专门用于影片《 亭记》制作发行财务管理,该分支机构负责人由丙方代理人李 担任,财务会计由甲方指定 担任,办公地点设立在乙方指定的…
05、在上条约定分支机构设立并开设账户后,三方应立即将首批投资款汇入该账户,余下投资款,甲乙方应在开机仪式后三日内汇至账户,丙方余下投资可在开机后30日内汇入账户。投资款由丙方李 根据《 亭记》制作发行需要合理支配,甲乙两方可以监督。丙方非因《 亭记》制作发行而需开支的项目须事先征求甲乙方意见。
06、三方均可以通过影片相关项目广告等方式寻求赞助商投入,该投入款仅为影片相关广告费用或无偿赞助,与影片著作权无关。赞助商投入款的30%属招商方所有,余款属三方共有。赞助商投入实物且用于影片制作发行相关项目的,应按实物成本价的30%给予招商方现金奖励。
07、甲方和乙方对影片在滁摄制期间应当给予关注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协助,甲方和乙方均应指定一联系人与丙方保持良好沟通。
08、三方均知晓制作影片《 亭记》对宣传 的意义,丙方应当注意 元素在影片中的体现,并保证电影质量。
09、丙方应谨慎处理与主创人员和其他演职人员的劳务合同关系,谨慎处理与电影制片单位的.设备租用和影片制作合同关系,对因丙方违约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自担。
10、丙方应保证影片《 亭记》在20 年度内制作完成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否则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1、影片《 亭记》应当标明甲乙丙三方为著作权人。
12、甲方和乙方同意由丙方行使著作权的财产权(发行、放映和网络传播等)及许可他人有偿使用(但相关合同需经甲乙方审查,不得许可专有使用权),获得的收益支付给丙方20%作为电影制作发行报酬,余款由三方共享。甲方和乙方可以为宣传或相关活动需要实施著作权有偿或无偿使用许可,有偿许可所得由三方共享。
13、在三方完全收回投资且相应期间的利息后,三方可协商著作权许可使用权有偿归任一方享有,其他方仅可自己非营利性使用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著作权许可使用权有偿归任一方享有后,XX省××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专门分支机构(影视服务中心)和专门账户可以撤销或变更负责人及财务人员。
14、上述各项约定,三方应诚实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其他方违约金20万元。
1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或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裁决。
16、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或三方授权的法人单位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合同时间:
签订合同地点:
电影合同书8
合同编号:
甲方(聘用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受聘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 》(下称电影片);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乙方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曾在多部影视剧中担任重要角色,具有丰富的表演经验;因此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片《 》中出演 (角色),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出演角色
在电影片中乙方所担任的角色为 。乙方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需乙方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影片停机之日;
3、电影片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第三条定金条款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自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第五条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电影片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片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参加筹备工作
在电影片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片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片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 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摄制工作。
第八条工作要求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影片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乙方如违反此款规定,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影片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
若影片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姓名、肖像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片、电影片的衍生产品、电影片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片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片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 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其他费用承担
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片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提供剧装
乙方在电影片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保险
为确保乙方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
第十五条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3、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保证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受聘于与该电影片内容类似的影视作品的拍摄;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 天;
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3、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6、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保证不真实。
第十七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毕,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八条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片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片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影合同书9
甲方(剧本著作权所有人)姓名:
地址:
乙方(制片人)名称:
地址:
作品名称: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将上述作品摄制成电影,在 地区发行(播映)。
第二条 乙方承担摄制上述作品所需要费用,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片的推广、宣传。
第三条 甲方保证拥有上述作品的摄制电影权,保证上述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版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第四条 乙方要求上述作品符合下列摄制的要求:
第五条 为摄制需要对上述作品进行改编,由 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承担改编,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改编稿交付乙方(乙方承担改编,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作品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 乙方收到改编稿(作品稿)后,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采用。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采用。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权利授予第三方。如有违反,受害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九条 乙方可为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作品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作者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摄制的电影片,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片名和署名方式的确定,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第十条 乙方有权为推广以上述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片,根据电影剧本编写和发表内容提要、海报。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一次性付酬: 元;
或
(二)版税:每拷贝 元;
或
(三)基本稿酬加拷贝发行版税: 元/每千字× 千字+版税每拷贝 元。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 天内,向甲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 %,其余部分于电影片摄制完成后 内付清。
第十三条 甲方承担改编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改编费 元。
第十四条 乙方应在 月内开始上述作品的摄制。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第十六条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应给甲方以经济补偿,数额为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规定费用的 %。
第十七条 甲方在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剧照。
第十八条 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 月内,乙方应将作品稿交还甲方,若有损坏或遗失,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期满后, 乙方可继续发行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一方要求延长,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续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影合同书10
甲方(剧本著作权所有人)姓名:
地址:
乙方(制片人)名称:
地址:
作品名称: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将上述作品摄制成电影,在 地区发行(播映)。
第二条乙方承担摄制上述作品所需要费用,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片的推广、宣传。
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上述作品的摄制电影权,保证上述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版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第四条乙方要求上述作品符合下列摄制的要求:
第五条为摄制需要对上述作品进行改编,由 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承担改编,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改编稿交付乙方(乙方承担改编,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作品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乙方收到改编稿(作品稿)后,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采用。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采用。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权利授予第三方。如有违反,受害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九条乙方可为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作品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作者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摄制的电影片,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片名和署名方式的确定,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第十条乙方有权为推广以上述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片,根据电影剧本编写和发表内容提要、海报。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一次性付酬: 元;或
(二)版税: 每拷贝 元;或
(三)基本稿酬加拷贝发行版税: 元/每千字× 千字+版税每拷贝 元。
第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 天内,向甲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 %,其余部分于电影片摄制完成后 内付清。
第十三条甲方承担改编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改编费 元。
第十四条乙方应在 月内开始上述作品的摄制。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第十六条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应给甲方以经济补偿,数额为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规定费用的 %。
第十七条甲方在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剧照。
第十八条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 月内,乙方应将作品稿交还甲方,若有损坏或遗失,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九条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继续发行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一方要求延长,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续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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