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18 13:18:31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1

  为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好市、区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区安委办《关于全区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将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各业务科室、局直属部门要根据近期国家、省、市的要求,结合贺海涛书记、聂新平区长在我区20xx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强烈的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工作部署,强化重要节假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全力以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制定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和协调各科室各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局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海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石云华、吴维民、关俊杰、张继红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大队、站、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三、行动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

  四、任务分工

  (一)请全局各科室和部门做好本部门办公区域和所属仓库、实验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尤其是春节放假前,必须对所属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所有局领导办公室进行检查;三防办对区委大楼12楼、23楼局所属办公区域进行检查;防洪所对三防大厦所属物业、仓库进行检查;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对环保科技大楼所属物业进行检查。

  (二)请有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局三防办、节排水管理中心加强对所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三)请局监管科加强对相关企业危险废物回收和处置工作的监管,要求企业做好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回收工作。

  (四)请局三防办加强对辖区边坡的安全监管,督促边坡所在街道做好汛后安全检查和边坡排水系统的清疏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五)请局防洪所加强对小坑、横沥口、银湖、仙湖及大坑等5个水库,沙湾、洪湖、清秀、桂园等4个泵站的汛后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扎实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作。

  (六)请局环境(水政)监察队,加大辖区环境水政方面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绝不手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汲取光明新区恒泰裕工业园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强力治理。各科室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责任,加大各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到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扎实建好检查台账。对于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尽快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真正做好不查清问题不撒手,不解决问题不收兵。

  (三)及时汇总,按时上报。本次行动期间实行信息每周报送。请各相关科室部门在20xx年1月1日至31日期间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填写《安全隐患整治进展情况表》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信息汇总表》报至局三防办,由局三防办汇总整理后报送区安委办。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2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吉祥、平安的春节,特制定昆阳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分管工作及影响本辖区、本行业今年控制指标完成的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围绕降低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来设定,并落实到位。

  (二)重点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消防等有关单位,立即对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无证无照的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即刻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同时,各有关领导、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火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三)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和矿山的安全监管

  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高度警惕部分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存在的忽视安全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安全检查。监督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各有关单位还要按照整治标准,全面排查无证无照采石场,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消除安全隐患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管理

  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日,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区域县公安局以通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要比往年重许多。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规划布局,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建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推进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

  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目前已到了最后的攻坚时刻,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从各办事处报表汇总情况来看,全镇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27处,已经完成整改6处。但是,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部分办事处对整改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严、整顿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为此,镇政府要求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无项基本条件》和《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本辖区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既要确保整改率,又要确保整改质量。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

  有关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抓好在建工程隐患整改工作,要对塔吊卸料平台、大型施工机具和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各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滥建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即使予于拆除。

  (七)加大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

  春运工作从xx年1月14日起就开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我镇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配合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寺观庙宇等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

  二、实施方式

  本次检查活动,按照“块、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管领导牵头,各办事处与职能部门联合对办事处辖区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办事处为主,各配合单位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责任单位为主,各办事处配合。

  三、有关要求

  (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林伟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事处主任、各相关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安委办叶晨同志兼任主任。

  (二)按照《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政[xxxx]2号)文件要求,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办事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则要求其当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落实责任人。

  四、检查时间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xx年1月11日—1月13日。

  (二)安全生产专整治时间由分管领导及各责任单位自定。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3

  为落实1月23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视频会和清镇市委六届194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省市“两会”和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开展省市“两会”和春节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消除事故灾害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安全防范检查重点

  (一)水库、重要山塘、重要河流河段

  一是水库巡坝责任人到岗情况、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以及调度运用、日常巡查、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情况;二是对水库、重要山塘的穿(跨)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溢洪道、大坝上下游坡面及下游坡脚、启闭放水闸阀等关键部位、关键设施、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设立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按照“见人、见事、见时间、见责任、见终端、见成效”的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于一时难以处理的要落实应急措施(涉及水库要降低运行水位,甚至空库运行);三是对占河填湖、人水争地,乱采、乱堆、乱建,导致影响河湖行洪纳洪能力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

  (二)在建水利工程

  所有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河道治理及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等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无证上岗等行为,重点针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营区防火等)的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材料、杂物堆放管理以及设备复工前维护保养和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三)供水、污水处理

  一是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对有限空间作业和危化品储存使用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二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三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是否存在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等相关情况。四是供水水质监管、污水水质监管情况。五是办公场所、员工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电器线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以及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自纠

  由各乡(镇)水利站、各街道办事处水利工作部门、水利行业各生产经营企业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梳理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做到一个问题也不放过,立查立改,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开展督查检查

  局组建督查检查工作组开展督查检查:

  第一组水库、重要山塘检查组

  组长:郭庆江

  成员:周兵高、杨孝开、王旭东、刘大兵、周映江

  检查区域:负责辖区内水库、重要山塘

  资料员:周映江

  第二组在建骨干水源工程检查组

  组长:都国林

  副组长:陈百蘋

  成员:朱恩留、冉尧、罗林、刘波

  检查区域:负责辖区内在建骨干水源工程

  资料员:冉尧

  第三组饮水安全检查组

  组长:都国林

  副组长:陈百蘋

  成员:王徽、但功良、袁仁贤、淘光鑫

  检查区域:负责辖区内在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资料员:但功良

  第四组污水处理安全检查组

  组长:郭庆江

  成员:郭远、王文、朱卜清

  检查区域:负责辖区供水、污水项目安全检查

  资料员:郭远

  第五组重要河流河段安全检查组

  组长:都国林

  副组长:杨秀华

  成员:何建国、唐德凤、曹以群

  检查区域:负责辖区重要河流河段安全检查

  资料员:唐德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水利站、街道办水利工作部门、各水管所,水利行业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强化隐患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事故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按照“见人、见事、见时间、见责任、见终端、见成效”的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严管严控、验收销号,严防事故发生,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切实做好省市“两会”和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贵州水投水务清镇有限公司,清镇市乡镇水务公司,各乡(镇)水利站、各社区水利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随时处于应急状态,本行业领域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严格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进行报告。各单位部门,请于2月19日10:00前将“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总结报送到报水务局质安科。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4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xxxx]21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乐安委[xxxx]13号)和《夹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夹安委[xxxx]15号)要求,为确保全乡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加强今冬明春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乡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隐患排查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安全宣传教育,改善社会安全环境,增强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年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办,李佳俊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时间及措施

  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森林防火、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时间从xx年12月开始至xx年3月底。突出抓好各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失职、渎职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部门和单位,由上级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一)社会消防安全检查监管。

  进入冬季,天干物燥,加上天气寒冷,农村取暖用电量增大,极易引发火灾。各村民委员会、各驻村干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火患清剿,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

  (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监管。

  冬春季节,草枯物燥,一旦气温升高,森林火险等级加大,林业部门要加大对林区的巡查,并指导各村做好防火工作,严禁野外用火。

  (三)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监管。

  岁末年初及两节期间各类红白喜事增多,农民工大量返乡,人流,物流激增,可能导致交通违法行为剧增,交管办要在提高安全监管密,度和力度上下功夫,加强对超员、超载车辆及货车、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车辆驾驶员资质审查,严禁未经检查检验合格的车辆参加营运,严禁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车辆;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加快整治危险路段,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和雨、雪天道路交通的疏导、监管,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

  (四)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安办要加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的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在本辖区非法经营、运输、存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监控和打击。公安派出所要做好民爆器材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监、派出所要从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店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的管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偷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以“打非”专项行动为重点,全面推动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和事故查处工作;以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为着力点,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凡属越界乱挖滥采、非法转让转包、无证开采的,要严格依照《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安办要会同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进行矿山建设、生产的企业。

  (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一些单位为了赶进度、抢工期,组织员工加班加点、突击施工、冒险作业,易引发安全事故。安办和城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环节、各部位的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要以防范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缺氧窒息等四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组织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所涉及的深基坑、边坡、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对检查发现的较大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建整顿的工程绝不放过,该取缔的工程决不手软,该停用的设备坚决停用。要加强辖区内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根据季节特点,学生年龄特点,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加大对留守儿童的管护,特别要加强学校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严格学校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

  (八)地质灾害安全监管。

  要加强对易受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点)、村队进行专项排查检查,对于地质灾害点,加强防灾避灾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防灾避灾的能力。

  (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突出抓好分散在农村的各类食品卫生安全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出现的假冒伪劣、霉变过期食品药品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进一步整治和规范群体性聚餐监管和上报,加强食品药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明确责任。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落实xx的政治高度,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真抓实干。

  (二)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全乡各单位、各村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及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改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三)强化隐患治理。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进行彻底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起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主体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严肃责任追究。全乡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这次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积极、安排有漏洞、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乡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认真负责地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相互配合、相互补台,对重大问题和较大隐患要采取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的方式,进行严格整治,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5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增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增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增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增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增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增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增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增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增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增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加强值守应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6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加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加强值守应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7

  为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春节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节日,确保节日期间工地安全形势稳定,保证工地人、财、物的安全,我项目部特制定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xxxx项目,位于xxxxxx。 1#、2#为31层,建筑高度为99。000m,总面积38307。86m2(其中地上33538。67,地下4769。19)建筑基底面积1641。47m2。本工程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建筑标高±0。000设计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1365。00;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为保证工地在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我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并成立安全管理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本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

  三、日常管理具体要求

  1、春节期间,工程项目将停止施工,我项目部由值班领导组织值班管理人员、各部门值班员每天三次(上午、下午和晚上)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各种问题及隐患及时整改,做到春节零事故。

  2、全力做好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重点部位无安全隐患,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部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施工隐患部位,要及时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措施等有效措施,并摆放醒目的施工标识、标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落实专人监控制度。

  3、要求夜间执勤人员要加大对材料库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值班领导。

  4、安排专职电工值班进行巡查,施工现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将切断电源,避免因电造成的安全隐患。

  5、保安室24小时有人值守,做好车辆及来访人员记录,对库房及楼层重点关注,发现可疑人员、车辆及时通知保安及相关人员。

  6、我项目部在春节期间,将严格落实“七防”制度(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7、将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保洁人员除定点清扫任务外,重点加强对卫生间、食堂的卫生保洁。

  8、所有人员不得在工地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9、办公室要准备必备药品,解决值勤人员突发病情的安全问题。

  四、春节期间安全保证措施

  1、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2、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3、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值班室内不准用电炉子取暖。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四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4、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

  五、值班和信息报送

  春节期间所有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保持通迅工具畅通。不得酗酒,不得脱岗、睡岗,做好值班记录,落实交接班制度。同时加强信息反馈,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重特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关措施,形成快速反应、应对准确、处理果断的应急机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上报业主,严防迟报、漏报、瞒报。(防盗报警电话110消防报警电话119)

  项目部将认真部署落实上述各项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确保工地工人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春节!

  附:安顺汽车运输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20xx“春节”值班表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8

  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淮城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组织

  为确保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镇组织17个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小组,各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对全镇安全生产进行巡回检查。各村居、企业要组织力量,在本辖区(单位)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巡查分组情况见附表。

  二、检查范围

  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居(辖区),各行业(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密集型生产企业、旅馆、桑拿浴室、咖啡馆、歌舞厅、饭店、学校、医院、市场、养老院、集体宿舍等)以及烟花爆竹、加油站、液化气站、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重点企业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要按照《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治表》四大项内容。即:责任制、组织管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现场管理等要求进行检查。(具体详见附表2)

  2、督促企业做好新一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工作和辖区内租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工作。

  3、各行业可根据行业要求增加自查项目。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从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月25日。采取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和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村居、企业自查自纠为主。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时要对每一个生产经营环节和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自查自纠,自查结束后,各单位写好书面总结,逐项填写好《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治表》,对自查出的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自查隐患整改通知书》于1月20日前报镇安监站。同时各单位要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表(于1月25日前报镇安监站),主要领导要带队值班,保证电话24小时开通,对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各巡查组对所查企业(单位)要逐户过堂不走过场,不放过每一个隐患,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隐患要当场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时间落实到期,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巡查组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还要做好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工作,责任状一式两份(报镇安监站一份),主要负责人签字,盖企业印章,由巡查组连同安全检查资料于1月25日前报镇安监站。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9

  为切实做好天全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和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中心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努力维护天全生态气候城市形象,为建设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天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内容

  禁燃范围:天全县中心城区域和有关场所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

  1.县城中心城区:东至龙尾大桥,南至318国道,西至九龙路,北至禁门关桥;

  2.文物保护单位、物质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

  3.车站、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4.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5.输变电设施保护区内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6.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

  7.各住宅小区、城市主干道、建筑工地;

  8.法律、法规规定或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三、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在春节期间(2月4日-2月10日)确保天全县中心城区不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实现“文明过节、治污减霾、安全有序”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良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由章学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禁放总体管理和协调工作,加强对禁燃工作的领导,负责制定禁燃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宣传、教育、巡查、制止、查处等各项禁燃工作;负责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

  城厢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治理行动的具体指挥协调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分组和专项检查工作;牵头协调各部门开展代为清理消除工作;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网格员要深入小区做好禁燃工作;负责完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办法,督促物业管理公司落实禁燃责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清扫工具、灭火器等;做好工作资料收集和工作成果汇报。

  县公安局:负责保证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落实公安内部警种、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的禁燃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开展违规燃放、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重点管控时段组织派出所民警开展巡防巡查;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法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对煽动闹事、威胁、阻扰、殴打执法人员、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围观群众进行劝离,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整治现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禁止群众将烟花爆竹带入公共场所的工作;做好相关执法证据采集工作;消防大队负责做好火灾防范工作,配备人员、车辆,对整治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消防突发情况进行处置;交警大队负责对占用道路进行经营烟花爆竹的流动摊贩进行劝离,对未上牌的'电瓶车和非法拼装三轮车进行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暂扣,做好突发事件现场车辆的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县电视台、指尖天全等各类媒体开展文明过节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及时发布文明过节相关规定,公布举报电话、投诉方式;协调城区大型LED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滚动播出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规定;通过发送短信、网络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实时发布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展示工作成果。

  县城管局:负责依法取缔占用街道、人行道、公园、广场等市政公共区域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和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制止,落实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充分发挥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的宣传载体作用,利用灯箱广告、车身广告、车载电视等媒介做好禁放宣传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的管理,不得在禁放区域新增经营企业和零售点,指导禁放区域内关闭或转营烟花爆竹零售点;对售卖烟花爆竹店铺营业执照进行检查,规范管理,引导、教育从业人员依法经营;纠正和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婚姻、殡葬等机构严格执行禁放规定;负责向群众宣传文明祭祀,提倡用鲜花代替鞭炮爆竹祭扫。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师生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县环保局:做好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等;协助开展巡查工作,纠正燃放行为;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保障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并向县政府提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县住建局:负责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行为。

  县工商质监局:依法对市场经营主体实施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在市场经营主体开业登记时,通过行政审批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对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等情况进行督查、问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廉洁自律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向全县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都,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县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过节宣传引导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督促各医疗单位落实禁放规定;收集并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人伤亡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对整治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人员突发情况进行医护和救治。

  县民宗局:督促各宗教场所落实禁放规定,禁止在宗教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县财政局:负责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经费保障工作。

  其它单位:天全县中心城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做好本单位(含院落)、本系统及其工作人员禁燃工作责任的落实。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24日-2月3日)

  1.加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广大市民群众对文明过节的需求,大力推广宣传低碳文明的过节方式,引导广大市民充分认识胡乱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2.县政府和城厢镇人民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严格落实燃放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城厢镇为工作责任主体。

  3.畅通举报渠道,设置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发挥天网巡查作用,确保全面巡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3日-2月3日)

  1.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重点区域进行排查。

  (1)以中心城区重要公共场所(音乐广场、滨河公园、水城、茶马广场等场所)为重点进行巡查,安排专人值守,责任到人。(2)加强对交通干道、公路、小区通道、人行道、商业街区、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平台周边环境的清理和检查,形成综合管控网络。

  2.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集中整治。

  (1)对准备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劝离、劝导,做好解释工作,对私自燃放的进行纠正,并劝离现场。

  (2)加大巡查力度,蹲守、车巡、步巡相结合,注重沟通、协调、支援、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执法强力、执法威慑力,工作中既要注重联动,也要防患于未然,更要确保实效。

  (3)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灵活掌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做好群众工作,以劝导、解释为主,注重严格执法,公开、公正执法,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集中整治期间,采取全天候、拉网式巡查等方式,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5)对存在暴力抗法、阻挠执法、言语威胁等情况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6)加强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实行问责。

  (三)总结提高阶段(2月3日-2月14日)

  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吸取教训,总结积累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工作报告。注重工作成果展示,通过主流媒体对工作成果进行大力宣传,切实改变群众思想观念,扭转群众思想习惯,让文明过节观念深入人心,让群众形成良好的过节习惯。打赢环保攻坚战,改善空气质量,净化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还青山绿水于民。

  七、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

  开展中心城区管控燃放烟花爆竹是切实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思想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科学发展的需要。全体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通过整治行动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净化环境,为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还青山绿水于民。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

  为保证集中整治行动的圆满完成,各责任单位应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密切配合,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营造“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纪律,依法行政

  各单位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胡乱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内容落实到实处。一是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缺席,不得擅离职守,必须严格执行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执法规范、语言举止文明,确保整治工作高效开展。二是必须服从指挥,狠抓落实,履职到位,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也要注重解释、劝导、宣传工作。四是注重工作痕迹,每个执法整治小组要建立工作台帐、拍摄工作照片、记录工作数据,形成简要报告,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加强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由县纪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推诿扯皮、执法不到位、执法缺位等现象严肃问责和通报批评,切实保障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10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欢庆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又维护燃放人的正当权益,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拥挤踩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乡社会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20xx全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全乡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努力实现“确保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乡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乡政府成立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一),由政府乡长李凤余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谭亚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安监办,由付承福担任办公室主任,江彤、隆鑫负责日常办公。

  (二)部门职责。

  1.派出所: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为重点,发动干警深入重点村社,摸底排查。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个人、企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组织查处。

  2.乡“领导小组”: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商和沟通,强化对有证经营户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生产条件,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地下作坊和窝点;不定期开展“打非”检查整治工作,同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并联合许明工商所负责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管,查处无证经营和储存行为,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规定。

  3.乡教管中心:负责在中小学校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

  4.各村(居)委会、单位部门负责本辖区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监管、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凡举报一例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的,经乡“领导小组”办查证属实的,每例奖200-100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1月24日)

  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20xx年1月25日至2月25日)

  安监办开展综合执法,严格经营管理,查处非法违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xx年1月下旬至20xx年2月中旬)

  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四阶段:全面守护(20xx年2月上旬至3月上旬)

  20xx 年2月1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20xx年2月4日至2月19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场镇人员密集场所、超市、农村大院、森林等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各村居、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此时间段为重点,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部署,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第五阶段:全面总结(20xx年2月25日-3月5日)认真总结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教育,提升居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良好素质。

  1.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与建设“平安丰都”相结合,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丰都”为宣传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

  2.要运用各种宣传途径,以院坝会、专题会、宣传车、宣传栏及在街道设置宣传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广泛发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等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重点宣传禁止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3.宣传工作要坚持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居、进禁放点,强化对“四个禁放提示”的宣传,即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xx年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要从节前、节中、节后三个时间段入手,节前以宣传打击非法、禁放区域为重点,节中以宣传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宣传以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特别是节前应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查处打击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查处一起、宣传一起,对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以教育群众,震慑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查处非法违法工作,要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囤,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囤积,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销售。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要开展综合执法,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

  1.严格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在入青的边界要道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对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的,要严格依照《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2.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大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力度。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努力形成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问题。要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4.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和做好非法产品安全销毁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23-70693001),积极受理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与此同时,对各单位各部门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三)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安全城市环境。

  隐患排查要做到“五个坚决”,即排查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发现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不跟进整治的情况,必须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1.排查建(构)筑物隐患。重点对农村地区、棚户区、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进行可燃物清理。同时,要检查各个单位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

  2.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20xx年2月3日前,乡安监办和行业单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

  3.开展销售点安全检查。对许可的销售网点,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建立居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居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党政机关干部、村(居)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2.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守护。20xx年2月4日—2月19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

  3.加强销售网点的安全防范。向华林、向前负责魏朝霞烟花爆竹店,黄绍虞、向小林负责汪胜华烟花爆竹店,易安华、向昌金负责易安忠烟花爆竹店,代国平、张生平负责向绍柏烟花爆竹店,黄国权、代括明负责向莉烟花爆竹店,黄国祥、易洪忠负责黄国祥烟花爆竹店。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4.强化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一是春节前,要针对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警并导致火灾事故的情况,制订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方案。二是要监督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组织自备消防力量,并组织进行消防灭火演练。三是在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日,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重要目标驻地周边等重点地区部署消防车现场备勤。四是要组织医疗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xxxxxx委〔xxxx〕xxxx号)精神,扎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局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xx”等重点时段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xx年3月31日。

  三、工作职责

  由安全保卫科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做好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安全保卫科:负责眉山市政中心办公区、市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安全防范管理,重点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消防监控和设备使用管理、周界报警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好相关部门和业务科室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服务管理科:负责市政中心办公区、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中央空调使用安全管理、职工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以及用水用电用气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会议中心:负责全市会议服务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为服务好我市“两xx”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市体育馆:负责场馆内用电用水及消防系统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同时做好群众健身活动的开展,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

  旭光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做好节日期间的小区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各种用电用水用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好消防设备使用管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台账,确保在今冬明春期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四、工作重点

  对集中办公区大楼内电梯、配电室、空调机组、停车场、监控室、机关食堂和市会议中心、市体育馆、旭光小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深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止发生疏漏。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书面形式发到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2、全面实施阶段(xx年1月1日——xx年3月日)。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布置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xx年3月下旬)。在3月下旬组织一次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回头看”检查行动,召开一次全局职工大会通报,对好经验、好措施进行宣传、总结。

  六、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科室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强化检查督查。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情况,在春节和“两xx”期间每天安排一位局领导带队值班。

  3、强化应急值守。要认真做好春节、“两xx”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12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县教委文件精神,采取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巡逻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了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龙泽平校长任组长,曾繁华为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办。由曾繁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祥德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学生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二)加强对学校闲置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严禁将校内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以及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在校园门口悬挂“校园及周边3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横幅,在校内教师宿舍楼张贴禁放告示。

  (三)在散学典礼上,对全校学生进行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清楚禁放和限放区域、时段、品种等,不违规燃放;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学生增强安全燃放意识,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产品,到限放区域安全燃放。

  (四)利用校广播对师生进行了多次宣传动员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五)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中,由学校的行政值班带队,校园保安配合,每天至少3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燃放的,立即勒令其停止燃放。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于部分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在禁放区域附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除夕的晚上,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督促监管的人手不够,导致工作中存在盲点。

  三是部分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安全不够重视,对孩子燃放烟花爆竹置之不理、放任自流。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13

  为扎实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从根本上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围绕深入查找、督促整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全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五项工作任务:

  (一)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做好烟花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一是整治经营批发企业在旺季期间超量储存;二是整治经销超规格、超药量、超级别的违禁产品与“假大空”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问题;三是整治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登记不完整、产品标识码信息上传等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严格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联合上级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他危险物品,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零售店(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检查和劝导。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禁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车厢载人的违法行为。对承运单位、车辆、人员涉及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四)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行为。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合理划定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明确禁限放范围,严格监管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方案,充分运用广播、微信群、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广告牌、“敲门行动”、横幅、宣传单等宣传载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合法购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三、实施方式及时间安排

  从5月初至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初)。认真分析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形势,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行“三查”阶段(5月初至7月15日)。针对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敏感时期,组织多方力量,认真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督查检查,并实行检查组组长签字。

  一是企业实行自查(5月初至5月15日)。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对企业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自行纠正处理的,可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二是属地全覆盖检查(5月16日至6月15日)。按照职责分工,对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以及烟花爆竹相关从业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做好应检准备(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安办将组织综合督导组,对乡镇开展综合督查,烟花爆竹大检查工作成效将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做好迎检准备。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对企业自查、属地检查、市级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都要建立台账,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大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意见阶段任务完成情况。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镇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力求实效。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

  (二)加强监管力度,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检查文书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发现违法行为及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工作调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人民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定期调度专项行动进展,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有效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14

  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任巍866XXX05、传真:866XXX97。

  附件: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成员名单

  二○XX年XX月XXX日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15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局《关于印发〈上海公安机关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公通字[20xx]96号)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维护我区城市运行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原则,在总结固化近年来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到全区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全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玉学总负责,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兴洲具体负责,分局党委成员协同配合,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任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分局“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办,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兴洲任办公室主任,治安支队支队长钱晖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督导检查和推进落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外环线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和外环线外尽量不放”这一重点,加强宣传发动,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一是加大媒体滚动宣传力度。政治处要协调区主流媒体、电视频道在每日黄金时段播放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规定,加大了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二是加大社区单位集中宣传力度。各派出所要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民警在春节前开展辖区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向各街镇社区发放张贴禁售禁放通告、宣传海报等宣传品,广泛向本区居民群众发放《金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告知单》,并通过网上警务室、公安微信微博及居民小区宣传栏等渠道,宣传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尊法守法。聚焦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三是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各派出所要协调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依托公交车站广告栏,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宣传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在各出入境道口发布禁售禁放提示信息、张贴宣传海报,在主要道路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厢,铁路列车及相关站厅内向来金旅客广播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二)进一步强化排查收缴。交警支队、各派出所要坚持入沪盘查、路上查缴、面上收缴相结合,关口前移、从严设防,全力查堵收缴流入本市、流散社会的烟花爆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强化入沪通道管控。在本区出入市境陆路道口加强对入沪货运车辆的检查,并在以往烟花爆竹违法贩运行为较为突出的省级接壤道路设卡盘查;同时,在与浙江接壤的入沪道口加派警力,重点加大对等外、无名道口的检查力度,严防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本市。水上派出所要加强入金水域过往船只的临检,并对相关流域沿线小码头、小堆场及港口物流进行排查,严防通过水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二是强化运输过程临检。交警支队要加大对区内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强化社会面收缴。各派出所要组织民警深入乡村居所、居民小区、各类集贸批发市场、仓储物流场地、建材堆场、货运码头、水上设施、乡镇工厂等单位和部位,以及公路铁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逐区逐片逐户排查,及时查缴非法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强化人员管控。治安支队要会同派出所全面梳理辖区涉及烟花爆竹的重点人员,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并会同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烟花爆竹个人实名购买和销售可疑情况通报制度,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发现购买人员形迹可疑、一次超量购买、多次重复购买等异常情况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核查,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制造恶性的事件。

  (三)进一步强化打击查处。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各派出所要坚持依法严管、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一是加强日常执法检查。要加强对居民出行较为集中的菜市场、沿街商铺、商品市场等场所及流动摊点的检查,严防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会同区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点的检查,查处违法销售禁售产品以及从违法渠道采购销售等行为;要及时发现、落地核查网上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删除相关有害信息。二是加强查办力度。充分发挥刑侦、治安等专业警种优势,缜密侦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摧毁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捣毁一批非法销售储存窝点。要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力争破获一批案件,起到震慑作用。三是用足用好法律资源。依法加大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及时教育、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或因此引发群众围观的行为,依法予以顶格处罚,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日管控。即日起至20xx年2月5日(元宵节)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部署,重点聚焦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月1日(元旦)以及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年初四)、2月5日(元宵节)等时段,投放足够警力压到街面和社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一是足额投入警力。按照“到边、到底”要求划分最小管控单元,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各派出所要按照排摸确定的`网格化管控区域,细化制定民警执勤安排,确保警力在岗在位;警力不足的,由分局统筹调配增援。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治安支队要主动与区平安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完善对接、联动机制,加强工作协调,组织发动居委干部、楼组长、保安员、社工等平安志愿者,对全区居民小区划片包干、巡查巡防、劝阻看护,确保每个小区配备社会辅助力量、每个楼宇及路段有平安志愿者把守,第一时间发现、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预警扑救初起火灾。各派出所要对属地街镇平安志愿者开展培训指导,明确操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任务清晰、程序规范、尺度统一。在重要节点和时段,管控区域民警要带领平安志愿者共同开展巡查巡防和驻守阻止工作。三是做好充分应急处置准备。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力量,加强针对性应急演练。重要节点期间,要对老式居民小区、旧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间距不足、耐火等级低、居民安全意识不强、可燃物无序堆积的场所,配强基层巡查和应急处突力量,确保不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案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总结固化历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措施,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为平安金山建设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细化制定本辖区、本条线、本单位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地见效,确保实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导推进,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对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分局督察支队要加强专项督察,有力督导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分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内部教育。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及内部工作人员带头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在查处涉及烟花爆竹案件时,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身安全。对查没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要落实专业部门予以处理,严禁临时储存在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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